建平縣林業局

(三)建平縣林業種苗管理站 (五)建平縣林業工作總站 (十)建平縣國有林場管理站

機構職能

建平縣林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林果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林果業發展、建設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貫徹實施,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縣林果業發展戰略,編制林果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指導和監督計畫的實施。
(二)依據《森林法》、《土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對徵用、占用林地進行審核,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組織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組織編制、審核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林果業行政處罰及林政管理;負責木材經營、加工、運輸管理。
(三)指導全縣國有林場、鄉鎮林果工作站的建設和業務工作。
(四)負責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開發利用和自然保護區的建設與管理。
(五)檢查、指導、組織、協調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六)負責全縣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負責破壞森林資源重大案件的偵破工作;指導、檢查、協調全縣森林防火工作。
(七)負責林產品工業、多種經營等巨觀管理,指導經濟林基地和市場建設。
(八)負責全縣林業基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林果業經濟調節政策,指導、檢查、監督林業系統財務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機關內外事務的接待與協調,保證對文字材料、檔案收發、檔案管理和機關日常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林業信息的收集、整理、擬定、上報工作。
(二)黨辦
研究制定林業系統黨建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和交流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系統內精神文明建設,基層黨建工作以及組織協調群團工作。組織黨員幹部學習和培訓工作。
(三)人事股職能
負責林業系統職工的工資晉升,人員的調出調入,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職稱評聘,辦理幹部職工的退休手續,人事檔案管理。
(四)計財股
負責全縣林果業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財務預算、決算;負責全系統的財務監督和內部審計;組織好本系統的財務大檢查;做好財務檔案的管理工作;組織各類資金及時到位,為林業工作提供資金保證。
(五)資源林政股
宣傳林業政策、法規,根據法律、法規和上級檔案擬定本縣林業法規性、規範性檔案;負責全縣範圍內森林資源、林政管理,依法對森林採伐限額制定、分配、採伐等進行管理、監督;依法辦理征占林地審核手續;依法管理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流轉;組織調處林權糾紛;負責林業內部執法部門層級監督,負責林業案件應訴、聽證工作。
基層辦事機構
(一)建平縣林業基金徵收管理站
負責全縣範圍內的育林基金徵收、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復費的收取。
(二)建平縣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
組織本轄區內森林病蟲害防治監測工作,進行防蟲設計審批,防治技術指導,組織實施病蟲害防治工作;執行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核發《森林植物檢疫證書》工作;依法查處森林病蟲害檢疫違法案件。
(三)建平縣林業種苗管理站
管理種苗事宜,促進林業發展。林木種子資源管理,林木種苗質量管理,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林木種苗質量檢驗與監督,相關業務服務。
(四)建平縣退耕還林工程辦公室
負責退耕還林工程作業設計、工程施工、檢查驗收、撫育管護、政策兌現、民眾信訪等工作。
(五)建平縣林業工作總站
負責全縣林業站建設、三北防護林體系工程和防沙治沙工程規劃、技術指導,村屯綠化。
(六)建平縣造林綜合股
負責各項工程造林規劃設計,實施方案的制定及造林檢查驗收,林情上報下達和森林經營工作。
(七)建平縣林業規劃設計隊
負責全縣範圍內的森林採伐作業設計和征占用林地設計工作。
(八)建平縣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
依法對生態公益林資源進行管理和監測,制定生態公益林補償基金使用計畫和資金使用情況檢查,負責管護隊伍建設和管護人員管理,負責生態公益林經營作業安排落實和檢查驗收。
(九)建平縣林業科技推廣站
負責全縣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在林業技術推廣法律、法規授權範圍內行使管理職能;制訂建平縣林業技術引進與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林業科技攻關項目和新品種、新技術研究;負責國內外林業科技項目的引進推廣,林業新技術的引進推廣,林業科技成果轉化的推廣;提供林業科學技術服務。
(十)建平縣國有林場管理站
負責全縣國有林場森林經營、採伐、撫育,指導各國有林場、苗圃的林業生產,協調各國有場圃與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關係,及時上報、下達有關國有場圃的檔案及報表。與有關部門配合,處理國有林場和集體林地之間的糾紛。
(十一)建平縣果樹發展中心
研究提出全縣果業發展規劃及技術措施,指導果業生產布局和調整,組織實施果樹資源的保護工作,為果業生產提供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
(十二)建平縣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站
對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負責基礎條件評價及許可證申報辦理工作;對經營、利用野生動物或產品的,負責基礎性條件評價及許可證申報辦理工作;加強野生動物(特別是鳥類)保護和監測,對野生動物死體或異常現象的要及時上報。
(十三)建平縣招商辦
負責林業招商引資工作。
(十四)建平縣林改辦
負責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工作。
(十五)建平縣木材檢查站
依法查驗木材運輸證、檢疫證,制止違法運輸木材。根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有關單位的依法授權或委託,履行相應的職責。
(十六)建平縣森林公安局
負責全縣範圍內盜伐、濫伐林木案件、林業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負責全縣封山封牧工作;負責全縣林業火災統計報表和林業公安隊伍建設。
(十七)建平縣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查處非法改變林地用途的案件;查處未完成採伐跡地更新造林的案件。
(十八)建平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貫徹執行上級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揮部指示、決定;組織、檢查、指導地方和有關方面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縣森林火情,組織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制定鄉鎮、國有林場森林防火措施和重大森林火災撲救方案;組織建立國有林場、鄉鎮、村集體林區的森林防火通訊網;負責全縣森林火災統計工作,安排森林防火值班及鄉鎮森林防火值班的督查工作;協助地方和有關部門查處較大的森林火災案件;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十九)建平縣林業綜合服務中心
在本行政區域內履行森林資源流轉、資產評估、林權糾紛調解、林業科技法律信息諮詢、林業融資、“三證”(木材運輸證、林權證、砍伐證)辦理等服務工作。
(二十)國建設平馬場林林場
管理國有林場,促進林業發展。負責國有林場規劃、計畫編制、林木種苗生產供應、森林培育與經營、護林防火等工作。
(二十一)國建設平縣白山林場
管理國有林場,促進林業發展。負責制定國有林場規劃、計畫編制、森林培育與經營。
(二十二)國建設平縣青松嶺林場
管理國有林場,促進林業發展。負責制定國有林場規劃、計畫編制、森林培育與經營。
(二十三)國建設平縣萬壽苗圃
負責林木種苗的繁育、貯藏、調劑與供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