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廬江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轄區內有17個鎮,面積2348平方公里,人口118.4萬(常駐人口97.3萬)。
機構設定
機構名稱
廬江縣人民法院現有在編幹警139人,其中法官83人。幹警中,本科學歷95人,研究生學歷5人。內設辦公室、政治處、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研究室、信訪辦、法警大隊等十二個庭室和白山、金牛、湯池、泥河、缺口、白湖六個派出法庭。審判綜合樓位於廬城鎮文昌西路66號,始建於1998年,2000年落成啟用,占地面積9.8畝,辦公樓建築面積3300平方米,審判法庭5個,其中大法庭1個,中法庭4個,調解室4個。
主要職責
(一)紀檢組監察科
認真檢查、監察本院幹警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行政紀律情況,對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和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工作,並及時給予調查處理,對案件評估、拍賣活動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
(二)政治處
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本院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負責本院各類人員的調配、考核、任免、工資福利、退休和老幹部管理工作;研究、起草人員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法官、警官的等級評定工作;負責全院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
(三)辦公室
協助院黨組組織、協調、處理司法公務,辦理院長辦公會和其他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來人接待、辦公自動化和行政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全院固定資產、車輛、通訊等後勤事務和服務工作。
(四)立案庭
對本院受理的各類案件進行登記立案、審查立案;負責信訪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各庭審理案件的先予執行和財產保全以及排期開庭、文書送達、調查、勘驗、委託堅定;對各類案件進行流程管理;負責訴訟費的收取等。
(五)刑事審判庭
依法審判各類刑事案件,辦理其他有關刑事工作事宜。
(六)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判婚姻、家庭、繼承、損害賠償、債權債務、勞動爭議、人身權利等糾紛案件;指導人民法庭工作。
(七)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判契約、證券、票據等糾紛和企業破產、兼併、解體等案件。
(八)民事審判第三庭
依法審判以房地產為標的的買賣、租賃、典當糾紛案件;以房地產為標的的開發、建築成本、入股、聯營、代理、居間等民事行為發生的案件;依法審判著作權、商標權、不正當競爭以及技術契約等智慧財產權糾紛等案件。
(九)行政審判庭
依法審判行政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
(十)審判監督庭
負責對申訴案件的審查;依法審判刑事、民事、行政再審案件和抗訴案件;負責全院的案件質量評查。
(十一)執行局
執行本院一審的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法律規定應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接受委託案件的執行,辦理其他有關執行工作事宜。
(十二)研究室
負責有關法院工作的調查研究,總結審判工作經驗;辦理審判委員會的會務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縣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司法統計與分析,收集信息資料,編髮《廬江審判》等內部資料;負責法制宣傳工作。
(十三)審判管理辦公室
負責審判公正管理、審判效率管理、審判效果管理和綜合性審判管理等工作。
(十四)立案二庭
負責有關申訴、來信來訪工作,處理人民來信要有登記、有回音,認真工作,化解矛盾,做好院長接待日有關事項,加強對立案工作監督指導,完成院黨組、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司法警察大隊
負責縣院機關的安全保衛、消防、法庭警衛、被告人看管押解;參與死刑執行;配合支持執行等有關事項。
(十六)人民法庭
負責所在區域各類民事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參與所在地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領導班子
翟純廬江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汪聲色廬江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高曉虎廬江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管曉東廬江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王玲廬江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張成光廬江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潘慶林廬江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
張照祥廬江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
王紅兵廬江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刑事審判庭庭長
徐明澤廬江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
榮譽
多年來,廬江縣人民法院在縣委的正確領導、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依法監督和上級法院的正確指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紮實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始終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突出“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堅持能動司法,大力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和基層基礎建設,著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各項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績。2008-2010年,我院共受理各類案件12724件,審、執結12443件,其中2010年受理各類案件4666件,審執結4567件,結案率為97.87%。為全縣政治、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廬江縣人民法院分別於2008年1月被省高院授予集體二等功、2010年8月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優秀法院、2010年9月被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聯合授予全省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2011年6月被省高院授予2010年度全省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2011年6月被省委組織部和省高院聯合授予2008-2010年度全省先進法院、2010年2月被市委政法委授予清理執行積案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2019年1月,廬江縣人民法院入選全國優秀法院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