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83年4月23日至30日在南寧召開。
本屆代表984人。其中,工人183人,占代表總數的18.6%;農民189人,占代表總數的19
.2%;幹部246人,占代表總數的25%;知識分子211人,占代表總數21.44%;民主黨派
和無黨派愛國人士73人,占7.4%;歸國華僑19人,占代表總數的1.93%;婦女218人,占
代表總數的22.15%;壯族和其他少數民族444人,占代表總數的45.12%。這次會議的主
要議題是:審查和批准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六個五年計畫以及廣西壯族自
治區1982年財政收支決算。通過《關於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議案若干暫行規定》;
選舉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選舉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選舉自
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分院檢察長;
選舉廣西壯族自治區出席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等。
會議首先聽取了廣西壯族自治區計畫委員會主任何忌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作的《關於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六個五年計畫的說明》,審議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
六個五年計畫綱要(草案)》,聽取和審議了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局局長覃立勛受自治區人
民政府委託作的《關於廣西壯族自治區1982年財政收支決算(草案)的報告》,經過認真討
論,會議通過了《關於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六個五年計畫的決議》、《關於廣西壯族自治區
1982年財政收支決算的決議》。
會議認為,自治區人民政府根據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議,對自治
區"六五"計畫主要指標作了必要的調整,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
六個五年計畫綱要(草案)》。"六五"計畫提出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任務,體現了
國家"六五"計畫的要求,符合廣西的實際情況,是積極穩妥的,措施也是可行的。實現"六
五"計畫,就可以使廣西整個財政經濟狀況明顯好轉,為第七個五年計畫的經濟和社會發展
打下基礎,為實現到本世紀末的長遠奮鬥目標創造條件。會議決定,批准《廣西壯族自治區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六個五年計畫綱要》。對於計畫執行中遇到的具體問題,授權自治區
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予以調整和解決。
會議認為,自治區第六個五年計畫前兩年的執行情況是好的。整個國民經濟在調整中穩
步前進。農村落實和完善生產責任制,農業生產全面高漲,工業生產穩步上升,經濟效益有
所提高;財政收支平衡,商業購銷不斷擴大;教育、科學、文化、體育等事業都有新的發展;
人民生活逐步有所改善。會議相信,在"六五"計畫的後三年里,只要進一步貫徹調整、改革、
整頓、提高的方針,緊緊抓住提高經濟效益這箇中心,堅決而有秩序地進行改革,認真研究
和解決經濟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自治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就能取得更大的成
績。
會議認為,1982年自治區財政在生產發展的基礎上收入有所增加,支出有所增長,做到
了收支平衡,略有結餘,較好地支持了生產建設,促進了文教科學衛生事業發展,人民生活
繼續得到改善。這是在中共中央、國務院的關懷和支持下,全區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結果。
會議對此表示滿意。
會議認為,自治區財政雖然繼續保持收支平衡,但財政收入的增長同工農業生產的增長
還不相適應,廣西的各項建設,尤其是能源交通建設還很落後,需要大量的資金,才能加快
建設步伐。因此,必須更加努力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爭取財政收入有更大的增長,以適應
形勢發展的需要。
會議號召全區各族人民更加緊密地團結起來,堅決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
表大會制定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宏偉綱領和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新憲法,發揚
勇於創新的精神,奮發圖強,積極進取,努力學習,埋頭苦幹,搞好工作,為全面地完成自
治區第六個五年計畫規定的各項任務,為開創廣西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局面而奮鬥。
會議期間,陸守原等51位代表向大會提出《關於加強學習、宣傳、執行新憲法,進行法
制教育》的議案,根據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關於議案審查情況的報告,大會作出了《關於加
強學習、宣傳、執行新憲法,進行法制教育議案的決議》。
會議選舉產生了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主任:黃榮
副主任:
鍾楓李殷丹林克武石兆棠葉馥蓀趙明堅韋章平甘懷義秦振武張景寧
委員:(46人)
王文清區鎮區濟文韋焜韋文雅韋家祥韋瑞霖尹家驥毛恣觀印璽
藍萃春劉一禎劉碧清伍紹歧閉子麟李真李世友李振民李唐圻吳佩
吳世銘吳洪寧楊烈楊秀珍楊曾道沈明燧陳任生陳培元蘇扶年羅虹
羅業芬郭秀忠黃英黃藝君黃傳林黃寶山盤福清梁彬覃展覃乃哲
魯源雷一東裴滿景譚宏志磨文彪魏凌風
會議選舉產生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
主席:韋純束
副主席:王祝光張聲震甘苦王蓉貞吳克清
會議同時選舉產生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韋立仁
南寧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賀毅
柳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蒙鐸
桂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龔玉光
梧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汪懋功
玉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梁家漢
河池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方誌剛
百色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黃永立
欽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馮士千
會議選舉產生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分院檢察長: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元亮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南寧分院檢察長:盧錦春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柳州分院檢察長:林寶田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桂林分院檢察長:李汝芬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梧州分院檢察長:鍾慶坤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玉林分院檢察長:陸文仲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河池分院檢察長:張啟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百色分院檢察長:陸英林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欽州分院檢察長:李登復
(註:選出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
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
會議同時還選舉產生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出席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86名):
王俊韋純束(壯族)韋秋梅(女,壯族)韋禎顯(壯族)韋裕廉(壯族)
玉文(壯族)玉榮均(壯族)甘懷義(壯族)甘宗容(女,壯族)石兆棠
龍川龍廷壩(壯族)盧潮丘文懿印武(女)
呂健行劉竹溪劉振華江家福(壯族)蘇志賢(女)
李寧李爰媛(女,壯族)李康貴李朝東楊永瑾(壯族)
肖雷吳秀芳(女,壯族)吳妙燊(女)吳品清(壯族)餘明炎
張國英陸伍亭(壯族)陸俊廷(壯族)陸益棟(壯族)陸榕樹(壯族)
陳鴻志陳潤芬(女,京族)陳瓊珍(女)周飛雄(壯族)周鳳席(壯族)
趙乙生(瑤族)趙明堅(女,壯族)榮其光(壯族)鍾楓鍾濟新
侯世華(苗族)賀祥麟班秀文(壯族)袁紹和(瑤族)莫乃群
賈鳳英(女,苗族)徐步基徐鳴葵徐滌(女)唐蓮英(女)
黃大宏(壯族)黃為治(壯族)黃江山(壯族)黃榮(壯族)黃保堯(壯族)
黃朝幫(壯族)黃鵠(壯族)黃碧瑩(女,壯族)梅品清(侗族)銀世豪(仫佬族)
符椅軍(壯族)盤佐傑(壯族)梁山樑玉金(壯族)梁昭瑜(壯族)
覃應機(壯族)覃新胡(壯族)謝潔芳(女,壯族)謝鐵驪藍芳畹(瑤族)
蒙其綬(壯族)雷開雷愛祖(女)譚丕女專(女)譚武(壯族)
譚學軍(女,毛南族)熊君福黎玉華(女)黎惠瓊(女,壯族)
黎毓明(壯族)潘楚華(女)
本次會議共收到代表議案57件,其中屬於工業、交通方面的10件;農業方面的3件;財
貿方面的9件;科技、文教方面的11件;政法、民族和其他方面的24件。經大會議案審查委
員會審查,大會主席團決定將涉及的問題不屬於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大會不好通
過實質性的決議、只能轉交有關部門研究處理的45件議案,轉交有關單位研究辦理;將12件
涉及的問題是屬於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按其內容合併成以下5件:(1)
關於加強學習、宣傳、執行新憲法,進行法制教育的議案;(2)關於加強物價管理和監督
檢查的議案;(3)關於採取措施,制止溺、棄女嬰,虐待生女孩的母親的犯罪行為,搞好
計畫生育的議案;(4)關於要採取措施發展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山區經濟的文化建設議案;
(5)關於全區各行各業大力支持辦好中國小教育的議案。並將上述5件議案中的《關於加強
學習、宣傳、執行新憲法,進行法制教育的議案》這一件,交大會表決通過;其餘4件交自
治區人大常委會審定後;交有關部門研究辦理。
大會期間,會議還收到代表對各方面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768件。
大會主席團由71人組成。
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秘書長及各委員會名單
主席團和秘書長
主席團:(71名,以姓氏筆畫為序)
馬南王文清王祝光王漁舟王蓉貞(女)韋純束韋家祥方木
尤志強甘苦甘懷義葉馥蓀石兆棠龍川劉義強劉漢榮
伍紹歧喬曉光朱良謀呂肇任印璽陳仁陳岸陳輝
李世友李殷丹李金全李振民楊秀珍(女)蘇扶年張秀貞(女)張聲震
張國英張明珍(女)張景寧何上舉何光炎沈明燧肖啟寅周光春
林克武金寶生羅成堯郎敏路(女)鄭少東趙明堅(女)鍾楓侯德彭
駱明榮其光莫乃群郭秀忠秦振武高超梁彬梁日紅
梁寂溪黃雲黃榮黃藝君(女)黃啟漢黃保堯黃愛瓊(女)謝德俊
盤佐傑覃乃哲覃應機藍志流廖聯原黎允武磨文彪
主席團常務主席:
喬曉光韋純束周光春黃雲金寶生覃應機黃榮王祝光
張聲震侯德彭鍾楓李殷丹林克武莫乃群石兆棠葉馥蓀
趙明堅(女)陳岸甘懷義秦振武
秘書長:鍾楓(兼)
副秘書長:韋章平魏凌風區濟文毛恣觀覃展黃英
議案審查委員會
主任委員:陳岸
副主任委員:甘苦區鎮
委員:(按姓氏筆畫為序)
桂鸞(女)朱良謀楊秀珍(女)范傳樂羅震發梁彬梁運長黃傳林
覃寶龍曾度洪雷一東(女)蔡燦星
預決算審查委員會
主任委員:李殷丹
副主任委員:黃嘉楊明
委員:(按姓氏筆畫為序)
王文清葉生髮劉一禎李吉祿張國輝陳培元蘇朝揀周甘霖
林定一(女)覃乃哲藍年順藍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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