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廣東省文聯,英文譯名: GUANGDONG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是中共廣東省委領導的,由全省性的文藝家協會、地級市以上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市文聯)和全省性的產業文聯組成的文學藝術界專業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家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成立於1950年9月。

主要任務

(一)貫徹黨的文藝路線、方針、政策,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奉獻力量。
(二)對各團體會員開展聯絡、協調、服務工作。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文藝創作、理論研究、學術討論、文藝評獎、書刊出版、人才培訓、對外交流、權益保障、展覽、演出、表彰、紀念活動等工作,對團體會員進行業務指導,推動出作品、出人才。
(三)積極促進全省廣大文藝家的團結,加強同全國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聯的聯繫,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文學藝術團體和文藝界人士的交往,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實現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四)積極開展國際文化交流活動,擴大友好往來,維護世界和平,努力對世界文化的進步與發展作出貢獻。
(五)反映團體會員和文藝家的意見和要求,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六)積極加強文藝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繫,並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根據政府有關政策,興辦為繁榮文藝服務的文化產業,發展我省文化藝術事業。
(七)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組織機構

2002年7月底至10月底,該會嚴格按照省委關於黨群系統的省直單位和人民團體機構改革的步驟和要求,認真研究,周密部署,認真開展了機構改革競爭上崗工作。
廣東省文聯和各協會的駐會機構是在計畫經濟體制下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在這次機構改革前,廣東省文聯和所屬的12個省級文藝家協會在人員、編制、機構設定方面存在一種小、散、全的狀態。如原來總共106個編制,都分散在省文聯和12個省級文藝家協會使用,多的分到20多名,少的只有1、2名,但各家都要承擔文秘、財務、圖書資料、車輛、老乾等行政後勤工作。結果,有的單位長期不夠人用,需花錢聘請許多臨工,而有的單位又人浮於事;有的單位平時沒有多少工作量,一搞活動又遠遠不夠人用,造成人員忙閒不均,浪費人力資源。特別是文聯和各協會的行政後勤人員雖然加起來數量不少,比例大大超過了從事業務工作的人員,但運轉不靈,效率不高,而且,各協會之間各乾各的,文聯與各協會之間、協會與協會之間,相互溝通、協調、配合不夠,未能真正形成合力。
在這次機構改革中,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省文聯和各協會的編制由106人精簡為101人,內設機構仍保留為8個。但我們對各內設機構的職能和人員配置作了較大調整。主要是把原來分散在文聯和各協會的行政後勤工作剝離出來,集中在新組建的辦公室、人事培訓部、組聯部統一管理和服務,在全文在線上關範圍內實行人、財、物的統一管理。並根據各個崗位的工作量認真核定編制數。 12個協會的駐會機構則只保留組聯部和藝術室的職能。考慮到有的協會只有二、三個專業幹部,不便於管理,便按專業相近的原則,組成理論研究部、戲劇影視工作部、音樂舞蹈工作部、美術書法攝影工作部和曲藝雜技民間文藝工作部等5個部,它們與文在線上關的3個綜合服務工作部(即辦公室、人事培訓部、組織聯絡部)連成一個整體,按照各自的職能,重新配置人財物資源。協會擺脫繁雜的行政後勤工作,任務更加明確集中,行政後勤部門實行統管後也大大減少了人員重複交叉造成的浪費和扯皮現象,提高了人財物的使用效益。原來一些同志對我們的這種做法不理解,說文聯把12個協會合併了,沒有協會了,這是誤會。而實際情況是各協會照樣獨立存在,各協會的業務工作還是按照章程獨立自主在開展。我們只是根據我會的實際情況和精簡統一效能的改革原則,把各協會的駐會機構合併重組,把各協會的行政後勤工作集中到文聯辦公室和人事部來管,在全文在線上關實行人財物的統一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也使協會得以集中精力開展各項業務活動。
經過機構改革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省文在線上關的工作出現了種種新氣象,呈現出喜人局面。逐步理順了省文聯和屬下各協會的關係,加強了機關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各協會可以集中精力做好業務工作,一遇大的活動,又可統一調配力量給予支持;機構設定更合理,人員配置更科學,業務人員與行政後勤人員的比例為1.89∶1,做到最佳化組合、減少冗員,提高了辦事效率;幹部隊伍更年輕化、革命化、專業化了,據統計,機構改革後,省文在線上關正處級幹部的平均年齡從54.8歲下降到51.6歲,副處級幹部的平均年齡從51.6歲下降到44.2歲;處級幹部大專以上學歷的由8名增加到11名;機關幹部工作的自覺性、積極性有較大提高,文聯的凝聚力加強了,省文在線上關已初步形成職責分明、團結協作、努力學習和工作的新局面。機構改革後廣東省文聯編制數為101名。

中共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黨組

黨組書記
白 潔
白潔,女,1962年3月生,滿族,北京人,1983年7月參加工作,碩士研究生學歷(中山大學政務學院行政管理專業),副教授。曾任廣東省文化廳副廳長,現為中國文聯第八屆全委會委員、政協廣東省第十屆委員會常委,廣東省文聯黨組書記、專職副主席,兼任廣東省文藝職業學院黨委書記。多年從事政府文化活動的組織管理以及社科理論研究和教學及教學管理工作;曾組織策劃“百花迎春——中國文聯2010年春節大聯歡”廣東板塊、“百越流金——慶祝澳門回歸十周年藝術專場”;參與策劃組織“中法文化年”、“中俄文化年”、“亞洲文化部長論壇和第七屆亞洲藝術節”、“尼泊爾中國節”等多項國家級、省級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在探索粵港澳文化合作交流的機制和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參與多項國家、省、市理論研究項目並完成《率先邁向現代化的中國經濟特區》等專著,並發表“公共管理與學習型政府新理念”、“文化產業發展中的粵港政府間協調”等論文30餘篇。曾獲得省級文藝活動組織獎個人嘉獎、省市“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黨務工作者”等稱號。
黨組副書記
廖曙輝
廖曙輝,男,漢族,1954年8月生,廣東揭西人,本科學歷(華南師範大學政治管理專業),學士學位,高級經濟師。現任廣東省文聯黨組副書記(正廳級)、專職副主席,廣東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主席團成員。中共廣東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廣東省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廣東經濟學會副會長;中國攝影家協會會員,中國電影家協會會員。
黨組成員
曹利祥
曹利祥,男,漢族,1956年9月生,廣東大埔人,研究生學歷(中央黨校研究生院經濟學專業),編審。現任中共廣東省文聯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兼省僑聯副主席。長期從事出版、文藝管理工作,曾榮獲"廣東省創建文明單位積極分子"、"全國新聞出版系統先進工作者"、"廣東省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是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黨組成員
李仙花
李仙花,女,漢族,1962年7月生,廣東五華縣人,研究生學歷(中國戲曲學院京劇研究生班),國家一級演員。現任省文聯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省戲劇家協會副主席,廣東漢劇院院長,長期從事戲劇表演與管理工作。當選中國共產黨十七大代表,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994、2001兩度獲得中國戲劇梅花獎,是廣東省十大傑出青年、優秀中青年專家、先進生產工作者,被團中央辦公廳評為“鄉村青年文化名人”。
黨組成員
陳 丹
陳丹,男,漢族,1953年1月生,廣東東莞人,北京廣播學院新聞編採專業、廣州師範學院英語專業,主任編輯。現任廣東省文聯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文聯主席團成員。多次獲省和全國性獎項,主要作品有:英語廣播文學專欄節目《中國歷史故事》,現場直播節目《移山填海一瞬間》,廣播特寫《花街十里滿城春》、《零時前後》。主編出版了《廣東省廣播電視行業行風建設工作論文專輯》,主要論文有:《研究收聽習慣、提高節目效益》(英文版)、《歐洲開發手機廣播電視的策略、成果和問題》、《廣播影視系統的媒體產業防範機制研究》等。

廣東省文聯第六屆主席、副主席

主席:
劉斯奮,男,1944年1月出生,64歲,廣東中山人,1974年6月入黨,1967年9月參加工作,學歷大學(中山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文學創作一級。現任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五屆主席、省政協委員。劉斯奮長期擔任宣傳文化領導工作,在小說創作、學術研究、美術書法等領域都頗有建樹,其創作的長篇歷史小說《白門柳》曾獲第四屆茅盾文學獎,國畫《萬岳朝宗》被人民大會堂收藏。是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專職副主席:
白潔,女,1962年3月出生,46歲,北京人,滿族,1986年1月入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碩士研究生學歷(中山大學政務學院行政管理專業),副教授。現為中國文聯第八屆全委會委員、政協廣東省第十屆委員會常委,廣東省文聯黨組書記。從事理論研究和管理、教學管理、文化管理工作多年,在國家、省、市報刊發表論文30餘篇,組織、參與策劃多項國家級、省級大型文化活動,積極推進粵港澳文化交流,獲得過省、市“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黨務工作者”等稱號,具有豐富的對外文化交流和文藝策劃管理經驗。
廖曙輝,男,1954年8月出生,54歲,廣東揭西人,1975年3月入黨,1970年8月參加工作,本科學歷(華南師範大學政治管理專業),學士學位,高級經濟師。現任廣東省文聯黨組副書記(正廳級)、廣東省電影家協會主席。出版了藝術著作《廖曙輝攝影作品集》、專題攝影集《河源鏡痕》等;擔任出品人、製片人、監製的電影電視劇等影視片共40多部。
曹利祥,男,1956年9月出生,52歲,廣東大埔人,研究生學歷(中央黨校研究生院經濟學專業),1978年11入黨,1973年11月參加工作,編審。現任中共廣東省文聯黨組成員、第五屆專職副主席,兼省僑聯副主席。長期出事出版、文藝管理工作,曾榮獲“廣東省創建文明單位積極分子”、“全國新聞出版系統先進工作者”、“廣東省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是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李仙花,女,1962年7月出生,廣東五華縣人,研究生學歷(中國戲曲學院京劇研究生班),1978年2月參加工作,1991年10月入黨,國家一級演員。現任省文聯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省戲劇家協會副主席,廣東漢劇院院長,長期從事戲劇表演與管理工作。當選中國共產黨十七大代表,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994、2001兩度獲得中國戲劇梅花獎,是廣東省十大傑出青年、優秀中青年專家、先進生產工作者,被團中央辦公廳評為“鄉村青年文化名人”。
兼職副主席:
丁凡,男,1956年8月出生,52歲,湖南澧陵人,1979年8月入黨, 1974年8月參加工作,高中學歷(廣東省德慶縣香山中學),國家一級演員。現任廣東粵劇藝術大劇院院長、廣東省戲劇家協會副主席;曾被評為“全國文化系統先進工作者”、“廣東省優秀中青年藝術家”、“德藝雙馨中青年藝術家”,並榮獲文華表演獎、梅花獎。
劉長安,男,1946年1月出生,62歲,山東龍口人,1973年4月入黨,1968年9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中央音樂學院作曲專業),二級作曲。現任省文聯第五屆兼職副主席、省音樂家協會主席、廣州市文聯黨組副書記。共創作各類音樂作品一千多件,代表作有歌曲《我愛五指山,我愛萬泉河》、電影配樂《新方世玉》、鋼琴與管弦樂《珠江之歌》等。
劉紅兵,男,1969年7月出生,39歲,安徽碭山人,1993年12月入黨,1994年7月參加工作,碩士研究生學歷(復旦大學中文系文藝學專業),主任記者。現任珠江電影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南方廣播影視傳媒集團黨委委員、副董事長。在文化傳播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的傳媒工作經驗,在廣播電影電視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
許欽松,男,1952年5月出生,56歲,廣東澄海人,1985年2月入黨,1970年8月參加工作,大普學歷(廣州美術學院版畫專業),一級美術師。現任省美術家協會主席、廣東畫院院長。作品多次在全國獲獎,部分作品由中國美術館、人民大會堂等機構所收藏,多次在國內外舉辦個人畫展和聯展。是廣東省“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是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孫周,男,1954年8月出生,54歲,山東掖縣人,1975年6月入黨,1970年12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北京電影學院導演系導演專業),二級導演。現任廣東省電影家協會副主席、珠江電影製片有限公司藝術總監。致力於探索中國特色、民族風格的影視創作技藝,其作品多次獲得國內外各種獎項,曾獲“山東省勞動模範”榮譽稱號,是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蘇玉光,男,1963年1月出生,45歲,海南海口人,1983年9月入黨,1980年11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武漢大學中文系作家班)。現為省文聯第五屆兼職副主席,廣州軍區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著有長篇報告文學《逐鹿天涯》,詩集《白月亮》,報告文學集《大海與船的協奏》,作品在軍隊多次獲獎。
李偉坤,男,1951年7月出生,57歲,廣東揭陽人,1972年8月入黨,1968年11月參加工作,高中學歷,主任記者。現為中國攝影家協會副主席、省攝影家協會主席,珠海特區報社攝影部原主任。作品多次獲得國內、國際大獎,1998年獲中國攝影家協會“德藝雙馨優秀會員”稱號,先後獲得廣東省第6屆魯迅文藝獎、國際攝聯第27屆黑白作品雙年展個人銀牌獎等。
李時成,男,1950年6月出生,58歲,廣東順德人,1991年12月入黨,1970年1月參加工作,中專學歷(廣東粵劇學校音樂系民樂專業),二級作曲。現任中國曲藝家協會副主席、省文聯曲藝雜技民間文藝工作部主任、省曲藝家協會主席。曾獲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領導小組頒發的特殊貢獻個人獎和個人成果一等獎、第三屆中國曲藝牡丹獎理論獎。參與了中國曲藝牡丹獎、全國少兒曲藝大賽、CCTV相聲大賽和我省曲藝大賽等大型活動的組織工作。
李錦源,男,1950年7月出生,廣東順德人,漢族,1977年5月入黨,1968年11月參加工作,本科學歷(華南師範大學政治專業),主任編輯。現任廣州市文聯主席、黨組副書記,廣州市電視台台長,省電視藝術家協會副主席。曾策劃製作多部長篇紀錄片、電視理論宣傳片,獲中國廣播電視新聞獎、電視社教節目獎、長紀錄片一等獎,被聘為華南理工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兼職教授,任中視協新農村題材專題片終審評審、全國金鷹獎紀錄片終審評審,率先發起並主持創辦了全國第一個國家級國際性紀錄片專業活動和交易平台。
余其鏗,男,1949年1月出生,59歲,廣東羅定人,無黨派,1967年7月參加工作,中專學歷(中國音樂學院附中打擊樂專業),一級演奏員。現任省文聯五屆兼職副主席、省文化廳副廳長、省音樂家協會副主席、廣州交響樂團團長。具有豐富的文化管理經驗,帶領廣州交響樂團改革創新,促使快速發展,使之成為在全國有較大知名度的優秀交響樂團。
陳學希,男,1959年12月出生,48歲,廣東潮陽人,1986年3月入黨,1979年1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經濟學專業),國家一級演員、教授。現為廣東省戲劇家協會副主席,廣東文藝職業學院黨委書記、常務副院長。是潮劇著名表演藝術家,塑造了一系列不同的舞台人物形象,形成了個人的藝術表演風格,曾獲梅花獎、金唱片獎,多次受到國家文化部、廣東省政府獎勵。
倪惠英,女,1956年2月出生,52歲,湖北武漢人,1976年7月入黨,1970年11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華中科技大學行政管理專業),國家一級演員。現為省戲劇家協會主席、廣州粵劇團團長。曾獲得梅花獎、中宣部“五個一工程獎”等,獲第二屆“全國中青年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稱號,多次被省市授予優秀共產黨員、勞動模範、優秀中青年專家學者等榮譽稱號。
徐南鐵,男,1951年10月出生,56歲,安徽歙縣人,2002年12月入黨,1968年8月參加工作,本科學歷(江西師範大學中文專業),編審。現為廣東省文藝批評家協會副主席,廣東嶺南美術出版社社長、總編輯。主編多種圖書,並為大型理論專題片、紀錄片等撰稿,先後獲得“穀雨文學獎”、廣州市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等獎項,是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董小明,男,1948年5月,60歲,黑龍江人,1978年8月入黨,1968年12月參加工作,中專學歷(中國美術學院附中),一級美術師。現任省文聯第五屆兼職副主席,省美術家協會副主席,深圳市文聯黨組書記、主席。長期從事美術創作、藝術策劃和組織工作。入選全國美術展覽的作品逾20餘件,多次在國內獲獎。
謝曉泳,男,1956年9月出生,52歲,湖南花垣人,1990年6月入黨,1974年4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北京舞蹈學院舞蹈編導專業),一級編導。現為省舞蹈家協會主席、廣東歌舞劇院院長、南方歌舞團團長。曾獲文化部文華獎、曹禺戲劇獎,被中國文聯授予“百名優秀青年文藝家”稱號。
戴武琦,男,1956年3月出生,52歲,遼寧遼陽人,1979年2月入黨,1974年6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中山大學自考漢語言文學專業),現任中國雜技家協會副主席、省文聯曲藝雜技民間文藝工作部調研員、省雜技家協會主席。組織策劃承辦多次全國、世界魔術賽事,在多次國際魔術比賽任評審,是亞洲魔術聯盟主席。

廣東省文聯六屆三次委員會委員名單

(2009年10月~2010年7月)
2009年10月,省文聯六屆主席團審議通過增補黃英偉為省文聯第六屆委員會委員,李恩不再任省文聯第六屆委員會委員。
2010年3月18日,省文聯六屆三次主席團會議審議通過增補劉照丁、李永橋、尹繼紅、趙卉芬、許成鋒、李錦賢、陳健彬、卓遠坤、鍾偉雄、陳韻紅、林燁、林鳳娥、李宇梁、甄國富、湯梅笑、邵燕梁、蘇鑒良等17人為省文聯第六屆委員會委員。張小軍、鄒繼海、陳紹基、郭福平、李偉金、溫國棟、余教、羅再田馮崢、吳卓、王琮11人不再任省文聯第六屆委員會委員。
2010年6月,省文聯六屆主席團審議通過增補何廣平為省文聯第六屆委員會委員,朱穗生不再任省文聯第六屆委員會委員。
劉斯奮 省文聯主席
白 潔(女、滿族)省文聯黨組書記、專職副主席
廖曙輝 省文聯黨組副書記、專職副主席
曹利祥 省文聯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
李仙花(女)省文聯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
陳 丹 省文聯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黃 浩 省文聯副巡視員、人事培訓部主任、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機關紀委書記
丁 凡 省文聯兼職副主席、省戲劇家協會副主席、廣東粵劇藝術大劇院院長
劉長安 省文聯兼職副主席、省音樂家協會主席
劉紅兵 省文聯兼職副主席,珠江電影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
許欽松 中國美術家協會副主席 、省文聯兼職副主席、省美術家協會主席、廣東畫院院長
孫 周 省文聯兼職副主席、省電影家協會副主席、珠江電影製片有限公司藝術總監
蘇玉光 省文聯兼職副主席、廣州軍區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
李偉坤 中國攝影家協會副主席、省文聯兼職副主席、省攝影家協會主席
李時成 中國曲藝家協會副主席、省文聯兼職副主席、省文聯曲藝雜技民間文藝工作部主任、省曲藝家協會主席
李錦源 省文聯兼職副主席、省電視藝術家協會副主席、廣州市文聯主席、黨組副書記
余其鏗 省文聯兼職副主席、廣東星海演藝集團總裁、省音樂家協會副主席、廣州交響樂團團長
陳學希 省文聯兼職副主席,省戲劇家協會副主席,廣東文藝職業學院院長
倪惠英(女)省文聯兼職副主席、省戲劇家協會主席、廣州粵劇團團長
徐南鐵 省文聯兼職副主席,省文藝批評家協會副主席,廣東省當代文藝研究所副所長
董小明 省文聯兼職副主席,省美術家協會副主席,深圳文聯主席、黨組書記
謝曉泳 省文聯兼職副主席、省舞蹈家協會主席、南方歌舞團團長
戴武琦 中國雜技家協會副主席、省文聯兼職副主席、省文聯曲藝雜技民間文藝工作部調研員、省雜技家協會主席
廖紅球 省作家協會黨組書記、主席
廖 琪 省作家協會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
王 永 省文聯美術書法攝影工作部主任、省美術家協會專職副主席兼秘書長
方天行 省文聯音樂舞蹈工作部主任、省音樂家協會專職副主席
董丹弟 省文聯戲劇電影電視工作部副主任、省電影家協會專職副主席兼秘書長
王克曼 省電視藝術家協會主席、省政協文化與文史資料委員會主任
徐清雄 省文聯戲劇電影電視工作部副主任、省電視藝術家協會專職副主席兼秘書長
汪 洌 省文聯音樂舞蹈工作部副調研員、省舞蹈家協會專職副主席兼秘書長
陳俊生 省文聯美術書法攝影工作部調研員、省攝影家協會專職副主席
羅學光 省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
寧根福 中國雜技家協會副主席、省雜技家協會副主席、廣州軍區戰士雜技團藝術指導
紀光明 省美術書法攝影工作部副主任、省書法家協會專職副主席兼秘書長
蔣述卓 省文藝批評家協會主席,暨南大學黨委書記、副校長
吳東峰 廣州市文聯巡視員
楊宏海 深圳市文聯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
黃河清 珠海市文聯黨組書記、主席
羅方濤 珠海市文聯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
謝 鏗 汕頭市政協副主席、市文聯主席
翁小慶 汕頭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聯黨組書記
劉照丁 韶關市文聯主席
徐國英 韶關市文聯專職副主席
吳敏慧(女)河源市文聯主席
陳曉敏 河源市文聯專職副主席
李永橋 梅州市文聯主席
劉勝輝 梅州市文聯專職副主席
李 芳(女)惠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聯黨組書記、主席
安想珍 惠州市文聯專職副主席
林 岳 東莞市文聯黨組書記、主席
宋 嬡(女)東莞市文聯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
胡 波 中山市文聯主席
陳小禾(女)中山市文聯專職副主席
尹繼紅 江門市文聯主席、黨組書記
趙卉芬(女)江門市文聯副主席、黨組成員
商學兵 佛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聯黨組書記、主席
楊凡周 佛山市文聯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
李 彪 陽江市文聯專職副主席兼秘書長
林紅衛 湛江市文聯調研員
邵 鋒 湛江市文聯黨組成員、副主席
肖 力 茂名市文聯主席、黨組副書記
葉清森 肇慶市文聯黨組書記、主席
葉可晃 肇慶市文聯專職副主席
劉國華 清遠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聯主席
林蔚然 清遠市文聯黨組成員、調研員
黃國欽 潮州市文聯主席
許成鋒 潮州市文聯副主席
劉琴想 揭陽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聯主席、黨組書記
鄭素協 揭陽市文聯副主席
陳均河 雲浮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聯主席
黃英偉 雲浮市文聯副主席
李錦賢 香港藝術發展局視覺藝術組主席
陳健彬 香港話劇團行政總監
卓遠坤 香港海鷗攝影協會會長
鍾偉雄 香港影業協會總幹事
陳韻紅(女)香港韻紅戲劇工作室公司主席,香港粵曲研修會副會長
林 燁(女)香港中華文化總會總幹事
林鳳娥(女)澳門粵劇曲藝總會會長
李宇梁 澳門資深戲劇作家、澳門演藝學院戲劇學校代校長
甄國富 澳門數碼攝影會理事長
湯梅笑(女)澳門筆會副理事長、澳門政府文化諮詢委員
邵燕梁 澳門美術協會理事長
蘇鑒良 松風文化藝術協會副會長
楊安徽 廣州鐵路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廣鐵文聯主席
何廣平 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廣東公安文聯主席
鄧建偉 省公安廳政治部宣傳處處長、廣東公安文聯執行副主席
何銘清 省司法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廣東司法行政文聯主席
李希躍 省司法廳政治部調研員、廣東司法行政文聯秘書長
吳佳聯(女)省委宣傳部文藝處處長
周建平 羊城晚報報業集團副總編輯、省文藝批評家協會副主席
張惠建 南方廣播影視傳媒集團管委會主任、省電視藝術家協會副主席
宋朝暉 省新聞出版局人事教育處處長
陳志紅(女)省文藝批評家協會副主席、南方日報出版社社長
邵 忠 廣州現代資訊傳媒廣告有限公司董事長
何俊華 省青年美術家協會主席
李 明 省文聯辦公室主任、省文藝批評家協會副主席
樊廣蓮(女)省文聯組織聯絡部主任
趙鎰生 省文聯理論研究部主任、省文藝批評家協會副主席
陳艷冰(女)省文聯戲劇影視工作部副主任、省劇協秘書長
劉小毅 廣東書法院院長
附屬檔案下載: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六屆委員會名單(2008年9月~2009年3月)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六屆委員會名單(2009年3月~2010年3月)

機構章程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六次代表大會部分修改,2008年9月25日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是中共廣東省委領導的,由全省性的文藝家協會、地級以上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全省性的行業產業文學藝術聯合會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界的橋樑和紐帶,是文藝家面向社會走向市場的橋樑和紐帶,是提升廣東文化軟實力、推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大繁榮大發展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宗旨是: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解放思想,團結、動員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守憲法和法律,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弘揚、培育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致力於繁榮社會主義文學藝術事業,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建設和諧文化,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堅持文藝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的原則,弘揚主鏇律,提倡多樣化,尊重文藝規律,繼承優良傳統,積極推動文藝創新。
第四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積極促進全省廣大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的團結,加強同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聯繫,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文學藝術團體和文藝界人士的交流,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實現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第二章 任 務
第五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文藝創作、成果展示、理論研究、展覽演出、文藝評獎、學術討論、書刊出版、調查研究、人才培訓、對外交流和權益保護等項工作,對各團體會員開展指導、聯絡、協調、服務工作。
第六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積極加強文藝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繫,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發展文化藝術事業。
第七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倡導良好職業精神、職業道德,表彰獎勵優秀文藝工作者和優秀文藝作品,發現、培養和扶持文藝人才。
第八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在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文藝領域的行業教育、行業自律、行業服務和行業管理。
第九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反映團體會員、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積極開展民間國際文化交流活動,擴大友好往來,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維護國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對人類文明的進步作出貢獻。
第十一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積極推動文化產業的發展。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二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實行團體會員制。
全省性的文藝家協會、地級以上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為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團體會員。
全省性的行業產業文學藝術聯合會提出申請並經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團批准,可作為團體會員加入或退出本會。
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駐粵部隊中的各全省文藝家協會會員集體參加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活動,視同於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團體會員。
第十三條 團體會員的義務和權利。
團體會員的義務:遵守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執行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決議,按期交納會費,負責完成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交付的任務,開展符合章程的各項活動。
團體會員的權利:推選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代表,參加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活動,對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和由它選舉產生的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
第十五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由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召集,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六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代表由各團體會員推選和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特邀產生。
第十七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聽取和審查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並決定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重大問題;
三、修改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四、選舉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
第十八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會議由主席團召集,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九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建議人選由各團體會員按商定名額分別提名,代表大會主席團可根據需要提出有關方面的委員候選人。上述委員因人事變動,其參加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的代表(含所擔任的主席團職務)應相應更替,經報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團認可後生效。
第二十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從委員中推選產生主席團;
三、聽取和審查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年度工作報告;
四、決定應由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決定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和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會閉會期間,由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團行使其權力。主席團會議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主席團成員候選人建議人選由代表大會主席團醞釀提出,經委員會會議選舉產生。主席團推選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第二十二條 駐會主席或專職副主席在中共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黨組領導下主持日常工作。主席團可委任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正、副秘書長協助駐會主席、專職副主席工作。
第二十三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設榮譽職務。榮譽職務由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團推舉和聘請。
第五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二十四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經費來源:
一、財政撥款;
二、會費;
三、社會贊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經費、資產及國家撥給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所屬單位的資產隸屬關係不得任意改變。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簡稱是廣東省文聯。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會址設在廣州市。
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英文全稱是“GUANGDONG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縮寫為“GFLAC”。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通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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