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江門人大代表帶幼女開房案

廣東江門人大代表帶幼女開房案

以金錢誘惑等方式,2013年50歲的江門人大代表黃寶林四次帶兩名幼女到酒店開房,強迫兩女孩為其“打飛機”,還試圖強姦兩名女孩,兩人極力反抗才未得逞。經審查,黃寶林(男,50歲,為江門市人大代表、崖門鎮人大代表,崖門林場場長)對其涉嫌猥褻兒童罪供認不諱。

事件起因

以金錢誘惑等方式,2013年50歲的江門人大代表黃寶林四次帶兩名幼女到酒店開房,強迫兩女孩為其“打飛機”,還試圖強姦兩名女孩,兩人極力反抗才未得逞。2013年7月18日,黃寶林被公安機關刑拘。警方表示,黃本人對涉嫌猥褻兒童罪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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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受害的兩名女孩分別為小陳(15歲)及小黃(13歲),都是江門新會區崖門中學初一學生,兩人同班。前者父親在黃寶林所在的崖門林場打工,跟黃寶林一早就認識。後者是崖門本地人,通過小陳認識了黃。2013年6月13日,兩名女孩相約“流浪”,黃寶林得知她們身無分文後便以金錢誘惑等方式,四次帶兩女孩前往酒店開房。江門新會公安機關通報,2013年6月18日,新會公安分局接報崖門鎮陳某和黃某在6月13日離家出走後,迅速成立特偵組展開調查,於2013年7月5日找到陳、黃兩人。據兩人反映,這段時間她們與一名叫黃寶林的男子分別到台山、珠海等4間酒店開房住宿4次,並被猥褻。崖南派出所於當天將嫌疑人帶回調查。

經審查,黃寶林(男,50歲,為江門市人大代表、崖門鎮人大代表,崖門林場場長)對其涉嫌猥褻兒童罪供認不諱。案發後,新會區迅速對黃寶林作出處理,經報請江門市人大常委會批准,由公安機關依法對黃寶林實行刑拘,崖門鎮免去其崖門林場場長職務。與此同時,新會相關部門已作出撤銷其江門市人大代表以及崖門人大代表資格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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