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平縣林業局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 (三)承擔全縣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果品、蠶桑、花卉行業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及省關於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林業產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綜合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有關地方標準和規程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縣造林綠化指導性計畫,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有關標準和規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承擔廣平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縣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工作。編制森林採伐限額,報經批准後監督實施;負責審批和監督全縣林木採伐、運輸、經營加工、林木種子生產經營等林業行政許可事項;審核指導林地徵用、占用和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
(四)承擔推進全縣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
(五)指導監督全縣各產業對森林的開發利用。制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指導全縣林業產業工作,擬訂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
(六)承擔廣平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查處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和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七)負責全縣果品、蠶桑、花卉行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果品、蠶桑、花卉結構調整、品種改良、基地建設及標準化生產工作;負責果品質量安全監測及信息發布工作,監督管理全縣果品質量安全。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承辦縣人大代表建議、縣政協委員提案事宜。

內設機構

廣平縣林業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保密及機關運轉、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信息、安全、信訪、制度建設及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公務接待、車輛管理等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資產分配使用工作;指導全縣林業宣傳、生態文明及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擬訂全縣林業生態建設及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並初審林業產業及重點林業建設項目並監督實施;負責管理縣級林業資金,監督指導全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林業信息統計、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監管國有林業資產;指導全縣林業產業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的購置及監管;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老幹部管理及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扶貧、掛職等下基層幹部的選派管理工作;統籌管理全縣林業系統重大專項獎勵申報推薦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建設。
(二)森林資源管理股
組織擬訂全縣林業森林資源保護、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指導實施;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報經批准後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統一發布相關信息;組織指導林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監督全縣林木及其種子憑證採伐、運輸、生產、經營、加工等林業行政許可事項的實施,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承擔林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工作;負責全縣林業行政執法的協調監督,承擔全縣林業普法教育和林業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及聽證相關工作,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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