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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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簡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負責轄區(含捷運上蓋物業)的公安工作;掌握、分析、預測轄區社會治安狀況,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工作;為上級公安機關和區委、區政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

(三)負責全區公安人民警察隊伍的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公安 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訓和公安宣傳、幹部人事管理工作,對分局所屬單位實行直接管理。

(四)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分局基層單位的執法活動;組織實施紀檢、監察、督察和審計工作。

(五)負責對轄區危害國內安全的案件、刑事案件、毒品犯罪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偵查工作,依法進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組織協調對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偵查、處置工作。

(六)負責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在轄區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承擔上級公安機關確定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務。

(八)負責戶口、居民身份證的管理工作。

(九)指導、監督轄區內機關、團體、事企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負責對保全員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核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許可證;負責養犬登記及年審工作。

(十)依法對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開展和指導安全防火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消防建設規劃和工程的審查、驗收工作;組織、實施滅火救災、搶險救援工作。

(十一)負責公安預審工作和區看守所、區公安分局治安拘留所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場所管理工作。

(十二)協助市公安局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市重要領導、市領導集體在轄區活動期間的警衛工作;負責在轄區召開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和大型民眾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公安通信、信息技術、刑偵技術建設;為分局所屬單位提供信息、技術、通信、後勤、裝備等服務。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治安工作事項。

(十五)承擔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負責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情報信息。

(十七)負責轄區內常住人口、外來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的管理工作。

(十八)依法管理轄區內的特種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枝、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配合有關部門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

(十九)依法監督、指導轄區內單位保衛組織和民眾開展安全防範工作;通過日常治安防範和管理工作發現違法犯罪線索破獲刑事案件,抓獲現行犯罪嫌疑人,並協助偵查部門破案;依法查處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協助做好處置群體性事件的工作;接受民眾報警求助,為民眾提供服務。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越秀區公安分局設10個內設機構和離退休幹部管理科,11個直屬行政單位,26個派出機構。

(一)內設機構

1、政工辦公室(副處級) 負責全區公安系統組織、人事、宣傳教育、隊伍建設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有關幹部考核、任免、調配、檔案管理、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職稱、職務評聘、警銜管理、計畫生育、人員培訓、幹部職工出國(境)政審及報批等工作;負責開展警察文化工作;管理和協調離退休幹部管理科的工作。

2、指揮中心(副處級) 負責分局公安行動指揮和綜合業務領導;協助分局領導實施指揮;負責掌握公安工作情況和開展調研工作;協調處理緊急警務,承擔授權的有關指揮協調工作;受理“110”報警案件,並進行先期處置;承擔分局的文秘、督辦、保密、信訪、機要通信、檔案管理、調研等工作;負責全局公安業務數據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分局的反恐怖工作。

3、監察科(與分局紀委辦公室合署辦公,掛廣州市公安局警務督察隊越秀分隊牌子) 負責分局紀律檢查、行政監察、督察、內部審計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檢查分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查處分局內部的違紀案件;實施對本區公安機關及其公安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守紀律、落實警務規範的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

4、裝備財務科 負責分局公安裝備、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統一計畫、調撥、保管發放公安裝備;負責分局辦公用房總體規劃、基本建設的立項、報建、工程改造工作;負責分局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分局後勤服務的管理工作。

5、法制科 負責分局公安法制建設工作;承擔各類送審案件的審核、把關工作;組織、承擔公安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公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工作。

6、科技通信科 負責分局公安科技工作;負責分局公安有線、無線通信、計算機數據和電視監控等技術系統的技術建設、技術保障和相關裝備的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7、出入境管理科 執行有關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公民因私出境申請的受理、審核工作;負責外國人、華僑、港澳台人員在轄區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8、戶政科 執行國家有關戶口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常住人口、外來人口管理工作;負責人口信息資料庫建設和人口統計工作;負責居民身份證件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門牌管理工作;負責核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許可證工作;指導公安派出所有關工作和治保會、群防群治隊伍建設。

9、防火科 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指導、監督防火安全工作;負責消防規劃和工程的有關審查、驗收工作。

10、交通科 負責對轄區有關單位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維護內街、小區等非市政道路的交通秩序;實施對非機動車輛(殘疾人用機動車輛除外)牌照的核發和管理工作。離退休幹部管理科 負責貫徹中央、省、市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組織離退休幹部學習檔案和參加政治活動;負責離退休幹部的醫療保健、生活福利、休養和用車等服務的安排;會同有關部門辦理離退休幹部的喪葬和善後處理事宜;負責對分局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並轉達和傳達有關檔案;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事宜。

(二)直屬行政單位

1、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科級,分局防範與處理邪教犯罪工作科與其合署辦公) 負責掌握並分析研究敵情和社會政治動向;指導和組織偵查、處置危害國內安全案件、事件;組織查處非法組織、非法政治性刊物、邪教、有害氣功(功法)、反動會道門活動以及以宗教為掩護的犯罪活動;以非公安名義為掩護,開展相關的情報信息工作。防範與處理邪教犯罪工作科簡稱反邪教科。

2、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預審大隊(科級) 負責分局偵辦的重大案件的預審工作;承辦重大疑難案件的審理工作。

3、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治安管理大隊(科級) 負責和指導全區治安防範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負責對槍枝、彈藥、民用爆炸物品、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對特種行業的治安管理工作;負責養犬登記及年審工作;辦理治安部門負責的刑事案件和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協助市公安局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市主要領導、市領導集體在轄區活動期間的警衛工作;負責在轄區召開的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和大型民眾活動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對保全行業的管理。

4、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毒品犯罪偵查大隊(科級)貫徹執行國家打擊、偵查毒品犯罪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掌握轄區毒品動態,並分析、研究和提出對策;負責轄區內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指導、協調派出所的緝毒工作。

5、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副處級)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財產等經濟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工作。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均為科級。

6、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巡邏警察一大隊(副處級,加掛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特警大隊牌子) 負責轄區治安巡邏執勤的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工作;落實維護城市治安秩序,預防、制止現行違法犯罪;擔負處置暴亂、動亂、騷亂事件中的攻堅、突擊任務;負責處置暴力恐怖犯罪、劫持人質、持槍作案、爆炸行兇等嚴重暴力事件,緝捕嚴重暴力犯罪分子;參與維護重大政治活動、重要節日、慶典活 動、大型文藝活動和合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秩序和處置突發事件。 巡邏警察一大隊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五中隊、六中隊、七中隊、八中隊和特警中隊,均為科級。特警中隊對外稱廣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越秀中隊。

7、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巡邏警察二大隊(副處級) 負責處置轄區的突發事件、維護省、市機關上訪活動的治安秩序;負責轄區內省市機關和外國駐廣州領事館的治安巡邏執勤工作。巡邏警察二大隊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五中隊,均為科級。

8、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刑事警察一大隊(副處級) 負責對發生在轄區的有關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工作;負責刑事犯罪情報資料、檔案工作;負責刑事偵察技術建設工作,並提供服務保障。刑事警察一大隊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五中隊、六中隊和技術中隊,均為科級。

9、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刑事警察二大隊(副處級) 負責轄區發生的“雙搶”案件的打擊、偵破工作,偵辦流花、礦泉等重點地區的有關刑事案件。刑事警察二大隊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五中隊、六中隊,均為科級。

10、廣州市越秀區看守所(科級) 負責對刑事拘留、逮捕案犯、犯罪嫌疑人、判決待送人犯的羈押、管理工作。

11、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治安拘留所(科級) 負責治安拘留人員的監管工作。

(三)派出機構

根據轄區的實際情況,設26個公安派出所(科級),為分局的派出機構。具體是: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廣場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站南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北京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大新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人民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六榕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廣衛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光塔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詩書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流花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東風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洪橋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東湖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白雲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珠光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農林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黃花崗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華樂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梅花村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大東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建設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大塘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礦泉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登峰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越秀公園派出所、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達道路派出所。

醜聞

越秀分局原政委戚凡科 越秀分局原政委戚凡科

據人民網訊息記者2013年7月22日從廣州市紀委新聞發布會獲悉,廣州市越秀區公安分局政委戚凡科涉嫌包庇KTV不法行為被紀委調查。

在7月22日下午的紀委新聞發布會上,有記者問到“廣州市越秀區公安分局政委戚凡科涉嫌包庇KTV不法行為被調查一事是否屬實”,對此,廣州市紀委常委梅河清表示,此情況基本屬實。廣州市越秀區公安分局原政委戚凡科及廣州市越秀區登峰派出所部分領導涉嫌包庇KTV不法行為,6月14日戚凡科已被免職,已經移交廣州市越秀區檢察院立案查處,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記者網路查詢戚凡科資料時,了解到戚凡科曾作為火炬手把亞運火炬傳遞到開幕式的現場。

另外,根據2008年中國遭遇雪災之後廣州火車站疏散幾十萬春運旅客的真實事件改變的電影《冰雪11天》,其人物原型就是越秀分局政委戚凡科。

記者查詢“越秀區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系統”得知,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戚凡科政委負責思想政治、隊伍建設、創文工作,分管政工辦、團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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