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實施對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縣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等直屬單位的行政業務(包括經濟運作、資產運營、人事工作)管理,使以上單位業務開展的層級管理指導協調機制正常運作。對縣廣播電視台、體育訓練中心實行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
領導分工
余瑞國(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陳家曉(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文化市場股、新聞出版著作權綜合股、行政審批股、廣電體育事業股、博物館工作。負責黨建、紀檢監察、綜治維穩、扶貧工作;聯繫縣廣播電視台工作。
陳金花(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文化事業股、財會、文化館(電影公司)、圖書館工作。
羅群遠(黨組成員、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隊長):分管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工作。負責縣“文管”辦、縣“掃黃打非”辦、安全生產工作;聯繫縣體育訓練中心工作。
內設機構
廣寧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廣寧縣著作權局)內設機構有辦公室、文化事業管理股、廣電和體育事業管理股、新聞出版著作權綜合股、文化市場股5個職能股(室),直屬機構有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
辦公室
綜合、協調各股(室)和直屬單位的有關工作;負責文秘、調研、檔案、保密、保衛、信訪、後勤、接待等行政事務工作;管理各項事業經費和專項經費,管理局機關的物資、房產;監管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綜合統計、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款的徵收、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的發放和多種經營的收支;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工會、共青團、婦女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文化藝術系列、廣播電視系列和體育系列的專業資格審核申報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人才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做好人才培訓工作;負責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人事勞動體制改革和外事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紀檢、監察以及武裝工作。
文化事業股
管理藝術和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擬訂藝術事業和民眾文化、少年兒童文化、各類圖書館等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藝術創作、生產及直屬藝術團體改革和業務建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利用,推進圖書館的協作與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指導城鄉各類民眾文化設施和業務建設;指導、協調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和社會文化活動;指導縣電影公司電影放映工作,監督實施電影“2131”工程;負責全縣文物保護,協調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重點考古發掘、文物保護維修、開發利用等;指導博物館的業務建設;組織實施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認定、申報、保護和交流傳播工作;組織、指導民族文化的研究和保護工作。
廣電、體育事業股
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等行業有關業務的管理工作;負責電影放映許可證的審批工作,並指導電影行業影片發行、放映工作;協調指導貫徹落實有關廣播電視的法律、法規工作,指導實施相關的行政執法;協調實施縣廣播電視事業建設規劃;實施對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的監督管理;負責安裝和使用衛星廣播電視地面設施許可證、有線廣播電視加解擾技術、有線廣播電視台開辦視頻點播業務、廣播電視台(站)年檢的審核工作;負責廣播電視新聞從業人員記者證的監管;負責廣播電視事業建設及各項資料的統計工作。協調實施縣以上大型體育比賽及有關體育活動的各項組織工作,抓好本縣重點體育項目的業餘訓練和運動隊後備人才以及教練員、裁判員的培訓工作,指導各鎮、各行業團體開展民眾體育活動。
新聞出版、著作權綜合股
負責報紙、期刊的管理工作,把握新聞輿論導向;負責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放映管理工作;審核報批新辦報紙、期刊及報刊主要項目的變動;管理全縣印刷、複印行業,做好印刷、複印行業證照發放、年檢審核工作;負責圖書發行和圖書市場管理工作;協調中國小教材發行;負責全縣書報刊經營許可證的管理髮放和年檢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出版物市場,查處非法出版活動和違反規定的行為;負責著作權、著作權和新聞出版管理工作;負責著作權法律宣傳、實施和著作權契約審核、著作權登記等著作權方面的管理工作;處理著作權契約糾紛並進行調處仲裁;會同有關部門打擊盜版侵權行為;管理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復錄和生產單位;管理電子出版物市場,協同有關部門監督和管理音像市場。
文化市場股
調查研究文化體育市場動態,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負責營業性演出、娛樂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文化藝術品等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承擔娛樂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文化藝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文化經營項目及營業性演出(除涉外、涉港澳台商業演出外)的審批、審核、備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相關的行政執法。
直屬機構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為局直屬副科級機構,按內設機構管理(廣寧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加掛廣寧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查處卡拉OK歌舞廳、電子遊戲、遊藝娛樂場所和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演出市場以及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體育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以及違規私接有線電視網路信號行為;查處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盜版侵權行為;承擔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縣“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監督檢查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