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市場

廣告市場

廣告市場(The advertising market)廣告市場,就是進行廣告活動的場所。

基本信息

涵義

廣告市場,就是進行廣告活動的場所,它包含內容:

1.市場的組成要素;

2.廣告市場的容量;

3.廣告市場中價值運行及其規則;

4.廣告市場與其環境——商品市場的關係。

廣告市場活動包含內容:

1.消費者的需求,這裡是特定的廣告主;

2.廣告計畫,這裡所包含的內容包括廣告的調查、決策、設計、製作以及廣告活動的物質形式——廣告作品;

3.流通渠道,在這裡是指媒介渠道及其與廣告公司的關係;

4.產品價格,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媒介價格和廣告作品價格,前者指發布廣告時租用媒介所需的代價,而後者則是指廣告的製作費用及廣告公司的收費等;

5.促銷

具體內容構成

1.廣告主

廣告主即提出發布廣告的企業、團體或個人,如工廠、商店、公司等生產者或經營者,他們是廣告市場中的消費者。

2.廣告代理

廣告代理是隨著廣告事業的發展而出現的事物,具體說,廣告代理是指專業從事廣告策劃和廣告製作活動的專業廣告公司及其他專業廣告組織。

3.廣告信息

廣告信息是廣告市場的核心內容,主要包括商品、勞務或觀念信息等。

4.廣告媒介

廣告媒介是進行廣告活動傳播廣告信息的技術手段。

5.消費者

消費者是廣告的對象,也是廣告活動中廣告信息流通的最後一環。

6.廣告費

廣告市場的活動是圍繞著廣告信息展開的,廣告信息的源點為廣告主,傳播終點為消費者,中間的廣告公司和廣告媒介則都是為傳輸廣告信息而建立起來的橋樑和紐帶,是必不可少的中間環節。

發展不充分的原因

廣告市場廣告市場
一是傳統廣告發布媒體的體制機制障礙限制了其發展空間。電視、廣播等傳統媒體在現行體制下,一方面要服從政府的領導,加強對社會輿論的引導、發揮政府喉舌的作用,並完成年度經濟發展指標,又要參與市場競爭、市場化運營。但這些傳統媒體在履行職責、參與競爭的同時卻得不到地方財政的任何支持,需要“自力更生、自負盈虧”。在節目質量和媒體品牌尚未形成足夠競爭力的階段,媒體為求生存以及經濟發展指標任務,只能無奈的向虛假違法廣告“妥協退讓”。另外,由於這些媒體的“政府屬性”背景,導致政府監管部門對“兄弟單位”無法痛下狠手,即便是“刀子高高舉起”,卻會因為各種外界因素而“輕輕落下”,處罰難以落實到位,執法機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無法保障,更重要的是如此久而久之,使這些媒體養成了安於現狀、不思進取、不求上進、逃避責任、迴避現實的惰性慣式,不利於其長遠發展。

二是同行之間的惡性競爭壓縮了廣告市場的發展空間。由於缺乏科學的規劃、引導,以及完善的市場退出機制,導致了某些地區的同城媒體多達幾十家。以吉林省省會長春為例,截止2012年末,在長春市記憶體在的省級媒體有9個電視頻道、8個廣播頻道、3家都市類報紙;市級媒體有5個電視頻道、7個廣播頻道和1家都市類報紙。一座城市的人口總量固定,廣告市場的需求、份額也相對穩定,過多的廣告發布媒體爭搶有限的廣告資源,必然會造成媒體之間的惡性競爭,惡性壓價,“賠本賺吆喝”也就在所難免。長此下去,不僅會降低廣告市場的整體形象,損害媒體所在城市的城市形象,同時也為虛假違法廣告提供滋生的土壤。

三是行業自律意識薄弱。理論上,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行業準則和市場遊戲規則,應該是廣告活動主體從事市場經濟活動的基本要求和行為底線,但理應為常態的行業自律在我國廣告行業內貫徹的卻不理想:一些企業為了追逐利益最大化,無視法律法規、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一心只想在最短的時間內攫取最大的經濟利益。如此一來,不僅侵害了同業競爭對手的合法權益,更損害了消費者、普通百姓的公共利益。促使全社會、從業企業自覺遵紀守法、依法經營,不僅需要政府部門高壓、長效的監管,還需要行業組織在其中發揮督促、引導、協調的積極作用。但在目前,我國行業組織在這方面工作開展的並不理想:以廣告協會為例,目前全國各省均成立了廣告協會,但多數廣告協會的工作中心仍是以為會員單位協調、諮詢為主,尚未發揮出行業協會應發揮的作用。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行業組織(協會)的身份不明確;另一方是行業組織(協會)的業內影響力不足以在行業內部形成強有力的約束力和震懾力。

四是區域經濟基礎的差異性導致了廣告市場發展水平的參差不齊。眾所周知,產業活動發生地的經濟基礎會直接影響產業的活躍程度和發達程度。就廣告市場而言,東南沿海省份由於其經濟基礎好、經濟活躍度高、商業貿易活動成熟等客觀優勢為當地廣告市場的發展提供了優越的基礎、豐富的商機、寬廣的空間和高素質的人才,“窪地優勢”就極易形成——實力企業、高端人才持續向其匯聚、優質資源向其融合,進而推動了當地廣告產業、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形成了良性、健康的發展循環,使得強者愈強。而與之相反,在西北、東北等內陸省份,由於經濟發展的基礎、活躍程度以及人才、資源占有量與沿海地區存在較大差距,加之廣告創意、設計、製作等活動不受地域限制,就導致了大量廣告資源的外流,使內陸省份的廣告市場走入了弱者愈弱的發展壁壘。從廣告發布媒體來看,在經濟發達地區,廣告發布媒體屬於強勢一方,可以利用充足的市場資源和資金打造媒體品牌,對廣告主的發布訴求可以“擇優錄取”,違法廣告自然沒有生存的市場。但在經濟落後地區,廣告發布媒體由於長期處於“饑渴”狀態,屬於弱勢一方,其為求生存只能向廣告主“獻媚”、“屈膝”,對虛假違法廣告自然“來者不拒”,對廣告主的無理要求也敢怒不敢言。這種廣告市場資源占有量的“貧富差距”,造成了廣告市場發展的不平衡和市場秩序的差異性。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