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珍平

廖珍平

廖珍平,來京打工的18歲四川男孩,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撞傷一名老太太,老太太的家屬索要3萬元醫療費,在無錢賠償的壓力下,廖珍平服毒自殺。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遺書 遺書

廖珍平,男,1991年7月23日,四川省大英縣人,生前在北京一家餃子館當廚師,住在豐臺區郭公莊村。母親名叫但啟英。 2009年9月13日上午,廖珍平騎著電動腳踏車上班途中撞傷一位老太,寫下3萬元醫藥費欠條後自殺身亡,他在遺書中留言稱“無錢以命還債”。事發後,小伙父母起訴老太的5名親屬,稱兒子被逼身亡,索賠76萬餘元。

人物經歷

1991年7月23日,廖珍平出生於四川省大英縣一個山村,其父母早年來京打工。廖珍平上中學時到北京讀打工子弟學校。畢業後,他在姑父的幫助下,在房山一家飯店當服務生。後來,他被廚師看上,開始學徒做廚師。

2009年9月初,廖珍平離開房山,回到了父母暫住的豐臺區郭公莊,並在附近一家餃子館當廚師。

同年9月13日早上7時30分許,廖珍平騎電動腳踏車去餃子館上班。出門沒幾分鐘,他就給母親打電話說:“媽,我撞人了。”

當天,在與傷者家屬爭執後,廖珍平離開拉麵館,之後失蹤。次日下午4時許,他的父母發現不對勁,開始找兒子。當晚,他們以廖珍平被王某等人綁架為由報警,但警方稱這是“人口走失”。

警方在廖珍平的身上找到一張公交卡,刷卡記錄顯示,2009年9月14日晚,該公交卡曾使用過,地點在木樨園附近。

在廖珍平失蹤的第39天,警方通知但啟英夫婦,他們的兒子躺在豐臺區汾莊鐵路口西側附近的橋洞內,屍體已高度腐爛。他的口袋裡留有幾份遺書,已被屍水浸透。

廖珍平的8份遺書落款日期均是2009年9月15日。

2009年12月22日,警方確認廖珍平系服用敵敵畏中毒死亡,其死亡不屬於刑事案件。

撞人事件

2009年9月13日上午,廖珍平騎著電動腳踏車去上班,騎到白盆窯村堯舜建材城附近時,與迎面走來的王老太相撞,76歲的王老太被送往醫院治療。

隨後,廖珍平和王老太家屬前往交警隊協助調查。後交警認定,廖珍平負事故全責。

廖珍平的父母稱,當日上午11時許,王老太的兒子王滿生糾集4人,挾持廖珍平回到住地索要3萬元醫療費。當時,廖珍平的母親說沒錢,對方強行帶著廖珍平到老鄉家借錢。

一直到次日下午,廖珍平仍沒回家,家人報警稱廖珍平被王家人綁架。

隨後,警方將此事定性為人口走失,而非刑事案件。

自殺身亡

2009年10月初,在廖珍平一直“失蹤”的情況下,廖珍平的父母和王家人達成調解協定,賠償王家人7900元,對方返還了廖珍平寫下的3萬元欠條。

2009年10月22日,廖珍平的屍體在豐臺區汾莊鐵路口橋洞裡被發現,已經高度腐爛,身旁散落著幾份被水浸透發黃的遺書。

其中,5份遺書寫給家人,1份寫給公安機關,稱“我今生欠的錢與我的監護人無關,我只能用我的生命來償還”。

經警方調查,廖珍平的身體未見明顯傷痕,系服敵敵畏自殺,不屬於刑事案件。

廖珍平是在一家屬供圖騎電動車撞傷位老太太后,服敵敵畏自殺的。他的父母認為,是老太太的5名家屬用挾持、威嚇的方式索要賠償款,逼死兒子的,他們因此起訴索賠76萬餘元。

2010年9月14日上午9時,豐臺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方不同意賠償,並認為是廖珍平的母親在出事後打罵孩子,給了孩子太多壓力,導致慘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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