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陽縣統計局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規劃、管理和協調全縣統計信息諮詢服務業,積極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六)領導管理社會經濟調查隊,組織指導統計基礎建設和實施統計單位登記制度。 (八)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學研究,開展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縣外交流與合作。

(三)負責組織重大國情國力和縣情縣力普查工作,蒐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
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服務。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規劃、管
理和協調全縣統計信息諮詢服務業,積極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指導和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信息計算
機網路建設和資料庫建設。
(六)領導管理社會經濟調查隊,組織指導統計基礎建設和實施統計單位登記制度。
(七)組織指導全縣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配合職改主管部門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組織實施專業統
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八)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學研究,開展統計工作和統計科學的縣外交流與合作。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統計科
生產投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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