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平和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中共漳州市委辦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平和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漳委辦[2011]128號),以及《中共平和縣委 平和縣人民政府關於平和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平委[2012]11號),保留平和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平和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主管全縣計畫生育的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單位。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

機構職能

(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市人口計生委的指導下,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二)協助縣委、縣政府貫徹落實新時期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協調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三)調查研究我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情況,與縣發展和改革局共同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實施和督促、檢查、總結推廣經驗,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反映情況和問題,提出建議。

(四)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五)組織建設計畫生育專業機構、科學研究、培訓計生專業隊伍,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宣傳避孕節育的科學知識,做好藥具發放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縣級以上各種選舉、評先評模、晉升等候選人的計畫生育情況審核把關工作;受縣委、縣政府委託實行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工作。

(七)負責省、市、縣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避孕藥具經費的預算、決算,檢查、指導、監督全縣計畫生育經費的使用、管理。管理各鄉鎮(場、區)計生財務和國有資產。

(八)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管理、指導和協調工作,並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工作進行綜合治理。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內設5個股(室)。即人秘股、宣教股、政策法規股、規劃統計股、科技股。

(一)人秘股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行政事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工作和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本局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管理和幹部職工的工資等管理;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系統國家公務員培訓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承擔縣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本局黨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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