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玉興

崔玉興,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河南淅川人。在職大學學歷,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河南省監獄管理局教育改造處處長。

2018年10月,鄭州市紀委監察委對省紀委交辦的河南省監獄管理局教育改造處處長崔玉興(正處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人物履歷

1986.07--1988.09 河南省駐馬店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幹部;

1988.09--1989.04 河南省輕工業幹部學校幹部;

1989.04--1992.09 河南省輕工業幹部學校教務科副科長;

1992.09--1994.08 河南省輕工業幹部學校教務科科長;

1994.08--1997.08 河南省輕工業幹部學校聯合辦學辦公室主任;

1997.08--1998.09 河南省司法廳紀委(監察室)幹部(試用期);

1998.09--1999.03 河南省司法廳紀委(監察室)主任科員;

1999.03--2005.12 河南省新鄉司法幹部學校黨總支委員、副校長;

2005.12--2012.11 河南省新鄉司法幹部學校黨總支書記、校長;

2012.11--2018.08 河南省監獄管理局教育改造處處長。

違紀被查

2018年8月3日,河南省監獄管理局教育改造處處長崔玉興(正縣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鄭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0月10日,鄭州市紀委監察委對省紀委交辦的河南省監獄管理局教育改造處處長崔玉興(正處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崔玉興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套取財政資金設立“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崔玉興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鄭州市紀委常委會議和監察委委務會議研究,決定將崔玉興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款隨案移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省司法廳給予崔玉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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