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7月至1979年9月,水電部第七工程局工作,當過工人、施工技術員,南椏河分局辦公室主任。
1979年9月至1981年9月,四川大學哲學系自然辯證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1年10月至1983年6月,四川大學哲學系任教,講師。
1983年7月至1991年4月,中共四川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先後任副處級紀檢員,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副秘書長。
1991年4月至1993年4月,下派達縣地區工作,先後任通江縣委副書記,達縣地區地委委員,紀委書記,中共四川省紀委委員。
1993年4月至1993年8月,任中共四川省紀委常委。
1993年8月至1999年1月,任四川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1999年2月,任四川省政府副秘書長兼研究室主任。
2008年1月任政協第十屆四川省委員會常委、經濟委員會主任。
中共四川省第六次黨代會代表,第6屆省紀委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