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具產品認證公告

一、認證內容簡介

採取公開標準,由獨立第三方專業認證機構認證的方式評價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具產品。對於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要求,通過產品認證的生產企業,頒發產品認證證書,同時在獲證產品上加施認證標誌(GA標誌),列入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具產品認證獲證名錄並對社會公布。
二、申請產品認證企業資質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中資或中資控股企業,具備全部獨立生產能力。
(二)獲得有效的積體電路卡及積體電路卡讀寫機產品生產許可證。
三、認證規則

《社會公共安全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具產品》(編號:CSP-V05-001:2013;中國安全技術防範認證中心2013年11月29日發布,2013年12月2日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四、認證工作流程

(一)企業向獨立第三方認證機構報送產品認證申請資料;
(二)申請資料審查通過後,認證機構與申請企業簽訂相應的產品認證契約,正式受理企業產品認證;
(三)認證機構按照認證實施規則規定的模式和程式實施產品認證,符合要求通過認證的產品,由認證機構頒發中國公共安全產品認證證書;
(四)滿足批量產品生產質量保證和一致性控制能力要求並通過現場工廠檢查的產品,認證機構允許加施中國公共安全產品認證標誌(GA標誌);
(五)獲得認證證書且允許使用認證標誌的產品,列入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具產品獲證名錄並對社會公布。
五、居民身份證驗證安全控制模組申購

(一)企業產品認證申請資料第一階段審查通過後,可向居民身份證驗證安全控制模組(以下簡稱“安全控制模組”)生產單位申購10個安全控制模組用於研發閱讀機具;
(二)企業可憑認證證書申購不超過1000個安全控制模組進行試批量生產;
(三)企業可憑認證證書及認證標誌使用證明檔案與安全控制模組生產單位簽訂協定,申購用於批量生產的安全控制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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