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相

尹相,字商衡,號界石,嘉魚縣虎山鄉大屋祠堂莊人。世宗嘉靖十一年(1532)進士,初授行人司主事,繼升南京刑科給事中。

尹相
尹相,(?—1575)字商衡,號界石,嘉魚縣虎山鄉大屋祠堂莊人。世宗嘉靖十一年(1532)進士,初授行人司主事,繼升南京刑科給事中。
嘉靖十五年(1536)太廟災,應詔陳六事,十六年又陳五事,皆切時弊。鏇丁憂歸里。後入京城,赴補禮部給事中、晉吏科都給事中。時,嚴嵩父子擅權亂政,百官依阿,尹相獨不齒,正色而立,嚴嵩陰恨之。會刑部貞外郎楊繼盛劾嚴嵩十大罪,被下召獄。御史何維栢疏論嚴嵩,嚴嵩疑是尹相指使,教人收買尹相,令其不報,尹相拒其請,嚴嵩痛恨,乃誣奏尹相與何維栢以黨護黨,皇帝朱厚熜沼逮下獄,廷杖八十,尹相洒然無怨色。在獄中,楊繼盛對尹相道:“蒙難正志,尹子差不多!” 兩月後,尹相被削職釋歸。尹相一驢一仆就道抵家,簑笠躬耕,屢薦不起。
穆宗隆慶元年(1567)皇帝朱載垕詔求先皇言事諸臣,尹相詔為太常少卿,尹相不就,尋晉升中議大夫,贈太常少卿。
神宗萬曆三年(1575),卒,歸葬於家。(《湖北通志》載)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