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卯正

少正卯,春秋時代魯國大夫,少正是姓,卯是名。“少正”是周朝所設官職,少正卯的姓屬於當時的“以官為姓”的情況。少正卯和孔丘都開辦私學,招收學生。少正卯的課堂多次把孔丘的學生都吸引過去聽講,只有顏回沒有去。少正卯成為魯國的著名人物,被稱為“聞人”。魯定公十四年,孔丘任魯國大司寇,上任後七日就把少正卯殺死在兩觀的東觀之下,暴屍三日。

少正卯這個人物出現在典籍中,最早應該是《荀子·宥坐》第二十八篇,裡面提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先)誅之,得無失乎?”。“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云:“(魯)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攝相事……於是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也就是說,孔子在魯國由司寇代行宰相職務才七天,就殺死當時魯國的大夫少正卯,理由是少正卯兼有五種惡行,並且在家裡聚眾成群,鼓吹邪說,譁眾取寵,已是小人中的雄傑,所以非殺不可。後來的《尹文子》、《說苑》、《孔子家語》等書,都引用《荀子》的說法,認為孔子殺了少正卯。

然而,南宋朱熹認為,孔子並沒有殺少正卯。此說一出,許多學者表示贊同。其主要理由是:一,諸子百家著作中寓言居多,不足為信。成書早於《荀子》的《左傳》、《國語》、《論語》、《孟子》等,都沒有提到這件事,而且《左傳》、《國語》往往對孔子有所誣罔,也不提此事,可見歷史上沒有孔子誅殺少正卯的事。二,孔子代行宰相職務才七天,以一個大夫的身份去殺掉另一個大夫,這是不可能做到的。三,孔於提倡仁,堅決反對輕易殺人,當魯大夫提出“殺無道以就有道”的想法時,孔子表示反對。殺少正卯一事,與孔子的一貫思想不相吻合。

孔子誅少正卯事被考證為非,具可參崔述《洙泗考信錄》、錢穆《先秦諸子系年》,論證甚詳。史記中謬誤、可疑之處,何止《孔子世家》一文?至於《孔子家語》,更是漢朝庸儒竄撮而成,後人一引再引,遂以為是。春秋之際,諸侯殺一大夫亦大難事,何況以大夫誅大夫,更何況以七日之速誅之?此事《春秋》不載,《左傳》不論、《論語》不傳。再讀申韓之作,用語極其相近,譬如一人或一黨之慣用語、口頭禪,另一人、另一黨不用,信乎刑名之徒扣“屎帽子”於孔夫之也!然誅或未誅,非予所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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