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縣總工會機關現有人員39人,其中離退休11人,在職的28人中科級以上人員6名。內設辦公室、組織民管部、社會保障部、生產保護部、財務部、宣教部、女工部、經審辦和法律信訪辦公室,下屬兩個事業單位職工學校和工人俱樂部。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工運方針;根據黨在每個時期的中心任務和方針,主持研究確定工會的指導方針和任務。
二、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導全縣工會工作,履行工會組織的“維護、建設、參與、教育”職能,根據民眾組織的特點,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使工會充分發揮聯繫黨和職工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
三、進行調查研究,向縣委和政府反映職工民眾的情緒、願望和要求,對有關職工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參與制定有關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措施、法規。
四、指導各級工會組織加強自身改革和建設;協助縣委考察、選拔、任免、管理工會領導幹部,配好基層工會領導班子,主持制定工會幹部的教育計畫,搞好基層工會幹部的思想、業務培訓。
五、協助縣政府推薦、評選各級勞模,加強對各級勞模的管理。藉此引導教育職工發揚工人階級優良傳統,充分發揮國家主人翁作用。
六、通過開展各種活動,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職工民眾,經常對職工民眾進行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好職工民眾的業餘文化體育活動,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七、協助縣政府督促、檢查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參加勞動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八、參加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反對和糾正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不良行為。
九、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使用與審計,對各級工會組織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承擔縣委、人大、政府交辦的其它有關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經審辦
組織民管部
社會保障部
生產保護部
財務部
女工部
宣教部
法律信訪辦公室
總工會職工學校
總工會工人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