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南縣"110"接處警社會聯動機制建設工作方案

寧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寧南縣“110”接處警社會聯動機制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有關單位:

《寧南縣“110”接處警社會聯動機制建設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寧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25日

寧南縣“110”接處警社會聯動機制建設工作方案

為充分發揮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各相關部門職能,規範分流處置民眾各類報警、求助、投訴等訴求,切實解決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問題,按照公安部關於建立“110”接處警社會聯動機制的決策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依託我縣“110”接報警、格線化服務管理監管中心等服務平台,通過信息共享、資源整合、協調聯動等方式,進一步明確相關職能部門工作職責和任務,建立部門之間橫縱協作機制,有效處置民眾切身利益問題,不斷創新社會治理,全面提升我縣公安機關“110”接處警效能。

二、職責分工

對“110”接報警平台接收的非警務類報警,由“110”接報警平台工作人員分流到對應成員單位處置,並電話提示。縣應急辦、維穩辦和格線化服務管理監管中心通過各自平台向相關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和格線員交辦具體事項,並抓好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和格線員接到交辦事項後迅速按流程辦理,並做好登記、回復、回訪等工作。需多部門聯動協作的,牽頭部門負責與相關部門對接,協調處置,必要時可報縣聯動協作辦公室協調處置。

縣應急辦:協調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重特大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等應急類案(事)件。

縣維穩辦:涉及全縣穩定、群體性事件、公共事件以及可能引發不穩定因素等事件,協調、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工作。

縣格線化服務管理監管中心:及時接收縣公安局分流的涉及格線員管理事項,並依託網管平台及時辦理。

縣公安局:受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群體性事件報警,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相關的報警;危及人身或財產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調處置涉及本鄉(鎮)的涉穩、群體性事件、公共事件等。

其他職能部門:負責受理、處置由縣公安局分流的屬本部門管轄的事件或警情。

三、考核機制

成立由聯動協作辦公室牽頭負責的考核小組,將警情分類流轉工作納入全縣目標績效考核,由考核小組對各聯動單位工作情況進行考評,並作為年終目標績效考核依據,分值為正負2分。考核內容為警情分類流轉的組織保障、工作開展等情況,並嚴格按照《寧南縣“110”接處警社會聯動警情分類流轉考核辦法》逗硬獎懲。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落實,明確職責。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警情分類流轉工作第一責任人,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各單位辦公室主任為日常工作聯絡人。要落實好值班制度,確保通訊24小時暢通。相關單位要明確職能職責,杜絕“冷、硬、橫、推”以及推諉扯皮等現象,確保工作有效推進。

(二)強化協作,合力推進。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相關單位接受分類流轉的事項後,要求在 10 分鐘內,與當事人取得聯繫。處理完畢後,要及時向交辦部門回復處理結果並做好登記,確保事事有落實、落實有回覆、回復有記錄。

(三)強化問責,力求實效。縣聯動協作辦公室考核小組負責每月對“110”接警平台分流的具體事項落實情況進行回訪、督察,及時通報,強化督促。因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使民眾反映事項不落實,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嚴肅問責。

(四)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加大對警情分類流轉工作的宣傳力度,縣公安局要加大指導力度,積極引導廣大人民民眾逐步轉變觀念,正確撥打相關服務熱線,有效解決相關訴求。

附屬檔案:1. 寧南縣“110”接處警社會聯動警情分類流轉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 寧南縣“110”接處警社會聯動警情分類流轉考核辦法

寧南縣“110”接處警社會聯動警情分類流轉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為切實加強對“110”接處警社會聯動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寧南縣“110”接處警社會聯動警情分類流轉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馬小寧 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副組長:石援外 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成 員:李 勇 縣委辦副主任、縣委保密委辦(縣國家保密局)主任(局長)

王連州 縣政府辦副主任、縣政府法制辦主任

陳大洪 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縣綜治辦主任

唐興福 縣群工局局長

姚 勇 縣發改經信局局長

鄧興濤 縣人社局黨組書記

何科舉 縣衛計局局長

馬興樹 縣規建局局長

張應發 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胡學高 縣教科局局長、縣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三峽白鶴灘學校校長

何德發 縣民政局局長

周作剛 縣安監局局長

蔡洪武 縣食藥工商質量局局長

劉 健 縣環保局局長

黃登義 縣林業局局長

楊文武 縣水務局局長

鄭 磊 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縣公路局局長

張林森 縣文廣體育旅遊局局長

陳廷崗 縣政府應急辦主任

陸林安 縣公安局副局長

楊 斌 縣自來水公司總經理

陳 斌 國網四川寧南供電公司董事長

王 樺 中國聯通寧南綜合格線經理

周海東 中國移動寧南分公司經理

付明裕 中國電信寧南分公司經理

盧 劍 縣菸草專賣局(分公司)局長(經理)

戴朝蘭 中國人壽保險寧南支公司經理

李松葉 中國財產保險寧南支公司經理

李培輝 縣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縣公安局,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副局長陸林安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指揮中心主任李培輝同志兼任,具體負責全縣“110”接處警社會聯動工作的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寧南縣“110”接處警社會聯動警情分類流轉考核辦法

經縣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將警情分類流轉工作列入全縣專項目標考核,分值正負2分,制定考核辦法如下:

一、考核對象

各鄉鎮人民政府、公安局、民政局、群工局、規建局、發改經信局、交通局、食藥工商質量局、教育局、環保局、人社局、扶貧和移民局、衛計局、林業局、水務局、安監局、國土局、文廣體育旅遊局、應急辦、維穩辦、綜治辦、格線化服務管理監管中心、自來水公司、國網寧南供電公司、聯通公司、移動公司、電信公司、菸草公司、人保公司、財保公司、政務中心等相關部門。

二、考核內容及分值

序號 項目及分值 考核內容 加扣分標準
1 組織保障 (0.5分) 確定聯絡人 (0.2分) 1.各鄉鎮、縣級相關部門按規定落實一把手負責制,確定工作聯絡人。未落實的,扣0.2分。
制度建設 (0.3分) 2.建立警情、事件流轉、處置、回復工作制度。未落實相關制度的,扣0.3分。
2 工作開展 (1.5分) 聯絡人報備(0.1分) 成員單位聯絡人發生變動,未及時上報辦公室更正的,扣0.1分。
事件處置 (1.2分) 對縣聯動指揮中心指令的屬職權管轄範圍的警情或事件,及時受理、處置。事項分流指派後未在規定時限內與當事人聯繫並受理的,每件扣0.2分;事項未按時處置,導致當事人多次反映的,每件扣0.5分;事項處置後,未在規定時限內向縣聯動指揮中心回復的,每件扣0.1分,扣完為止。對涉及多個鄉鎮、縣級部門的,涉及單位連帶扣分。
跟蹤回訪 (0.2分) 事項辦理結果,通過對民眾回訪驗證辦結結果。辦理結果民眾評價不滿意,經查證屬實的,每件扣0.1分,扣完為止。

三、考核方式

(一)日常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中是否按照聯動指揮中心警情分類流轉工作方案要求及時開展相關工作及工作成效。

(二)綜合評定。主要根據年終在被考核單位自查自評的基礎上,採取集中評審、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評分。

四、考核運用

考核結果納入各鄉(鎮)、縣級相關單位年底目標績效考核。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