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負責上級領導及各地來賓到我縣檢查、考察以及大型重要會議的接待工作。
(十一)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向省、市、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特別是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二)負責縣政府政務值班值宿工作,及時協調和處理有關問題,遇到重要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十三)負責辦公室財務預、決算及日常的收支管理工作。
(十四)歸口管理所涉及的信訪工作。
(十五)負責縣政府管理的民族宗教、法制、安全生產、僑務、外事等方面的工作。
(十六)歸口管理縣政府賓館。
(十七)完成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督辦室負責縣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會議決定、有關檔案精神、上級機關和有關領導批示、指示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與人大、政協的日常聯繫,綜合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民族宗教事務局
宣傳貫徹執行有關民族方面的政策法規,研究民族工作的理論和政策,組織民族情況的系統調查和綜合研究,檢查民族工作開展情況;指導、監督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建設和民族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調查研究掌握民族地區在發展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提出政策性建議,組織制定有關政策和措施;參與研究制定發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文化、科技、衛生等事業的政策、規劃;協調、辦理有關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民族關係的有關事宜,管理民族識別和民族成份鑑定工作。負責民族統計工作;貫徹執行宗教政策、法規,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保護宗教教職人員的正常教務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制止和打擊利用宗教進行違法活動,依法登記和管理宗教活動場所,維護社會穩定;協助宗教團體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法制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為經濟建設服務;研究宗教方面的理論、政策、組織開展宗教情況調查,進行綜合研究,積極開展宗教的對外宣傳工作,抵制境外敵對勢力的宗教滲透活動,負責組織接待宗教界人士的參觀、考察事宜;負責辦理宗教方面的各項事務,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三)法制辦公室
組織起草、審查、修改地方性規章草案;承辦縣政府規章的解釋工作;協調行政機關之間在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中的矛盾和爭議,對縣政府行政執法部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開展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縣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執法監督人員的法律培訓工作;負責縣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報送備案工作;承辦縣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案件。
(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組織制定全縣安全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及時掌握各項計畫、決議執行情況,銜接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負責協調安全監察部門貫徹執行各項安全法規,組織開展全縣聯合檢查活動;負責籌備和組織全縣安全工作會議、安委會會議、各專業部門聯席會議和大型安全活動;組織參與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縣級重大隱患的整改;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有關安全法規、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貫徹執行縣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縣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信息匯總工作,對突發事件所涉及的全縣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負責全縣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承辦會議、起草地方性應急規範性檔案等;依據《富裕縣人民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全縣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負責《富裕縣人民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指導和檢查縣直有關部門做好各類專項應急預案及各鄉鎮政府做好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志願者隊伍等社會可動員力量的培訓指導工作;督促落實和檢查指導中省直單位和各鄉鎮組織實施的預案演練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緊急預警發布和相關新聞報導的審核,負責全縣緊急救援、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和檢查全縣應急救援物資基地建設及物資儲備工作;督辦和協調應急救援中所需資金、設備、物資的調撥、運輸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應急信息系統和指揮平台,以及建立全縣基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收集國內外和省市內應急信息,並對重要信息提出處置建議報縣政府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承辦縣政府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綜合股
負責縣政府各種會議材料及公文的組織、起草工作;負責以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文、代擬稿的審核;負責政務信息的蒐集、整理上傳下達以及調研材料的撰寫工作;負責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各單位綜合材料的業務指導工作;依照中國僑聯《章程》,制定縣僑務工作計畫和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僑務外事工作。教育歸僑、僑眷和外商遵守我國法律,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為廣大僑胞、外商提供法律服務。
(六)文秘股
負責上級來文的收發、傳遞和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檔案的分發;負責機要檔案、內部資料和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的印信管理;負責各種檔案、文字材料的印發、校對、印刷;負責政府各部門、鄉鎮政府公文處理的業務指導,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檔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七)行管股
負責上級領導、外地來賓到我縣檢查、考察和其他來訪人員的接待;負責縣政府政務值班的組織檢查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財務、物資管理;協助分管主任管理政府賓館。
(八)研究室
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撰寫調研報告,提出對策和建議;整理領導講話,提出工作建議,建言獻策;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梁春華 黨組成員、主任 負責政府辦全面工作。郭學鵬 副主任、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副主任 負責常務、事務、黨務工作。
張海峰 副主任 負責政務工作。
王明發 安全生產監督局局長 負責安全生產監督局全面工作。
吳旭英 民宗局局長 負責民宗局全面工作。
張 新 電子政務管理中心主任 負責電子政務管理中心全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