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約事件

密約事件是指NBA 球員喬·史密斯在聯盟的新秀賽季

密約事件是指NBA 球員喬·史密斯在聯盟的新秀賽季, 八十二場全勤,交出平均 15.3 分、8.7 個籃板、1.6 個火鍋和 46% 投籃命中率的成績,入選聯盟新秀第一隊,第二年的表現更上層樓,平均拿下 18.7 分、8.5 個籃板和1.1 個火鍋,史密斯兩年來的持續成長,讓勇士向他開出了一份四年總價三千六百萬美金的續約條件;然而,史密斯當時的經紀人弗萊舍爾明確地拒絕了勇士續約的要求,表示史密斯無論如何都將會在明年球季結束後投身自由市場,測試自己的身價。

當時史密斯沒有想到的是,這個決定完全地扭轉了他的職業生涯。

1997—1998 年球季,可以說是勇士隊史上最黑暗的球季之一。在開季一勝十四負的難堪戰績之後,隊上主將斯普雷威爾竟然在練習當中兩次動手掐新任總教練卡列西莫的脖子。斯普雷威爾因為這個駭人聽聞的舉動立刻被處以無限期停賽,而球隊也分崩離析。來年二月,害怕將會從即將成為自由球員的史密斯身上一無所獲的勇士隊,在交易期限截止前將他送到了費城76人隊。

當時的七六人隊,陣中另兩位選秀狀元艾弗森和科爾曼之間已經為了出手次數和球隊主導權明爭暗鬥,自然沒有太多的機會讓史密斯可以好好表現。史密斯在球季剩下的三十場比賽只繳出平均10.3 分和 4.4 籃板的成績單;更糟糕的是,他發現自己在封館結束後的自由球員市場上的身價,遠遜於一年前可能得到的高薪長約。

最後,史密斯選擇和森林狼簽下一紙一年175萬美元的契約,這讓他得到能和加內特並肩作戰的機會。

史密斯和賈奈特的交情要回溯到 1995 年選秀會前。儘管兩人的背景天差地遠——史密斯當時身為全美第一明星,而加內特只是個來自芝加哥的高中畢業生——然而相似的容貌、體格和球路仍然讓兩人的名字時常被連在一塊兒提起,而他們也因此結為莫逆好友。

當史密斯來到森林狼之後,他很清楚了解自己已經不是那個當年叱詫全美籃壇的明星球員,而加內特也早已不是當年那個乳臭未乾的高中畢業生;如今的加內特在原本三劍客其二的古格利奧塔和馬布里陸續離隊之後,已經成為球隊的中心人物,而一年比一年更全能的表現也讓他晉身聯盟頂級大前鋒之林。

有了如此的認知之後,史密斯開始試圖扮演好球隊的綠葉角色,以自己的防守、籃板和拼勁幫助球隊贏得勝利。

之後的兩個球季,儘管史密斯賬面上的各項數據都逐步下滑,但他在這支具有競爭力的球隊也嘗到了連續兩年參加季後賽的滋味。而 2000 年八月,他再以一年235萬美金,低於市值的價碼和森林狼續約;而這項為球隊犧牲的舉動也成為森林狼能夠在市場上得到控衛比盧普斯的重要原因之一。

“市場上有很多球隊渴求他(史密斯)的戰力,也有不少球隊可以給他相當不錯的價碼,”比洛普斯當時說。“而他能夠對這支球隊如此的忠誠,其中必定有一些重要的因素;這也是我想要加入這支球隊的原因。”

當時沒有人知道的是,比盧普斯的話在幾個月後看起來竟是如此的諷刺。

同年九月,紐約時報率先披露了聯盟當局正在調查史密斯和森林狼之間可能存在密約的訊息;在十天之後,聯盟的調查證實了兩方之間的確有違反聯盟新版議價協訂的秘密契約;而這項訊息也引發了一陣軒然大波。

根據聯盟的調查,史密斯的前任經紀人弗萊舍爾在封館球季開始前,和森林狼老闆泰勒與總經理麥克海爾簽下了這份密約。根據密約內容,史密斯將在未來三年(1999、2000、2001)分別和森林狼簽下一紙一年契約;而等到 2001 年夏天,森林狼將會用大鳥條款和已在球隊效力三個球季的史密斯簽下一張七年、總價四千萬到八千六百萬不等的契約;而契約的實際數字將會依照史密斯這三個球季的表現而決定。

在各界得知這張密約的來龍去脈之後,所驚訝的焦點並不是這種密約的行為—事實上,近年來聯盟內不乏經常傳出類似這類的密約行為發生:1993 年時波特蘭開拓者據傳就曾和中鋒杜德利有過密約協定;而 1996 年邁阿密熱火和當時華盛頓子彈隊的前鋒霍華德本來已經簽下一張七年合計一億零五百萬美金的契約,卻因聯盟當局認定熱火已經先和中鋒莫寧有密約協定下,裁定熱火和霍華德契約無效的事件,更是令人記憶猶新。而這次唯一不一樣的是,聯盟當局得到了最直接的證據——白紙黑字的契約,這讓森林狼毫無申辯的藉口。

而讓各界真正驚訝的,是密約的對象—喬·史密斯?一個上季只得9.9分和6.2個籃板的大前鋒?一個可能是近十年來除了中鋒奧洛沃坎迪之外最差勁的選秀狀元?

這個密約讓森林狼被罰款美金三百五十萬,並且被剝奪接下來五年的首輪選秀權(後又歸還了兩個);而老闆泰勒、總經理麥克海爾和經紀人弗萊舍爾都分別受到了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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