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區商務局

負責地方儲備糧油管理,依法開展全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指導全區糧食財務管理工作。 負責內貿服務管理、市場運行調節、市場體系建設、酒類和成品油、再生資源管理和供銷總社工作。 負責全區拍賣、典當、租賃、商品交易市場、舊貨市場管理的有關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糧食流通和地方儲備糧油購銷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商務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擬定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標準、規則並做好相關推進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糧食市場監測預警、應急保供以及糧食流通行業的指導。負責地方儲備糧油管理,依法開展全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指導全區糧食財務管理工作。
(三)擬訂全區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國內外資金投向我區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規定,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以及糧食流通統計工作的責任,擬定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導商務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負責研究制定全區供銷合作社的資源整合計畫。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建立完善農業生產資料儲備制度,負責管理、監督全區社有資產,確保保值增值。
(六)負責全區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機電產品進出口、加工貿易、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規範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貿易便利化,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執行國家和省市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按分工承擔涉外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依法監督全區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牽頭擬訂全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載體和平台建設。
(九)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有關事務,建立和發展與國(境)外政府經濟部門的經濟合作。
(十)負責協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過渡期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承擔全區組織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參與開展反壟斷調查,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一)指導全區外商投資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制訂的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以及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和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指導境外招商引資活動。
(十二)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和境外投資管理工作,擬訂和執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和境外投資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按照規定程式報批區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與管理,負責全區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區的無償援助及贈款。
(十三)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區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貿易工作,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活動。
(十四)負責全區海外經貿網路的建設與管理。
(十五)協調檢驗檢疫、海關、口岸、質量技術監督、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受區政府委託,指導、管理本系統內的商會、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六)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單 梅:局長、黨委書記。主持商務局(糧食局、供銷總社)全面工作。負責人事、財務、招商引資工作。
趙本剛:副局長、黨委委員。負責內貿服務管理、市場運行調節、市場體系建設、酒類和成品油、再生資源管理和供銷總社工作。牽頭做好信訪穩定、法治和平安創建、放心消費創建工作。分管市場運行調節科、市場體系建設科、商務服務中心、“雙打辦”。
佘桂鵬:副局長、黨委委員。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政(行)風建設、督查督辦工作;牽頭做好安全生產、食品安全、“雙創”、“雙擁”、掛鈎幫扶、計畫生育工作,協助局長做好招商引資工作。分管局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群團組織。
吳體年:副局長、黨委委員。負責目標管理、信息宣傳、黨務政工和行政效能建設工作;牽頭做好重點項目管理、南北掛鈎、策應扶持、商務綜合執法和生豬屠宰監管工作。分管辦公室、屠管辦。
曹守強:副局長、黨委委員。負責糧食供應保障、糧食購銷、軍糧供應、糧食流通體系規劃建設和監督檢查工作。分管糧食科、軍糧供應站、糧食購銷公司。
宋寧生:協助局長抓好外經、外貿、外資工作,負責外經外貿科、外資外包科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協助局領導協調各科室的工作和辦理局領導交辦事項;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研究國內外貿易、流通體制改革並就重大難點、熱點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擬訂全區商務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工作要點和計畫分解;承擔全區商務統計數據發布和年度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商務系統信息化工作,承擔全區商務系統新聞宣傳、政務信息、電子政務及機關網路管理工作;牽頭起草局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負責組織或參與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商務發展的政策性建議;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負責商務系統的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本系統黨務、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公務員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後勤保障等工作;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商務系列專業技術資格審核、管理工作;負責商務系統人才引進、培訓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群團組織和老幹部的服務工作。
(二)市場運行調節科
擬定全區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提出相應的調控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須品市場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負責生產資料流通市場監測,承擔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禽獸屠宰業、酒類流通業、三綠工程等特殊行 業的管理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工作;建立和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工作,參與開展反壟斷調查工作。
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指導商務綜合行政執法,開展商業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承擔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流通領域煤炭經營和行業管理;負責商務領域食品安全。
(三)市場體系建設科(掛商貿服務科牌子)
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地方性規章和標準草案,研究提出引導各種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推進流通標準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
研究制定全區商品流通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編制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電子商務、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組織開拓城鄉市場,指導社區商業發展;負責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和家電以舊換新工作,推進雙百市場工程和農超對接工作。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負責餐飲業、住宿業、居民服務業、放心早餐工程、國內會展業等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商貿服務行業和批發零售統計;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拍賣、典當、租賃、商品交易市場、舊貨市場管理的有關工作。
負責制定全區供銷合作系統經濟發展規劃,指導基層社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負責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農資網點的規劃設定、負責構建農村社區服務體系,牽頭組織農產品經紀人培訓。負責社有企業和商業總店資產運營管理、開發利用、保值增值工作。落實上級供銷合作機關有關工作部署。
(四)外經外貿科
擬訂全區貨物進出口相關政策措施,推進以質取勝和市場多元化戰略;指導交易會、洽談會等外貿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承擔貨物進出口統計和運行分析;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編報並實施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根據授權,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的有關工作;根據委託,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有關工作;規範外貿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加工貿易、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工作;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落實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指導協調對全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指導貿易爭端的訴訟工作。
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合作業務;擬訂全區人員出境就業政策,依法管理境外就業工作;承擔全區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審核、報批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對外承包工程企業經營資格和對外勞務合作、出境就業經營資格;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勞務合作項目審查和外派勞務招收備案工作;承擔對外援助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區的無償援助及贈款的管理工作;推進我區對外經濟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建設。
(五)外資外包科
擬訂全區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與服務工作;研究全區外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以及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研究提出改善外商投資環境的建議,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服務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工作。
研究制定促進全區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推進服務外包載體平台建設;做好服務外包扶持資金爭取和配套工作,組織協調服務外包投資促進活動;加強對服務外包企業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六)糧食科
擬定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糧食儲備計畫,並貫徹實施;承擔全區糧食市場安全保供、監測預警和應急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政策性糧食收購工作,指導全區糧食購銷和產銷銜接;承擔糧食流通統計工作;協調中央和省市級儲備糧的收購、儲存、調運等工作。監督控制庫存安全線;協助做好部隊、災區、缺糧地區的糧食供應;督促糧食順價銷售;負責糧食收支存統計工作。
落實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政策,推進糧食現代物流、糧油精深加工和產業化經營;擬定全區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規劃;負責全區儲備糧質量和安全管理,指導全區糧食行業安全工作;組織實施糧食質量標準、檢測制度及有關技術規範,搞好糧食的調運、輪換、防治等工作;指導並推動行業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
依法開展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擬訂全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地方儲備糧油的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全區糧食庫存檢查工作。承辦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單位地址

地址: 宿遷市宿城區新區行政辦公大樓727室(市政府向西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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