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平縣

宣平縣

現麗水市舊稱處州府。處州府下轄十縣,除了現在的九縣市外,還有一個宣平縣。宣平縣於1958年撤消,它的所屬地域分別劃歸毗鄰的蓮都、松陽、武義三縣(區)。

基本信息

概況

宣平,就是現在的縣城即現武義縣柳城鎮。1452年析麗水的宣慈鄉、應和兩鄉及懿德鄉北部置宣平縣,以鮑村(今柳城)為縣治。1958年國務院決定撤消宣平縣建制,將其原轄區的柳城、上坦兩區及直屬鎮共16個鄉鎮併入武義縣,曳嶺區的5個鄉鎮劃給麗水縣。

宣平歷史

歷史原因

宣平早在宋代就已形成宣平溪流域的文化中心,自明景泰三年(1452年)建縣到1958年撤縣,達506年之久;

經濟原因

宣平屬山區經濟欠發達、人才大量外流,嚴重影響本地區的經濟發展和各項建設事業落後;

隸屬不同

宣平與武義歷代不屬於同一個郡縣(兩縣建縣到撤縣前分屬麗水和金華);

水系不同

宣平屬於甌江水系(武義則屬於錢塘江水系);

語言不同

宣平話是吳語麗衢片處州小片的一個地點方言(武義話則是吳語婺州片的一個地點方言);

風俗不同

宣平與武義有著不同的生活習俗;

流域中心

宣平離武義近百里路,方圓幾十里並無大鎮,宣平為宣平溪流域的經濟、文化、交通中心;

恢復宣平

宣平人民為了恢復宣平縣建製作出了不懈的努力,查閱有關資料羅列了1988年以前,宣平人民要求復縣的歷史

1958年4月 國務院75次全體會議決定撤消宣平縣建制,併入武義縣,曳嶺區劃入麗水縣。

1966年9月 原宣平縣民眾自發在二中大操場召開萬人大會,要求復縣。

1981年1月 柳城公社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代表提案要求恢復宣平縣建制。

1984年4月 宣平民眾陸續到縣、市、省、中央有關部門請願,要求恢復宣平縣。

1984年4月 原宣平縣轄區的武義縣人大代表有提案要求復縣。

1985年6月 柳城鄉人民政府向武義縣人民政府提交《要求恢復宣平縣建制的報告》。

1985年6月 中共浙江省委副書記第一次來柳城視察,了解宣平民眾要求恢復宣平縣建制問題

1988年1月 省人大代表對原宣平縣轄區進行了為期五天的視察活動。

1988年5月 中共浙江省委副書記第二次來柳城視察。

1988年10月 柳城、桃溪、曳嶺三區一鎮200多名民眾赴杭州,要省人民政府儘快恢復宣平縣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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