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例

而奉行者即為定例。 宋

詞語注音

詞目:定例
拼音:dìng lì

基本解釋

[routine;usual practice;set pattern] 常規;一定的、例行的規矩、規定
而奉行者即為定例。——《聊齋志異·促織》

詳細解釋

1. 常規;慣例。
葛洪 《抱朴子·至理》:“轅豚以優畜晚卒,良馬以陟峻早斃,寒蟲以適己倍壽,南林以處溫長茂,接煞氣則雕瘁於凝霜,值陽和則郁藹條秀,物類一也,而榮枯異功,豈有秋收之常限,冬藏之定例哉!” 宋 蘇軾 《論高麗買書利害札子》:“如此之類,皆不蒙朝廷省察,深慮 高麗 人復來,遂成定例。”《紅樓夢》第五六回:“我替你們算出來了,有限的幾宗事,不過是頭油、胭粉、香、紙,每一位姑娘,幾個丫頭,都是有定例的。” 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二章第一節:“自 唐高宗 以後,除了三師三公外,其餘官員作宰相,都給同中書門下三品名號,或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名號,成為定例。”
2. 制定條例。
曾鞏 《史館申請三道》:“其餘文義曲折難預為定例者,須候著撰之際,徐更隨宜。”《清史稿·食貨志一》:“流寓既在定例之前,應準入籍墾種,一例安插,俾無失所。”
3. 定律。
梁啓超 《格致學學說小史》第三節:“ 奈端 因 吉布列 之三定例,闡明吸力公理,而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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