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旭明

宋旭明,男,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研究領域:羅馬私法、民法總則、財產法、公司法。

個人簡介:

宋旭明宋旭明
宋旭明,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研究領域:羅馬私法、民法總則、財產法、公司法。

教育經歷:

(1)2004.9-2007.6:廈門大學法學院獲民商法學博士學位
(2)2001.9-2004.6: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獲法理學碩士學位
(3)1997.9-2001.6: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

獎勵和榮譽:

(1)2010年獲上海海事大學“羅煌楓博士獎”
(2)2010年獲上海海事大學“本科教學優秀獎”
(3)2010年獲上海海事大學“劉浩清優秀教師獎三等獎”
(4)2009年獲上海海事大學“骨幹教師培養對象”
(5)2008年獲上海市法學會青年課題評審三等獎
(6)2007年以前獲教育部、團中央“全國三好學生”、“胡楚南優秀大學生獎學金”、“建昊獎學金”等省部級獎勵多項

著作和論文:

(1)“論請求權與債權之關係混淆的歷史成因與理論對策”,載《河北法學》2010年第5期。(CSSCI來源期刊、核心期刊)
(2)“論羅馬法上的債與訴之關係,載《求索》2009年第10期。(CSSCI來源期刊、核心期刊)
(3)“羅馬法訴權概念之審思——基於文本與邏輯的視角”,載《法學評論》2009年第4期。(CSSCI來源期刊、核心期刊)
(4)“論我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制度之積弊及其改革”,載《江西社會科學》2009年第5期。(CSSCI來源期刊、核心期刊)
(5)“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造船企業的融資困境與應對機制——以上海為例”,載《上海企業》2009年第4期。(核心期刊)
(6)“我國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問題的制度背景分析”,載《金融經濟》2009年第5期
(7)“論我國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的配套制度建構”,載《經濟研究導刊》2009年第5期
(8)“中小企業弱勢法律地位問題及其對策研究”,載《江蘇商論》2009年第4期。(核心期刊)
(9)“我國建立石油期貨市場的意義及其法律規制”,載《華東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3期
(10)“我國海洋漁業資源養護與管理的法律對策”,載《企業家天地》2009年第3期
(11)“我國自然資源物權化理論及立法模式評析”,載《華中科技大學學報》(哲社版)2008年第5期。(CSSCI來源期刊、核心期刊)
(12)“論給付受領的性質和地位”,載《華中科技大學學報》(哲社版)2007年第6期。(核心期刊)
(13)“1930年以前美國法律教育與研究中的羅馬法與民法:一個初步的考察”,載《羅馬法與現代民法》第6卷,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譯作)
(14)“法律行為效力理論之評析”,載《湖南工業大學學報》2007年第1期。(第二作者)
(15)“請求權分類的理論證成與實效分析”,載《政治與法律》2007年第1期。(CSSCI來源期刊、核心期刊)
(16)“傳統和解立法矛盾之檢討”,載《湖南師範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6年第6期。(CSSCI來源期刊、核心期刊)
(17)“論契約解除後恢復原狀請求權的性質”,載《河北法學》2006年第10期。(CSSCI來源期刊、核心期刊)
(18)“契約解除標的理論之反思與重構”,載《企業經濟》2006年第9期。(核心期刊)
(19)“請求權與債權之關係的理論誤區”,載《黑龍江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6年第5期
(20)“論‘醫療損害’的界定”,載《時代法學》2006年第3期

參編著作:

羅思榮主編:《民法》,浙江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參編6萬字

科研項目:

(1)“城鄉統籌背景下小產權房問題的實證調查與法律對策研究”,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青年課題,省部級,主持,在研
(2)“民法上和解之性質研究:和諧社會構建中的糾紛預防與解決之理想機制”,法務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省部級,主持,在研
(3)“請求權與債權之關係研究——兼論我國未來民法典中侵權法的地位”,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省部級,主持,在研
(4)“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問題研究”,上海市法學會青年課題研究項目,市局級,主持,完成
(5)“促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地方立法研究”,上海市建交委研究項目,市局級,參與,完成
(6)“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環境現狀與激勵對策研究”,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科研計畫項目課題,省部級,第二參與人,完成
(7)“強化侵權嚴格責任制度之法理研究”,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項目,省部級,第二參與人,完成
(8)“我國自然資源物權化的二元立法模式研究”,上海高校選拔培養優秀青年教師科研專項基金,市局級,主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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