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廣華

宋廣華 男,1931年6月出生,河南林縣人。高級會計師。中共黨員。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函授學院太原分校。1949年1O月在河南省林縣姚村鎮供銷合作社參加工作,任營業員、會計員,負責人至1953年。1954年在太原工具廠任財務科長至1959年。1960年在太原市勞動局任辦公室秘書,太原市勞動技術工人學校任校長等職務至1962年。1963年在太原燈泡廠任財務科長、廠整頓辦公室主任等職務至1985年11月。1985年12月在太原市勞動保險公司任副經理至今。兼任晉冀魯豫社會保險研究會副會長。主要業績:1986年全國工業普查,1983年在太原燈泡廠搞工業普查試點準備實施方案,科學地較系統地設計成全廠工業普查準備基礎工作展開圖,試點全面完成後榮獲山西省共五個試點企業第一名。貫徹執行國務院國發(1986)77檔案"關於發布改革勞動制度四個規定的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晉政發(1987年)4號檔案"關於國營企業職工退休費用實行社會統籌的通知"。為解決企業退休費用負擔畸輕畸重問題制定了契約制工人繳納養老金分三個檔次,一類企業每人每月19.80元,二類企業每人每月16.70元,三類企業每人每月13.20元。社會保險退休費用統籌也制定繳納標準為企業工資總額7%,退休費用69%繳納,應發退休費用全額下撥。還草擬和制定社會保險會計科目,財務會計報表,財務管理制度,契約制工人繳納養老金台帳,以及其它管理制度等,業經上級批准執行和試行。1990年榮獲山西省退休費用統籌管理委員會社會保險先進工作者獎狀。1990年榮獲太原市退休費用統籌管理委員會在社會保險先進工作者榮譽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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