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

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

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簡稱安徽省兒基會)成立於1982年11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多年來,本著“一切為了孩子,為了一切孩子”的宗旨,在安徽省婦女聯合會的指導下,先後實施具有較大影響的春蕾計畫,舉辦安徽省首屆兒童劇創作“小百花”獎評選,創辦《家教》雜誌,設立何家慶春蕾計畫獎學金、安徽移動助學計畫、素敏愛心專項基金等,為促進兒童少年健康成長提供有益服務。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第一基金會的名稱是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簡稱為“安徽省兒基會”。英文譯名為“ANHNICHILDRENANDTEE
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
NAGERS'FUND”,縮寫為“ACTF”。
第二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範圍是:國內外。
第三基金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聯合社會各界和省內外知名人士,動員一切社會力量和關心兒童少年健康成長的有識之士,發揚中華民族“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傳統美德,群策群力,為發展全省兒童少年教育、福利事業籌措資金、提供服務,為兒童少年辦好事、辦實事,為培養和造就一代新人貢獻力量。
第四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400萬元,來源於國內外捐贈。
第五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安徽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是安徽省婦聯。
第六基金會的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長江路57號

業務範圍

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一)接受國內外集體、個人的自願捐贈;
(二)依法開展資金募集活動;
(三)通過開展義演、義賣等活動籌集資金;
(四)接受國際有關兒童少年項目的援助;
(五)在國家政策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進行基金增值;
(六)開展符合本會宗旨的各項公益活動;
(七)表彰和獎勵優秀兒童少年和成績突出的兒童少年工作者。

組織機構、負責人

基金會由21名理事組成理事會。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理事的資格:
(一)擁護會章程;
(二)熱愛兒童少年;
(三)願意為兒童少年教育福利事業貢獻力量;
(四)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和一定的影響力。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五)具有近親屬關係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理事的享有下列權利:
(一)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推薦理事候選人;
(三)參加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獲得為會服務的優先權;
(五)對會工作進行審議、監督、批評、提出意見或建議等;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理事履行下列義務:
(一)履行會宗旨;
(二)熱愛兒童少年,維護兒童少年的合法權益,為推動安徽省兒童少年教育福利事業發展盡力工作;
(三)維護會的合法權益;
(四)執行會的決議,完成會的工作;
(五)積極參加會的各項活動。

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畫,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畫;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併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併。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噹噹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基金會設監事1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式。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擔任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基金會秘書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檔案;
(四)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五)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總結和計畫;
(二)向理事會匯報工作;
(三)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四)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畫;
(五)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畫;
(六)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七)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八)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組織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投資收益;
(五)基金的合法增值;
(六)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第三十一條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畫。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第三十二條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使用財產;捐贈協定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定的約定使用。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一)資助兒童少年福利事業,重點支持災區、貧困地區興辦兒童少年教育、文化、福利事業;(二)符合捐助者意願的項目;(三)開展募集資金的有關活動;(四)表彰為兒童少年教育福利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機構和人員;(七)其他合法用途。
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一)為“春蕾計畫”募集資金;(二)用基金購置可安全增值的有價證券、固定資產等。第三十六條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式。
捐贈人有權向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覆。基金會違反捐贈協定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定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定。
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定,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定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定情形的,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定。
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二)年度業務計畫及經費收支預算;(三)財產清冊〖當年度捐贈者名冊及有關資料〗。
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併的。
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基金會辦理註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基金會註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一)興建兒童少年教育、文化、娛樂等福利設施;(二)設立獎勵基金;(三)資助貧困兒童少年完成學業。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發展沿革

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成立於1982年11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多年來,本著“一切為了孩子,為了一切孩子”的宗旨,在安徽省婦女聯合會的指導下,先後實施具有較大影響的春蕾計畫,舉辦安徽省首屆兒童劇創作“小百花”獎評選,創辦《家教》雜誌,設立何家慶春蕾計畫獎學金、安徽移動助學計畫素敏愛心專項基金等,為促進兒童少年健康成長提供有益服務。
2009年,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實施的“春蕾計畫”被評為首屆安徽慈善獎具有影響力慈善項目。
2010年2月,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榮獲“全國先進社會組織”榮譽稱號。
2010年2月,經省民政廳審核,省兒基會被確認為省內4A級社會組織。
2010年2月,經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民政廳聯合審核,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第一批獲得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團。

公益項目

省兒基會公益項目實施與管理辦法

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公益項目實施與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條為規範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以下稱省兒基會)公益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確保公益項目資金使用的公益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根據《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章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益項目,是指符合省兒基會章程宗旨的所有公益項目。
第三條捐助者申報公益項目的,應當填報項目反饋表,並經省兒基會審核、確認。項目確認後,省兒基會與捐助者簽訂項目合作協定,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四條公益項目建立專項帳目,資金使用實行嚴格的簽批制度,確保專款專用。
第五條重大項目建立捐助者和受助者聯繫制度。聯繫記錄將作為項目評估工作的依據。
第六條建立監督制度,隨時接受審計部門、捐助者和社會各界的來訪、來電、來函查詢。
第七條建立、健全檔案制度,具體公益項目應當立卷歸檔,做到一案一卷。
第八條公益項目評估會議在省兒基會監事的主持下,由監事、捐助者代表、受助者代表和專業會計人員組成。
第九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方可認定為合格項目:
(一)財務、會計資料真實,不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二)受助者有關情況真實並符合項目要求,不存在因故意或過失導致騙捐的情形。
第十條省兒基會監事為組織實施公益項目評估工作,可行使下列職權:
(一)獨立確定參加項目評估會的捐助者代表、受助者代表、專業會計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
(二)獨立確定作為參評對象的項目卷宗;
(三)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式,檢查參評對象財務、會計資料和其他必需資料;
(四)根據項目評估會參會人員的意見,獨立確定評估結果等次;
(五)列席省兒基會理事會會議,根據評估情況,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
(六)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公益項目評估工作的必要經費由省兒基會承擔。
第十一條經評估,全年公益項目實施情況被認定為不合格的,省兒基會監事應當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第十二條省兒基會辦公室應當配合省兒基會監事開展公益項目評估工作。不予配合,情節嚴重的,監事可直接認定全年項目實施情況不合格,並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省兒基會兒童公益項目推介

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兒童公益項目推介
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以下簡稱省兒基會)成立於1982年,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多年來,本著“一切為了孩子,為了一切孩子”的宗旨,為促進兒童少年的健康成長提供了積極有益的服務。2009年省兒基會實施的“春蕾計畫”被評為首屆安徽慈善獎具有影響力慈善項目。2010年,省兒基會榮獲“全國先進社會組織”榮譽稱號。同時被確認為省內4A級社會組織,成為第一批獲得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團。
為了進一步提升兒童公益項目的影響力,吸引更多有識之士關注慈善事業,關愛兒童發展。省兒基會在繼續做好“愛心春蕾基金”、“愛心成才基金”和“愛心發展基金”的基礎上,向社會推出“春蕾計畫”助學行動、“春蕾計畫”成才行動和“春蕾計畫”關愛留守兒童特別行動。
我們衷心期盼得到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我們相信,您的厚愛將惠及全省千萬兒童少年!您的選擇將實現自身價值、創造社會文明、深化公眾形象!您的參與將和我們共同托起明天的希望!
一、“春蕾計畫”助學行動為貧困地區生活困難的國小生和國中生提供生活補助,改善貧困地區教學條件。
1、春蕾女童生活補助
捐助500元資助1名貧困家庭國小生一年生活補助,捐助1500元資助1名貧困家庭國小生高小三年生活補助;
捐助600元資助1名貧困家庭國中生一年生活補助,捐助1800元資助1名貧困家庭國中生三年生活補助;
捐助10萬元以上可冠名。
2、春蕾獎勵基金
每年獎勵100名品學兼優的貧困女童每人1000元;捐助10萬元以上可冠名。
3、春蕾建校基金
捐助40萬元,冠名建立1所春蕾國小
二、“春蕾計畫”成才行動資助考入高中和大學的貧困女童完成學業,提高女童生活技能。
1、冠名愛心基金
捐助3000元,資助1名貧困大學新生入學;
捐助4000元,資助1名貧困學生完成高中階段學業;
捐助10萬元以上可冠名建立愛心春蕾基金或愛心成才基金、愛心發展基金等。
2、春蕾職業技術培訓
捐助6萬元,資助30名大齡貧困女童開辦1期短期實用技術培訓班。
三、“春蕾計畫”關愛留守兒童特別行動為農村留守兒童捐建校外活動場所,幫扶貧困家庭兒童健康成長。
1、兒童心理健康教育計畫
捐助2000元,在社區、學校開展1次諮詢、講座;
捐助1萬元,冠名編印宣傳資料。
2、春蕾幼稚園
捐助10萬元建1所“春蕾幼稚園”
3、愛心書屋、留守兒童之家
捐助2萬元,建立1個冠名“愛心書屋”或“留守兒童之家”,為兒童提供優秀讀物和體育活動器材等。
備註:根據捐助者意願,可設定其他兒童公益項目。個人小額捐款,統一納入省兒基會相關基金,專項使用。

春蕾計畫

1994年,安徽省兒童少年基金會安徽省婦聯積極回響全國婦聯和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億萬愛心獻春蕾”活動的號召,通過1+1結對形式,廣泛發動全社會力量來關心貧困女童的健康成長,為貧困女童用知識改變命運奠定了基礎。15年來,省兒童少年基金會及各級婦聯組織共募集資金4000多萬元,興建20多所春蕾國小,開辦80多個春蕾班,幫助13.5萬餘名女童完成義務教育。其中,香港知名實業家陳占美先生和夫人李雲華女士捐資517萬元人民幣,建立了16所云華占美春蕾學校,6600多名兒童的學習環境得到改善。

何家慶春蕾計畫獎學金

2002年,安徽大學生命科學學院何家慶教授將國務院和安徽省政府頒發的10萬元獎金捐贈給春蕾計畫,建立了“何家慶春蕾計畫獎學金”。旨在激勵貧困女童在困境中求學,用知識改變命運。

2009年5月,何家慶教授再次將他日常生活中節儉下來的10萬元人民幣,捐贈給“春蕾計畫”,以延續“何家慶春蕾計畫獎學金”。

安徽移動助學計畫

2006年12月,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安徽有限公司捐贈150萬元人民幣,計畫在“十一五”期間資助我省3000名農村貧困女童完成義務教育。

素敏愛心專項基金

2007年8月8日,中國十大傑出母親、江淮十大女傑、省兒基會理事、安徽文王酒業董事長劉素敏女士捐贈100萬元人民幣設立素敏愛心專項基金,用於幫助貧困家庭女童完成學業,支持春蕾事業發展。8月8日晚,安徽省婦聯、安徽文王酒業、《新安晚報》社在安徽大劇院聯合舉辦“愛心奉獻責任”——愛心助學暨“素敏愛心專項基金”啟動儀式”大型慈善晚會。省委常委、省總工會主席、黨組書記王秀芳、省人大副主任張春生、省政協副主席戰秋萍、省軍區政治部主任張維平、省政府副秘書長謝廣祥,以及省直有關部門的領導出席了晚會。

晚會上,省婦聯主席、省兒童少年基金會理事長肖超英接受劉素敏董事長100萬元的捐贈,並向劉董事長頒發榮譽證書、為“素敏愛心基金”揭牌。肖超英主席在講話中向劉董事長的愛心表示感謝,鼓勵受助學生勤奮學習,希望更多的熱心人士支持和參與“春蕾計畫”,為我省兒童少年教育、福利事業辦好事、實事。省婦聯副主席李曉黎和劉素敏董事長向15名受助女童代表頒發了捐款。劉素敏董事長在講話中介紹了文王酒業的發展和業績,表示要將愛心文化作為企業發展的根基,以實際行動承擔起社會責任。受助大學生代表張菲菲在發言中,對社會的關愛表達了感激之情,表示要努力學習,回報社會。晚會邀請了省內外著名藝術家表演了精彩的文藝節目。現場高潮迭起,掌聲熱烈,洋溢著濃濃的愛心氛圍。

“素敏愛心基金”的設立為“春蕾計畫”增添了活力,將惠及我省更多貧困女童,為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發揮作用。省婦聯、省兒基會和文王酒業已從“素敏愛心基金”中拿出了18萬元用於資助150名品學兼優的貧困女童,重點分布在今年我省洪澇災害較重的阜陽、六安、安慶、黃山等8個市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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