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煤礦安全監察局淮南監察分局

淮南監察分局成立於2000年8月,為安徽煤礦安全監察局的派駐機構。現有煤礦安全監察員18人,均為大專以上學歷,採礦、通風與安全、機電運輸等專業人員齊全,其中,工程碩士研究生7人。

安徽煤礦安全監察局淮南監察分局簡介

分局內設辦公室和4個安全監察室,另設“一通三防”、機電運輸、採掘和防治水、政策法規4個專業組,實行片區主管監察制。

分局轄區煤礦跨越淮南、阜陽兩市,面積約3000平方公里。轄區煤礦企業由淮南礦業集團、國投新集煤電公司和地方小煤礦三部分組成。

主要職責

按照《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101號)規定,淮南監察分局主要職責為: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規程。

二、承擔國家煤礦安全監察責任,監督檢查地方政府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地方政府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煤礦整頓關閉,煤礦安全監督檢查執法,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事故隱患整改及複查,煤礦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落實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向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對淮南礦業(集團)公司、國投新集公司及淮南市、阜陽市所轄行政區域內各類煤礦實施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和定期監察,依法監察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做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

四、對轄區內煤礦安全生產準入情況和安全培訓工作開展監督檢查。

五、對煤礦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煤礦職業危害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六、負責統計分析轄區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與職業危害情況,組織或參與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七、組織對轄區內設計或新增的生產能力在45萬噸/年以下的井工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八、負責指導和協調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九、指導煤礦安全生產科研工作,組織對煤礦使用的設備、材料、儀器儀表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承辦安徽煤礦安全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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