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4、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 6、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7、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機構職能

安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
1、慣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市工商局的工作計畫和部署,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負責全縣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及個人的註冊工作,依法核定其登記事項,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對其註冊行為實行監督管理。
3、依法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查處假冒偽劣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4、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5、依法組織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6、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7、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8、制定商標發展戰略,宣傳貫徹商標法律知識,負責貫徹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推薦全省著名商標,推薦全市知名商標。
9、負責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評殘、財務、審計、紀檢、監察、離退休人員、統計、信息、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10、指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的協(學)會的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教科、財務科、法制監察科、綜合執法科、市場契約科、經檢大隊、城關工商分局、市場分局、油子分局、馬店分局、南王莊分局、子文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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