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住

語出:

(1).穩定。《三國志·吳志·諸葛瑾傳》:“其所以務崇小惠,必以其父新死,自度衰微,恐困苦之民一朝崩沮,故彊屈曲以求民心,欲以自安住耳,寧是興隆之漸耶!”

(2).安心住下。 魯迅 《彷徨·祝福》:“況且,一想到昨天遇到 祥林嫂 的事,也就使我不能安住。”

基本信息

安住---為安止。

(安住)其次當如此(瑜伽者)只不依於來去(的出入息)而作意為目的。於此(安般念)業處而作意的人們,有的不久便得生起(似)相及稱為安止(定)的其餘(尋伺等)諸禪支,為“安住”成就。然而有的人則自從以數(出入息)而作意以來,因次第的息滅了粗的出入息,得以寂止身的不安而成身心的輕安,如身體躍入空中的狀態。譬如身體熱惱者,坐於床上或椅上時,則床椅彎曲而作軋軋之聲,及使所敷之物而成折皺,如果身無熱惱者所坐的床椅,則不彎曲及不作軋軋之聲,而所敷之物亦得折皺,卻如充滿兜羅綿(即木綿)的床椅相似。何以故?因無熱惱之身而輕安故。同樣的,自從以數(出入息)而作意以來,因次第的息滅了粗的出入息,得以寂止身的不安,而成身心的輕安,如身體躍入空中相似。他的粗的出入息滅了的時候,而起細的出入息的相所緣之心。(細的出入息的相)滅時,則次第而起更微細的相所緣之心。
怎樣(的狀態)?譬如有人,以大銅桴而敲金屬之器,由一擊而起大音,則他亦起粗音所緣之心,粗音滅了之後,而起細音的相所緣(之心),而此滅時,則次第而起更微細之音的相所緣(之心)當知如是,又如前面所說的,“譬如敲金屬(器)時”65等等。
對於其它的諸業處(之相)愈向上(修習)而愈明了,但此(業處之相)則不然。此(安般念業處之相)則愈向上修習而至於更微細,甚至於不現起。若到了(出入息)不現之時,彼比丘不宜從座而起拂除(其所坐的)皮革片(之塵)而去。怎么辦呢?即不應起如是想:“我去問阿闍梨”或“現在已失去了我的業處”。因為亂了他的威儀而去,只成為新新的業處。是故只應坐於(原處)而於(出入息的)所觸之處取回(業處之相)。
取回(業處之相)的方法如下:即彼比丘既知業處不現,便應如是考察:“這齣息入息在何處有?在何處無?”或“誰有?誰無?”即如是考察:“在母胎中的(胎兒)無(出入息),潛入水中的人無,如是無想天人,死者,第四禪的入定者,生居於色及無色界者,入滅盡定者(無出入息)”,既知如此,他便責問他自己:“智者,你不是在母胎之內,不是潛水者,非無想者,非死者,不是入第四禪定者,不是生居色無色界者,不是入滅盡定者,你當然是有出息入息的,只因你的智慧遲鈍,故不能執持(出入息)而已”。此時他便置心於(出入息的)自然的所觸(之處)而起作意。即(出入息)於長鼻者的鼻孔起觸,於短鼻者的上唇(起觸)。是故那比丘即以“(出入息)於此處觸”而安置(其心)於相(即觸處)。即以這種意義而考察,如世尊說:66“諸比丘!我不說忘念及不正知之人是安般念的修習者”。雖然任何業處都只是念者及正知者而成就,但於此(安般念)以外的(業處)作意者是明了的。然而這重要而難修的安般念業處,只是佛、辟支佛、佛子等大人物的作意境地,不是低的有情所能習得的。對於(安般念)作意,則愈加寂靜而微細,故於此(修習)必須有強念與強慧。
譬如縫細妙的衣服時,針要細,穿針孔的更要細,如是修習(安般念)業處之時像縫細妙之衣,像針的念,及如穿針孔的(與念)相應的慧必須堅強。
其次具足了此念與慧的比丘,對於出入息(之相)不應向自然的觸處(鼻孔或上唇)以外去希求。
譬如農夫,耕田之後,卸去軛牛,放到草地上,(自己)坐於樹蔭之下休息,此時他的牛便很快的進入森林去了。如果是伶俐的農夫,想再捕他的牛來耕田,不必尾行它們的足跡而彷徨於森林中,但拿了繩和鞭,直接跑到它們集合的浴場而坐或臥。於是他的牛遊行(吃草)至日中,都集到它們的浴場,浴了及飲了水之後便上來站著,此時(農夫)看見了之後,便系之以繩,擊之以鞭,牽來駕軛再耕。同樣的,比丘之於出入息(之相)不向自然的觸處以外去希求,但取其念繩及慧鞭,而置其心於自然的觸處而起作意。他這樣作意,不久之後,那些出息入息便再現起,如諸牛之集合於浴場相似。此後那比丘便系之以念繩而軛之於(自然的觸)處,更系之以慧鞭,於(安般念)業處數數而精勤。
如是精勤,不久便現起(取相與似)相。而彼相(的現起)並非一切都同樣的,有一部分人說,有人於現起(之相)而生樂觸,如於兜羅綿,如於迦巴率綿及如於微風中。其次是依諸義疏的抉擇說。即有人的(相現起)如星色,如摩尾*2珠,如珍珠;或者(現起)而成粗觸如綿子,如樹心(所作)的針;有的如長腰帶,如花環,如煙焰;有的現起擴展如蛛絲,如雲翳,如蓮華,如車輪,如月輪,及如日輪。而此(似相),正如一群比丘,誦了經而坐的時候,一比丘問道:“你們對於此經現起像什麼?”一人答道:“在我現起像從大山流下的河流”;另一人答道:“在我像一排森林”;又一人答道:“在我像一株枝葉茂盛滿結果實而蔭涼的樹”。他們只於一經,因各人的想不同,而現起種種(的經相)。如是僅於一種業處,由於(各修習者的)想不同,而現起種種(安般念業處的相)。因為此(相)是從想生,以想為因,以想為根源;故知由不同之想而現起種種(之相)。
於此(修習)之處,一為出息所緣心,一為入息所緣心,一為相(鼻端或上唇)所緣心,(三者)是不同的。若無此三法者,則他的業處不得安止定,也不得近行定;然而具有此三法者,則他的業處可得近行定及安止定。即如所說:相與出息及入息,不是一心的所緣,不知此三法,不得修習;相與出息及入息,不是一心所緣,若知此三法,便得修習。如是現起(似)相之時,那比丘當去告訴阿闍梨:“尊師,我現起這樣(的境界)”。然而阿闍梨不應對他說:“這是似相”或“這非似相”,但說:“賢者!(修習者)是這樣的,你應該數數的作意”;因為若說是似相,未免使他終止了(修習),若說非似相,則未免使他失望。所以(阿闍梨)兩者都不說,只勉勵他去作意。──這是依長部師的意見;但中部師則說應該對他說:“賢者!這是似相,善人,汝應於業處而數數作意”。
(當似相現起之時)彼(比丘)應安住其心於似相。如是自從(似相現起)以後,他便依安住而修習,即如古人說:
於相安住心,離種種行相,
於出息入息,智者系自心。如是他的似相現起之後,便鎮伏了他的五蓋,寂止其煩惱,現起其念,以近行定而等持其心。
而彼(比丘)不於(似)相的(如綿如星等)色而作意,亦不觀察(粗等的)特相,但避去住所等的七種不適合的,而以七種適合的善加保護(其似相),其剎帝利的皇后(保護其)轉輪王的胎兒及農夫的(保護其)稻麥之穗相似。
他既如是保護(其似相)以數數作意而令(似相)增長,當成就十種安止善巧,而從事於平等的精進。如是精勤的(比丘),依照地遍所說的次序,得於似相所緣而生起四種禪五種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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