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相

宅相,謂住宅風水之相。《晉書.魏舒傳》:"�z舒�{少孤,為外家寧氏所養。寧氏起宅,相宅者雲:'當出貴甥。'。

基本信息

宅相
拼音:
解釋:
1.謂住宅風水之相。《晉書.魏舒傳》:"�z舒�{少孤,為外家寧氏所養。寧氏起宅,相宅者雲:'當出貴甥。'外祖母以魏氏小而慧,意謂應之。舒曰:'當為外氏成此宅相。'"明李東陽《兆先赴試三河念之有作》詩:"古人重宅相,派出蒙泉深。"魯迅《集外集拾遺補編.中國地質略論》:"不知宅相大佳,公等亦死;風水不破,公等亦亡,謚曰至愚,孰雲不洽。"亦用為將出貴甥之典 2.外甥的代稱。出於晉魏舒舅宅出貴甥故事。

典源

《晉書》卷四十一《魏舒傳》
魏舒字陽元,任城樊人也。少孤,為外家寧氏所養。寧氏起宅,相宅者云:「當出貴甥。」外祖母以魏氏甥小而慧,意謂應之。舒曰:「當為外氏成此宅相。」久乃別居。身長八尺二寸,姿望秀偉,飲酒石余,而遲鈍質樸,不為鄉親所重。從叔父吏部郎衡,有名當世,亦不之知,使守水碓,每嘆曰:「舒堪數百戶長,我願畢矣!」舒亦不以介意。不修常人之節,不為皎厲之事,每欲容才長物,終不顯人之短。性好騎射,著韋衣,入山澤,以漁獵為事。唯太原王乂謂舒曰:「卿終當為台輔,然今未能令妻子免饑寒,吾當助卿營之。」常振其匱乏,舒受而不辭。……及山濤薨,以舒領司徒,有頃即真。[1]

典源譯文

魏舒,字陽元,任城郡樊縣人。幼年喪父,被外祖父寧家撫養成人。寧家建造宅院,看宅子的人說:“將來會有一個尊貴的外甥。”外祖母認為魏舒年幼而聰慧,認為會應驗在他身上。魏舒說:“一定會為外祖父家成就這所宅子的徵兆。”後來就住到別的地方。身高八尺二寸,儀態秀雅身材偉岸,能喝一石多酒,但外表遲鈍質樸,不為鄉親器重。堂叔吏部郎魏衡,在當代很有名望,也不是很理解魏舒,讓他看守碾米的水碓。常常慨嘆說“魏舒如果能管理幾百戶人家,我的心愿就滿足了!”魏舒也不介意。魏舒不修常人之節,不做沽名釣譽之事,總是寬容他人,始終不揭別人的短處。生性喜好騎馬射箭,穿著皮衣,進入山林沼澤,以捕漁打獵為正事。只有太原王又對魏舒說:“您終當任職台輔,可是現在沒能讓妻兒免於饑寒,我應該幫您經營。”常常在他匱乏時賑濟他,魏舒接受而不推辭。……山濤去世後,讓魏舒兼任司徒。
釋義
“﹝舒﹞少孤,為外家寧氏所養。寧氏起宅,相宅者雲:'當出貴甥。'外祖母以魏氏小而慧,意謂應之。舒曰:'當為外氏成此宅相。'”後遂以“宅相”謂住宅風水之相。為外甥的代稱。亦用為將出貴甥之典。

同源典故

宅相 寧家宅 弊宅因之 相宅

運用示例

明李東陽《兆先赴試三河念之有作》詩:“古人重宅相,派出蒙泉深。”
魯迅《集外集拾遺補編·中國地質略論》:“不知宅相大佳,公等亦死;風水不破,公等亦亡,謚曰至愚,孰雲不洽。”亦用為將出貴甥之典。
《北齊書·李繪傳》:“河間邢晏,即繪舅也。與繪清言,嘆其高遠。每稱曰:‘若披雲霧,如對珠玉,宅相之寄,良在此甥。’”
唐趙元一《奉天錄》卷四:“王賁侍郎,即令公之宅相也,志大氣雄,酷似其舅。”
明夏完淳《寄荊隱女兄兼武功侯甥》詩:“愧負文姬孝,深為宅相憐。”
清鈕琇《觚賸·蔣山傭》:“顧亭林先生炎武,行奇學博,負海內重名。玉峰三徐先生,皆其宅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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