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證介紹
從本科開始有了學位授予制度,本科、碩士、博士畢業後,一般情況都可以授予受教育者“學位證”,其中包括學士、碩士、博士等學位。
學位證編號規則及查詢
一、 查詢方法
通過網站學位查詢系統,輸入 “證書編號+姓名+身份證號碼+驗證碼”
二、說明
1、學士學位證書編號為12位數,前五位為學位授予單位代碼;第六位為授予單位的級別第七、八位數為授予學位的年度,後四位為各校按授予人員排序的順序號碼。
2、2005年8月25日根據國家下發的《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調整學位證書編號方式的通知》精神,現學位證書編號方式調整如下: 普通博士、碩士、學士學位證書(以下簡稱三級學位證書)編號調整為16位數:前五位為學位授予單位代碼;第六位為授予學位的級別;第七至第十位為授予學位的年份;後六位為學位授予單位授予學位人員的順序號碼。
請進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中心學位證書查詢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