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交付

委託交付是一種附條件的交付,交付過程實際上發生兩次,第一次是轉讓人將轉讓書交付給第三方;第二次交付是當所要求的條件滿足時,由第三方將轉讓書交付給受讓人。

基本信息

委託交付的內涵

一般說來,保管人保存轉讓書的行為不會產生所有權移轉的效力,也就是說,第一次交付是預備性的。當轉讓書所要求的條件成就時,第三方需要向受讓人進行再交付,也稱為第二次交付。但是對於所有權的移轉而言,由第三方向受讓人進行的第二次交付卻是不必要的,條件一旦成就,所有權就自動移轉給了受讓人。因而,在條件成就之前,第三方向受讓人的交付不會產生所有權移轉的效力。同樣,當條件成就時,即使第三方不向受讓人交付轉讓書,所有權的移轉不受影響。“只要轉讓書中的所有條件都符合了,該轉讓書就被認為已經交付了,無論轉讓書是否實際被交付或被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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