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及利亞稅制

(一)主要稅種
奈及利亞實行聯邦、州和地方三級課稅制度。稅收立法權和徵收權主要集中在聯邦一級。奈及利亞現行的主要稅種有: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社會保障信託基金、全國住房基金、石油利潤稅、土地和財產稅、資產轉讓稅等。
(二)主要稅種的基本規定
1.公司所得稅
(1)納稅人
公司所得稅的納稅人分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
(2)課稅對象、稅率
①公司所得課稅
對居民公司的所有利潤都要徵稅,稅率為35%。但對石油公司適用特殊稅率徵收石油利潤稅。
非居民公司只有從奈及利亞獲得的營業利潤須納稅,稅率為15%,實行源泉課徵。如果能證明經營和勞務費用是嚴格償還實際發生的費用或是實際發生的勞務的真實成本,則不徵稅。向國外貸款的利息免稅規定見下表:
還款期(包含推遲償還期)寬限期免稅率(%)
7年以上不少於2年100
5年~7年不少於18個月70
2年~4年不少於12個月40
2年以下00
佣金以及支付給承包人和顧問的款項征5%~10%的預提稅,實行源泉扣繳。財產買賣契約免徵預提稅。銀行存款利息支付給儲戶或儲戶取得取息信用憑證時徵收5%的預提稅,實行源泉扣繳。用存摺存款時,只有當存款超過5萬奈拉,才對其利息實行源泉扣稅。
董事費以及使用或租賃任何設備、船隻、艦艇、飛機等動產和不動產支付的費用適用10%的預提稅率。
②資本利得課稅:對公司實體在任何納稅年度總的應納稅利得額徵收20%的資本利得稅。
③分支機構利潤課稅:對國外公司分支機構利潤的徵稅方式和稅率與奈及利亞公司相同。
④對閒置公司的課稅:在任何納稅年度內,公司在組建後6個月內若沒有開業必須在第一年繳納500奈拉,此後若仍然閒置沒有開業則每年繳納400奈拉。
⑤公司應納的最低稅額:從1990年1月1日起,對於雖然開業但沒有應納稅利潤的公司或者一個納稅年度的應納稅額少於最低稅額,要按以下方法評估、納稅:
a.如果營業額不超過50萬奈拉且公司已營業4年以上,則應納稅額為下列4種計算金額中最高者:0.5%的毛利、0.5%的淨資產、0.25%的實收資本、0.25%的營業額。
b.如果營業額超過50萬奈拉,最低稅額為50萬奈拉營業額的應納稅額加上按50%稅率對超過50萬奈拉的超出部分所徵稅額。
c.對合夥企業及個體經營者適用的最低稅額為總所得額的0.5%。
最低稅額不適用於經營期少於4年的公司、從事農業貿易或經營的企業以及至少有25%的境外股權資本的公司。
⑥教育稅:從1993年1月1日起,規定每年每個公司按應納稅利潤的2%繳納教育稅。該稅在核稅通知發出後2個月內繳納。所徵稅款作為全國各級教育基金。
(3)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①資本利得
資本利得額為資本性資產的成本和銷售收入的差額。未按獨立價格轉讓資產,則按市價處理。
②折舊和折耗
對固定資產的折舊一般不允許從利潤中扣除,但對於實際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資本性支出,只要資產在相關納稅年度的基本期限的最後一天還在使用中,可給予期初折舊扣除(根據成本確定)和每年折舊扣除(按直線法汁算)。期初折舊扣除率為5%~30%,以後每年折舊扣除率在10%~33.3%之間,具體比率取決於資產的種類以及是否為公司還是個人所有。
③股息處理
從1994年1月1日起所有股息通常都要繳納10%的預提稅,由支付方源泉扣繳。如果股息的收受人是非居民股東,10%的預提稅即為最終稅額。公司稅(35%)和股息預提稅必須在分配股息之前繳納。如果股息是從稅前利潤中支付,不論收受方是否為奈及利亞公司,支付方要按35%的稅率納稅,並不能享受退稅。
④虧損結轉
任何貿易或經營虧損只能沖抵將來從同一貿易或經營中獲得的利潤。這種虧損只能沖抵民生虧損財政年度結束後4年內的利潤。但經營農業的公司發生的虧損可向以後年度無限期結轉。資本虧損只能沖抵將來同一來源的資本利得。
⑤關聯企業間的交易
對於弄虛作假的處理或交易,稅務機關有權不予認可,並且可以追征應納稅額。
2.個人所得稅
(1)納稅人
所有個人都按統一的減免、扣除項目和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各州對認定為居民的個人徵收個人所得稅。認定的最重要標準是納稅人在該納稅年度的1月1日的主要居住地。從1990年1月1日起,對利得和僱傭所得徵稅的居住期審查標準從183天改為12個月(從一個日曆年度開始到同一年度或下一年度)。
(2)課稅對象、稅率
從1991年1月1日起,規定每個應納稅個人向居住地所在州的稅務機關自行申報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必須附上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詳情。
對於奈及利亞居民個人,無論男女都給予個人減免,此外還對子女和受贍養親屬、人壽保險金、法定養老金、節約基金和其他退休項目的繳款給予減免。所有個人納稅人的個人免稅額為3000奈拉加勤勞所得的15%。對妻子的免稅額已廢除。16歲以下的子女(或16歲以上的全日制學生和學徒工)每人免稅額提高為1000奈拉,最多可享受4個孩子的免稅額。受贍養親屬的免稅額提高為1000奈拉。靠工薪生活的殘疾人,使用特殊設施,被人照顧,可另外獲得2000奈拉的個人減免或10%的勤勞所得減免,按數額低者計算。
為鼓勵房屋的所有權,籌資興建自有房屋的抵押貸款的利息享受減免稅。每人每次可免稅一筆抵押貸款。
對扣除個人免稅額和其他免稅額後的個人應納稅所得按以下超額累進稅率徵稅(見下表):
單位:奈拉
級數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110000以下的部分5
2超過10000至20000的部分10
3超過20000至30000的部分15
4超過30000至40000的部分20
5超過40000至60000的部分25
6超過60000的部分30
工薪所得實行源泉扣稅。每個應納稅個人須在扣除個人免稅額和其他減免之前按總所得的0.5%預繳最低稅額。年所得不超過7500奈拉的個人不再要求填寫該納稅年度的所得稅申報表。
居民納稅人每個納稅年度從奈及利亞境內外取得的所有所得都要納稅。但是如果從尼境外取得的所得通過政府準許的渠道帶回國內,則允許抵免該所得在國外已納稅額。抵免額不能超過已帶回奈及利亞的境外來源所得已納的總稅額與應納奈及利亞稅收的總所得額的比率。
非居民在奈及利亞發生、取得、收受或帶入奈及利亞的僱傭所得應納稅。但是如果僱主在奈及利亞之外的其他國,雇員在12個月期限內(從歷年開始到同一年或下一年止)在奈及利亞境外的時間至少達183天,且報酬在所在外國應納稅,則僱傭報酬免稅。如果僱主在奈及利亞已完全履行了納稅義務且報酬是在境外支付的,則報酬也免稅。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非居民(公司或個人)的存款賬戶發生的利息免稅:①資金是在1989年12月31日後轉移到奈及利亞;②存款人存款後在尼期間為居民。同樣對外幣戶籍賬戶上的利息免稅。
資本利得課稅:個人和其他非公司機構在任何納稅年度實現的資本利得按20%的稅率納稅。
完稅證明:當納稅人申請下列事項時需提交由聯邦國稅委員會簽發的完稅(稅款已清)證明,即申請政府貸款、外匯或獲準匯款到國外、契約仲裁、基建方案審批、貿易許可證、不動產轉讓、進出口許可證、承包商註冊、經銷商資格以及註冊有限責任公司或商號。
3.增值稅
聯邦軍事政府1993年頒布102號法令開徵了增值稅,取代原來的銷售稅,從1994年1月1日起對特定的商品和勞務按5%的比例稅率徵稅。
下列商品和勞務免徵增值稅:
①免稅商品:所有醫療產品和藥品、基本食品、書籍和教育資料、報紙和雜誌、嬰幼產品、商業車輛和零配件、化肥、農藥、獸醫藥品、農機、農用運輸設備。
②免稅勞務:醫療服務、社區銀行、人民銀行和抵押機構提供的勞務、教育機構作為學習內容舉辦的戲劇和各類演出。
4.社會保障信託基金
下列兩類人員要求向奈及利亞社會保障信託基金註冊和繳款:
一是符合以下條件的雇員:①在1994年7月1日或其後受僱於在奈及利亞有經營場所的僱主;②在奈及利亞工作;③年滿18歲且在65歲以下;④為奈及利亞公民或通常居住在奈及利亞;二是在1994年7月1日或其後在奈及利亞有經營場所的僱主。要求所有應納保障金的僱主和雇員每月向基金會繳納相當於雇員月薪毛額的7.5%(雇員交2.5%,僱主交5%),目前繳納的最高額為4.8萬奈拉。
5.全國住房基金
雇員和個體經營者每月繳納基本工資的2.5%作為住房基金,按4%計息。商業銀行和商人銀行向該基金的投資額要達到貸款和預付款項總額的10%,按當時銀行支付的利率上浮1%的利率計息。每個註冊保險公司在不動產開發上要投入至少20%的非人壽基金和40%的人壽基金,其中至少50%通過奈及利亞聯邦抵押銀行按不超過4%的利率支付給住房基金。
6.石油利潤稅
聯邦政府對石油生產徵收特許權使用費,該費通常可作為費用扣除。只有在尼註冊的公司才能從事石油經營。石油公司第一次成批銷售原油時就須按會計年度繳納石油利潤稅。公司開辦後的第一個會計年度為開業日至12月31日,以後每年度從1月1日至12月31日。石油公司的應納稅額為當期出口銷售獲得的應納稅利潤的85%和內銷獲得的應納稅利潤的65.75%。有關的特許權使用費和稅款可作為費用扣除。如果扣除額超過當期應納稅額,則不用納稅,並且超過部分可向以後結轉,從以後年度的應納稅額中扣除。
對於符合規定的資本性支出給予資本折舊扣除,允許石油公司在5年內按每年相同的數額攤銷固定資產,但要求公司在賬面上保留有關資產原始成本的1%。該殘值只能根據聯邦石油部長簽發的資產處理許可證授權註銷。對石油經營資產上的新投資給予稅收抵免比率為5%~20%,具體比率取決於公司是否在境內還是在境外經營
虧損可按通常方式向以後年度結轉。但是即使公司本會計年度有利潤可沖抵虧損,仍可以把虧損結轉到下一會計年度。
7.土地和財產稅(由各州徵收)、資本轉讓稅(對個人之間資本性資產的轉讓,包括生前和死亡時的轉讓徵稅。第一級10萬奈拉免稅,第二級15萬奈拉稅率為10%,一直累進到200萬奈拉以上,其稅率為60%)。
(三)主要稅收優惠
新興公司的利潤在創辦初期3至5年內可免納所得稅。當公司在奈及利亞經營的產業規模還達不到尼經濟發展的要求或者該產業有很好的發展前景時,公司可被授予“新興資格”。新興公司支付的股息在股東手裡免稅,但支付方必須從股息上扣除10%的預提稅。另外,不管股息支付給誰,支付方要對已付的股息毛額按公司所得稅率(35%)納稅。已納稅款不能退還給支付方或收受方。
1991年1月1日及其後用於農業貿易或經營的銀行貸款,只要償還延緩期不少於18個月且貸款利率不超過當時的基本借貸利率,則利息免稅。
為了鼓勵納稅人自核自繳,聯邦政府規定從1995年1月1日起對所有能夠按時自核申報納稅者給予應納稅款的1%作為遵從自核規定的獎勵。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