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監

太子監

太子監國是唐朝的一項重要的政治制度,自唐朝武德九年,李世民以太子身份監國,至唐朝末年,這種制度實行了近三百年。太子監國既太子代理朝政。當皇帝以某種原因暫時不能親自主政時,便由太子理政。太子監國期間,中央行政運行方式,都有相應的程式變化。

來源

太子監國始於武德九年。其初為政治上的需要,也有襲用前朝的成分。高祖建國時立長子李建成為皇太子。當皇子相爭,統治集團內部矛盾尖銳,沒有太子監國的事。其年六月,李世民發動玄武門之變,殺死建成元吉,成為最有實力的人物。李淵已無控制局勢之力。這種情況下立世民為太子,同時下令其監國,出於無奈。以監國方式交代國政,在制度上是有依據的,這就是先秦以及北魏晉周齊隋以來的太子監國制。李世民監國,首先是確立了監國時期,以東宮官屬為處理全國政務之官員,採用太子系統的公文格式向全國發文。李治監國時期,制度有增損,從立法上正式對太子系統公文格式做出決定,中央行政中樞用東宮的班子,但是三省主要成員,也臨時委以東宮官職,使他們共同輔佐太子。高宗武后至玄宗初年,唐朝統治集團內部矛盾鬥爭尖銳複雜。高宗時期,因其體弱多病,又常住東都,多次以太子監國,也是武后得以攬權的可乘之機。武則天時期,廢立事多,但是太子李賢於儀鳳四年(679-680)曾監國一年。但太子李顯於永淳元年(682)武后駐東都期間監國一年有餘。由於廢立不定,大權操武則天等人之手,這一時期太子監國在許可權上是大打折扣的,但也非形同具文。睿宗時期,玄宗以實力,以誅韋氏有功,得立為太子後,也曾以太子身份監國。唐玄宗以後諸帝以太子監國,多數系權臣相逼,以是政治色彩濃於行政色彩。

作用

總之,唐朝太子監國制度,其行政是建立在東宮體制之上的,以東宮系統的行文格式向全國發文,並取代三省主持全國政務。三省長官則以兼攝方式臨時轉運到東宮體制上來以協調兩宮聯繫。其基本仍相同與中央正常的三省六部制時期。唐太子監國制度推行兩百七十餘年,二十一帝中十七帝在同時時期以太子監國。正常時期政局基本穩定,統治集團內部仍是有鬥爭,但是皇帝還能控制局面。這時以太子監國,起的主要是行政作用。非常時期政局不穩,這時以太子監國,起的主要作用是政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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