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農業局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農業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十)組織實施農業、農機方面的國家、省、市級行業技術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負責農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參與種子、農藥、化肥、農機產品的質量管理;負責農業、農機行政執法和執法隊伍建設工作。 (十五)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機化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機化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機構簡介

天水市農業局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科、種植業管理科(掛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牌子)、計畫與產業科(掛天水市農產品加工管理辦公室牌子)、政策法規科、科技教育科、農機管理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市場信息科9個職能科(室);直屬事業單位11個,天水市蔬菜產業開發辦公室(市經濟作物工作站、天水市農產品質量監測中心)、天水市農業技術推中心(市農村能源技術推廣站)、天水市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天水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天水市農業環境監測站)、天水市農村經濟管理站、天水市植物保護植物檢疫站(市農藥管理站、市小麥條鏽病菌源地綜合治理試驗站)、天水市種子管理站、天水市農機化技術推廣站、天水市農機監理所、天水市農機維修工作站 、天水市農業機械管理站(天水市農機技術培訓中心)。共有職工351名,其中,在職職工276名,高級26名(正高3名),中級67名,助理級60名,員級10名。專業技術人員聘任163人,其中,副高職稱26名,中級職稱67名,助理級職稱60名,技術員10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和農業機械化等產業的法律法規以及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擬訂農業和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參與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等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流通等政策制定;引導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 組織起草有關農業和農業機械化的有關政策規定,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
(三)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有關政策並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指導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和農業產業保護的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四)指導糧食、蔬菜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蔬菜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扶持農業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與財政部門共同制訂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配合財政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組織實施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標準和技術規範;參與制訂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指導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負責防治、控制疫情,發布疫情並撲滅;承擔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管理工作。
(七)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參與組織種子、化肥、農業機械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八)研究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農業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十)組織實施農業、農機方面的國家、省、市級行業技術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負責農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參與種子、農藥、化肥、農機產品的質量管理;負責農業、農機行政執法和執法隊伍建設工作。
(十一)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保護和管理;;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二)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
(十三)組織農業、農機方面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縣區農業和農機等部門的業務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工作。
(十四)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農業、農機初級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的評審和中級、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查上報工作。
(十五)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機化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機化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農牧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科、農業生產科(掛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牌子)、科技教育科(掛農業信息中心牌子)、經營管理科和減負辦、農業機械化管理科(掛農機信息中心牌子)

局屬單位

天水市蔬菜產業開發辦公室(市經濟作物工作站、天水市農產品質量監測中心)、天水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市農村能源技術推廣中心)、天水市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天水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天水市農業環境監測站)、天水市農村經濟管理站、天水市植物保護植物檢疫站(市農藥管理站、市小麥條鏽病菌源地綜合治理試驗站)、天水市種子管理站、天水市農機化技術推廣站、天水市農機監理所、天水市農機維修工作站、天水市農業機械管理站(天水市農機技術培訓中心)

地理位置

地址:羲苑與建設路交叉口北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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