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鍋飯

大鍋飯

“大鍋飯”是對分配方面存在的平均主義現象的一種形象比喻,它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企業吃國家的“大鍋飯”,即企業不論經營好壞,盈利還是虧損,工資照發,企業工資總額與經營效果脫節;二是職工吃企業的“大鍋飯”,即在企業內部,職工無論乾多乾少,乾好乾壞,都不會影響個人工資分配,工資分配存在嚴重的平均主義。打破“大鍋飯”,推行經濟生產責任制,實行按勞付酬,是中國城鄉經濟體制改革的起點,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先聲。

基本信息

簡介

大鍋飯大鍋飯

這種制度嚴重的壓抑的人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使本來生機盎然的經濟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為了徹底根除這種弊病,中央做出了要求:建立各種形式的經濟責任制,認真貫徹按勞分配原則之後,打破大鍋飯的口號喊的轟轟烈烈,人們開始在下海中探出自己的觸角,實現了曾是神話的“一夜暴富”於是從那個時候起中國的經濟就在有聲有色的改革中活了過來。

來源

人民公社人民公社

大鍋飯的概念,最早可追溯到1958年“人民公社”的出現,同樣是與“大躍進”

加速工業積累密切相關的。 合作社時,農民的口糧是分到一家一戶的。 而進入大躍進、人民公社後,口糧就由公社、生產隊掌管了。這也就是今天遭到非議最大的辦“食堂”、“大鍋飯”。 當時“大鍋飯”是相對於口糧分配到一家一戶小鍋做飯的,“大鍋飯”是對分配方面存在的平均主義現象的一種形象比喻。 進入60年代-70年代,“大鍋飯”(平均主義)現象,仍然存在,這導致了消極思想的產生,“乾好乾壞一個樣”導致內耗現象嚴重。後來就廢了。

名稱由來

在上世紀50年代以後的中國,“大鍋飯”一詞可謂是家喻戶曉,婦孺皆知。於是,很多人便認為,“大鍋飯”是社會主義計畫經濟的產物,其實,它的由來更為久遠。 人們常用“大鍋飯”來形容在工作中“乾好乾壞一個樣,乾與不乾人人有份”的現象。“大鍋飯”源於廣東慶雲寺,七星岩上建於明代的慶雲寺中有一口特大的鐵鍋。倘若用這口鐵鍋煮一鍋飯,足可供數百名僧人食用。然而,這口大鐵鍋卻並非真正用來煮飯,而是用來向那些朝神拜佛的施主化緣。它安放在佛殿的一角,四周圍著鐵欄桿。凡進廟燒香拜佛的善男信女,在經過大鐵鍋旁邊時,都要投進幾個銅錢,一則是為了孝敬菩薩,以求降福滅災;二則是為維持寺內僧人生計。因此,這口從未煮過飯的大鍋是和尚的生活依靠,裝的是地地道道的“大鍋飯”。這便是“大鍋飯”一詞的由來。

現狀

不過,在高度集中的計畫經濟體制下,極端的平均主義問題並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引申到國有企業,一是企業吃國家的“大鍋飯”,即企業不論經營好壞,工資照發,企業工資總額與經營效果脫節;二是職工吃企業的“大鍋飯”,即在企業內部,職工的工資分配存在嚴重的平均主義。

為徹底根除這一弊病,激發個人、企業、國家的活力和效率,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黨中央在總結農村出現的各種形式的聯產承包責任制基礎上,在全國推行農業生產責任制;隨後,又開始了企業擴權試點。到1987年,全國已有80%的國企實行形式多樣的承包經營責任制,企業內部也廣泛開展了以廠長(經理)負責制為主要內容的改革。

打破“大鍋飯”,推行經濟生產責任制,實行按勞付酬,是我國城鄉經濟體制改革的起點,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先聲。

改革

“打破大鍋飯”是前期叫得最響的改革口號,也是國企改革第一個階段中的主要任務。“打破大鍋飯”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改變分配製度,另一層是改變用人制度。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發展,現在的形勢已經不斷明朗化了,“打破大鍋飯”的改革,最終還是要向建立“大鍋飯”的方向發展,只是煮飯的飯鍋了。

分配製度

大鍋飯工資制度

改革前的分配製度,主要是按級別工資和資歷工資進行分配。也就是說,級別越高,工資越高,資歷越老,工資越高。比如,一個廠長,如果他的幹部級別不及一個工程師高的話,那么,他的工資就沒有工程師高了。這種分配製度的理論依據是這樣的:幹部級別越高,說明他的責任越重,於是,按照“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工資也就越高。當然,這種級別與責任的對應關係,是粗線條的。級別對責任的描述,並不精確,但這也是不可能達到數學般的精確的。而工齡工資,則是建立在馬克思的剩餘價值理論基礎上的。一個人參加了工作,他創造的價值,一定是多於他的工資所代表的價值量的,是為剩餘價值。一個人工作年限越長,資歷越老,說明他為社會創造的剩餘價值就越多,因此,按照“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他就應該得到較高的工資。外資給工人加工資的理論基礎,也是馬克思的剩餘價值理論。而不是因為社會通貨膨脹了,所以才要年年加工資。而至於各行各業同級別的工作者,都取相同的工資,其實不能說是平均主義。比如,一個在低收益的紡織廠里工作的工人,他的工資與同級別的高收入行業的石油工人的工資相同,在理論上說,就不能認為是平均主義。因為,在公有制社會中,生產資料是全民所有的,大家權利平等。所以,石油行業的高收入,紡織行業的工人也是有份的。而紡織行業的虧損,石油工人同樣也是有份的。級別工資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把這種差異消除,實現紅利分配的權利平等。

疑問

分配製度“打破大鍋飯”的改革,最初是引入獎金制度。開始的時候,這對激勵員工的積極性能起到一定效果,仿佛體現了“多勞多得”的精神。當然,這一制度本身,在理論上,有侵犯人民紅利分配的嫌疑的。因為,同樣勞動量的工作,石油工人得到的獎金就可能會比紡織工人多許多了。這表明紡織工人對石油生產的一份紅利給侵占了。不過,這種侵占,並不是很大的問題,就如同行政級別不可能完全等同於工作責任一樣。但獎金分配製度的失敗,主要還是違背了最基本的心理學原理。獎金不可能無限制地增加下去,而人接受相同的刺激源重複刺激的次數多了,就會產生麻木感,獎金不再產生激勵作用,變成為應得的權利,實際上成為工資的一部分。但這也只是等於普調工資,不過有些行業調得高些,有些行業調得低一些,還沒有產生大的不良效應。

用人制度

真正出現大問題的,是後來打破“論資排輩”的政策。這一缺乏遠見的反傳統文化的理論,最終導致產生不公平的分配製度。因為,就芸芸眾生來說,人的智力、能力,其實相差不大。真正的天才人物,是少數。而人的社會實踐,又是人的知識和能力的一個來源。所以,“論資排輩”是建立在這一社會經驗上的,資歷越老,實踐知識越豐富。打破“論資排輩”,只對少數人有意義,因此,也就只能因人而論,一旦作為普適性的制度,就與常理不合了。而這一思維的直接結果,就是按崗分配。崗位工資的多少與人的資歷無關,也與人的學識無關,只要具有在這個崗位上從事工作的資格,就能在這個崗位上工作,並取得相應的報酬。但這一分配製度,基本上可認為是拍腦袋決策。這不是說在制定這一機制時,沒有花腦筋,而是根本沒有用。因為,一個崗與另一個崗的責任差別,是無從計量的,按崗分配就成為只為拉開差距而拉開差距的分配,與企業建設與發展沒有直接關係。結果,這樣的分配機制非但不能激勵國企員工的積極性,反而挫傷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或只成為某些人“開小灶”的藉口。

而打破用人機制的大鍋飯的問題,社會影響就更大了。打破用人機制的大鍋飯,本意是遷就能力不強的領導,當他們沒有能力領導職工和發展企業的時候,可以允許他們解僱職工的權力,“減員增效”。但是,生存是人的最基本的權利。在社會還沒有建立完善的保障體系的時候,使國企職工失業,無異於表示由於他沒有競爭力,這個社會已經不能容納他,他只能自生自滅。這當然就會產生巨大的社會問題了。所以,國企的大鍋飯雖然打破,但社會保障的大鍋飯又要建立起來,否則,是要迫使人們行使自然的權力。

國企是社會的一個有機的組成部分,國企的大鍋飯打破了,不等於社會就可以不要大飯鍋。只是把大鍋飯從國企移到社會保障體系而已,兩者的差別只在於那一種需要耗費更多的社會資源,以及誰被攤為這耗費的成本。而就目前情況看,可能被延長退休年限的女職工是最新的成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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