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大連民族學院國旗護衛隊成立於2002年6月,是由校團委指導下的學生組織。大連民族學院國旗護衛隊設有隊長一名、指導員和副隊長各兩名,均由學生擔任。選拔
國旗隊的換屆和納新工作在每年的五月到六月之間進行。隊員身高要求為:男175cm以上,女168cm以上。此外,還要求隊員思想積極進步,有集體意識、責任感,吃苦耐勞。學習認真刻苦,無掛科現象。在院系成績優秀,表現良好,能體現出精英本色。選拔方式通過身高、氣質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對話的方式進行首次選拔,合格者進入複試;複試為為期兩周的訓練與政治審查;通過複試者確定為國旗隊正式成員,將於暑假進行半個月的訓練。歸校後,新隊員開始正式參與隊內升旗等活動。 為提高隊員佇列素質、豐富業餘生活和增進隊友情誼。隊里定期組織各種活動,如:每周六早晨的拉練、日常訓練和大小型佇列評比、文藝活動、戶外活動、運動比賽等。
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國旗尊嚴,增強隊員責任感和榮譽感,規範國旗隊各項活動,根據《國旗法》有關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第二條大連民族學院國旗護衛隊(以下簡稱國旗隊)是由共青團大連民族學院委員會直接領導的半軍事化學生組織。
第三條國旗隊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服從校黨委團委的領導。
第四條國旗隊以護衛國旗為使命,以弘揚愛國主義精神促進民族團結為己任,以展現當代大學生團結進取、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為目標。
第五條國旗隊隊訓: 出色源自本色。
第六條國旗隊實行量化管理制度,隊長負領導決策責任。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社團全稱:大連民族學院國旗護衛隊(簡稱為國旗隊)。第八條國旗隊設隊長、 指導員、副隊長各一名。國旗隊實行分班管理,分工與合作並重。全隊分為4個班,各班設班長、副班長各一名,均由選舉產生。
第九條隊長職責:負責國旗隊的整體工作,召開對內會議,進行各項工作的計畫、部署及總結,執行國旗隊各項規章制度,做出評優與處罰決定,安排隊員的訓練、大小型升旗儀式的舉行以及校內外重大活動任務的執行。
班長的職責:傳達隊長命令,組織佇列訓練,對隊員進行輔導和幫助
第三章隊員
第十條預選隊員應符合政治合格、素質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成績優異的條件,具體要求參照《大連民族學院國旗護衛隊入隊與退隊原則》。第十一條隊員在籍一年,隊員的職責包括:熱愛國旗,熟識和宣傳《國旗法》,服從命令,團結一致,認真執行任務,加強佇列素質,積極參與隊內活動。
第四章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隊員必須服從命令,嚴於律己,具體要求參照《大連民族學院國旗護衛隊行為規範》第十三條隊員按時、按要求升降國旗,具體要求參照《大連民族學院國旗護衛隊佇列條列》
第十四條隊員的請假,任務,評優,處罰遵循《大連民族學院國旗護衛隊評優與處罰條例》
第十五條隊員應妥善保管軍裝,按規定使用經費,具體要求參照《大連民族學院國旗護衛隊資產管理辦法》
第五章附錄
第十六條國旗隊各項活動按照本章程進行,全體國旗隊隊員必須嚴格遵守本章程的規定。第十七條國旗隊的各項章程、規定、條例的最終解釋權與修改權歸國旗隊所有,本章程即日起開始實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