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區水利局

(九)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城鄉供水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對水庫庫容規劃提出意見。 (十一)指導區小水電工作;負責組織建設水利行業的水電站工程。 (十二)負責全區水利行業的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區水利隊伍建設。

基本情況

大祥區水利局成立於1997年,現有在職職工13名,退休職工5名。下設辦公室、業務股、水政股(水政監察大隊)及防汛辦公室;機關設一個黨支部,有黨員10人,占總人數的77%;在職人員都具有大專及大專以上學歷。我局轄管5座小(I)型水庫、22座小(Ⅱ)型水庫;山塘7800餘口,365座電排機埠;有一處中型灌區,即板橋鄉東風水輪泵站;另有龍家橋、老屋橋、天子山、羅士高梘4個水庫管理所。

主要職責

區水利局是主管全區水利行政的區人民政府工作機構。主要職責有:
(一)研究擬定全區水利工作的方針、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有關政策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區和跨鄉(鎮)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協助市水利局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擬定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區節約用水工作;發布全區水資源信息。
(三)按照國家和我省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區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
(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促裁部門間和跨鄉(鎮)的水事糾紛。
(五)擬定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負責水利行業,包括小水電在內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對水利及小水電資金的使用進行定項調控和監督;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
(六)負責全區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負責審查水利基建及小水電項目建設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擬定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七)組織水利建設,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維護;組織指導江河、水庫、河口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指導管理具有控制性的跨鄉(鎮)的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安全監管。
(八)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對全區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九)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城鄉供水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對水庫庫容規劃提出意見。
(十)組織全區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指導區小水電工作;負責組織建設水利行業的水電站工程。
(十二)負責全區水利行業的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區水利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日常行政工作;協調機關各股室的工作關係;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度建設;負責文秘、檔案、政務信息、重大會議組織。
(二)水政股
宣傳水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本區水利工作規範性檔案;負責實施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全區水政監察隊伍的教育、培訓、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組織調解水事糾紛和查處水事案件;組織、指導水資源的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的有償使用制度;指導全區水利規費的徵收工作;處理水事糾紛、查處水事案件;主管全區水土保持規劃、監測和防治等技術工作。
(三)業務股
編制全區農村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開展農村水利建設的前期工作;組織管理區屬水利工程;指導全區節水灌溉、鄉鎮供水;組織實施農村水利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負責全區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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