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神祠

大河神祠,位於台前縣城東30里夾河鄉八里廟村西北,位京杭古運河東岸,始建於明朝景泰年間。相傳嘉靖年間,一周姓四品官員押運漕船至運河沙灣段(八里廟處),放閘時落水溺死,被列封為“大王”,並在祠中紀之,故當地人又稱大河神祠為大王廟。


歷史

大河神祠前原有鐵牛兩隻,以作鎮河之用(見“鐵牛”),其後祠被洪水沖毀,清世祖順治九年(1652年)重修,大河神祠竣工後立大河神碑一通,1937年東西配房被拆, 所剩 3 間祠堂於1949年夏黃河決口被毀。大河神祠碑(重修八里廟碑)同時被埋於地下,1984年文物普查時發掘出土。碑首呈半圓形,碑趺未挖出。碑身高1.53米,寬0.7米,厚0.15米,正面陽刻碑文18行,滿行24字,仿宋體。由欽差臨清磚廠工部營繕清使司員外郎霍叔瑾撰文,主持道士張濟仁立石。
1990年3月,奉敕修河道功完之碑八里廟村民挖土時掘出。碑為青石質,總高4.11米。螭首高0.91米、寬1米、厚0.3米,精雕二龍戲珠圖案,中間陽刻篆字“敕修河道功完之碑”。碑身高2.2米,寬0.95 米,厚0.28米,四周陽刻雲霧圖案。碑文為行楷31行,滿行25字。碑座為石雕龜趺,高1米。立於明景泰六年(1455年)。
碑文及書丹均出自明左僉都御史徐有貞之手,書法挺拔秀麗,氣韻神彩俱佳。碑文記載了徐有貞治河的過程、用土、用料、建閘數目等,是除害興利的經驗總結。該碑的出土是治黃史上的重大發現,為研究治理黃河與運河並舉提供了珍貴資料。這組文物被台前縣人民政府公布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1993年,河南省文物局撥款2萬元, 於大河神祠遺址上築起一座高1.2米、長20米、寬15米的土台。 四周砌磚,水泥蓋頂。將該碑立於中央,左置一明代祭祀碑,右置一清代“重修大河神祠”碑。前排正中間有台前縣政府建立的保護標誌,左右各置一鐵牛,鐵牛大小相等,形狀相似,體態豐盈, 形象逼真。鐵牛各高0.5米,長1米,為生鐵鑄成,每隻重約500 公斤。鐵牛仰首臥於鐵墩上,鐵墩淤地下,1958年大煉鋼鐵時,鐵牛角被砸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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