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縣人民法院

五、刑事審判庭 八、行政審判庭 十一、審判監督庭

機構簡介

大姚縣人民法院創建於1951年1月5日,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建院以來,伴隨著彝州的前進步伐,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導方針,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以“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工作為重點,不斷更新司法理念,勇於改革創新,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各項工作呈現出重點突出、整體推進、協調發展的良好態勢,為大姚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展現了法院的快速發展的非凡歷程和人民法官甘於奉獻的時代風采。
——審判職能充分發揮。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始終把確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作為審判工作的靈魂和生命,堅持程式法與實體法並重的原則,嚴格執行“四率一限”規定,強化保障和服務職能。堅持“巡迴審判”制度,將司法便民落到實處。依法審理各類案件,年均受案1200餘件,結案率均在99%以上。審判工作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發揮。
——隊伍建設取得長足進步。嚴格按照建設公正文明廉潔和諧法院的要求,堅持“一手抓審判、一手抓隊伍建設”,走“以人為本、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精兵之路,始終把提高幹警的整體素質和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作為搞好各項工作的前提,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工作的向前發展。在職幹警從1958年的9人發展到現在的66人,學歷結構從以國中為主發展到現在95%以上的幹警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現有法官44名,一支符合現代審判工作需要的法官隊伍逐步形成。
——物質條件逐步改善。近年來,審判法庭、交通工具、現代化辦公室設備從無到有,逐步改善,為審判執行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質條件。基礎設施建設走過了租房辦公和“帳篷”法庭的艱難歷程。在各級各部門的大力支持下,2004年10月,從低矮破舊的北街辦公點搬入雄偉莊嚴的綜合辦公大樓。2007年,緊緊抓住國家支持中西部地區人民法庭建設的機遇,投資117萬元建成面積為758平方米的石羊中心人民法庭。目前,新街派出法庭的建設已經獲得批准,前期建設工作也正在有序開展。同時,進一步完善物質裝備,加快車輛更新,辦案用車由建院初期的一輛破舊腳踏車已發展到現在的14輛汽車。法院辦公用車緊缺問題有所緩解。電腦、印表機、檔案密集架等現代化辦公設備不斷更新,辦公效率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伴隨著歷史滾滾的車輪,大姚法院步入了新的發展階段。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認真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和“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開拓進取、求真務實,以“崇法、厚德、敬業、為民“的院訓為指導方向,不斷開創法院工作的新局面,為大姚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全面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機構設定

一、紀檢組
職責:負責本院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協助院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對本院黨組領導班子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議、決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協助院黨組抓好本院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發現和推廣廉潔自律典型。
二、政工科
職責:做好組織人事管理和幹警的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法院的機構編制;做好乾部的獎勵、教育工作;做好法院的增編補員及初任審判員的司法考試工作;做好法官等級、司法警察警銜以及其他職稱評定工作,辦理《法官法》規定的有關工作。
三、監察室
職責:監督、檢查法院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行政紀律的情況;受理對法院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調查處理法院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法院工作人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開展對法院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教育。
四、辦公室
職責: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法院各部門工作,辦理院務會、院長辦公會、審判委員會等會議事務,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簡報、信息的編輯、宣傳報導及上情下傳、下情上報工作,組織綜合性會議;做好文秘、信息資料、檔案、保密、新聞宣傳工作。
四、機關事務管理科
職責:做好計畫財務、武器、服裝、車輛、訴訟及辦公用品等專項物資裝備計畫,管理及分配和指導、監督訴訟費的管理及其他後勤事務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對本院國有資產進行管理,建立健全公物管理制度;負責本院基本建設規劃、計畫和辦公現代化;管理監督本院門衛的安全保衛和衛生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本院戶籍;負責接待工作。
五、刑事審判庭
職責:依法審理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侵犯財產、妨礙社會管理秩序、貪污賄賂和瀆職等犯罪案件。
六、民事審判第一庭
職責:依法審理婚姻家庭、繼承、房地產、其他不動產、損害賠償、勞動爭議、人身權以及審理適用特別程式等民事案件。
七、民事審判第二庭
職責:依法審理經濟契約糾紛,經濟損害賠償糾紛,企業破產及其他民事糾紛案件。
八、行政審判庭
職責:依法審理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稅務、衛生、環保等行政案件,依法審查各類非訴行政執行案,辦理其它有關行政審判工作事宜。
九、少年案件審判庭
職責:依法審理刑事、民事和行政等各類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參與預防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的綜合治理。
十、立案庭
職責:負責本院受理的各類訴訟案件的立案工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進行財產報全、訴訟證據保全;核算當事人應預交的訴訟費用、執行費用,辦理緩、減、免訴訟費的審批手續;處理來信來訪。
十一、審判監督庭
職責:審查申訴和再審申請,審理本院已依法決定再審的刑事、民事、行政案案件;對本院案件質量進行監督、評查,做好本院案件流程管理和司法統計工作;負責查清違法審判案件的事實,向院長和審判委員會通報檢查情況並提出意見或建議。
十二、執行局
職責:負責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裁判、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負責執行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負責執行當事人申請執行,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關於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辦理委託執行案件。
十三、司法警察大隊
職責:負責司法警察警務工作,警衛法庭、押解人犯;送達有關文書;受上級法院的委託執行死刑;配合有關審判庭和執行局執行有關事項;維護機關秩序。
十四、石羊中心人民法庭
職責:負責所轄的石羊、三台、鐵鎖、三岔河區域內的民事及輕微刑事審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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