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水手事件

1967年夏,台灣《中華日報》向美國金氏社訂購《大力水手》連環漫畫,由《中華日報》婦女版主編倪明華(筆名艾玫)負責翻譯。 1968年元月二日,《中華日報》刊出這幀漫畫,早已對柏楊虎視眈眈的特務像發現新星球一樣大喜過望,這是一個邀功請賞的絕好題材和機會。 柏楊被捕後,當局為抹去文字獄的痕跡絕口不提《大力水手》,調查局全力以赴要獲得的口供為“被俘”和“加入叛亂組織”。

1967年夏,台灣《中華日報》向美國金氏社訂購《大力水手》連環漫畫,由《中華日報》婦女版主編倪明華(筆名艾玫)負責翻譯。倪明華將翻譯工作轉交當時其夫柏楊(原名郭衣洞),不料此舉引爆了幾乎將柏楊毀滅的炸彈。《大力水手》本身沒有政治色彩,可是那一次的稿件畫的是波派和他的兒子流浪到一個小島上,父子競選總統,發表演說,在開場稱呼時,波派說:“Fellows......”柏楊沒有直譯成“夥伴們”,而是借用當時蔣氏政權慣用口吻譯為“全國軍民同胞們”。據柏楊回憶,當時並無惡意,只是希望漫畫的詼諧效果更突出一些,完全信手拈來。1968年元月二日,《中華日報》刊出這幀漫畫,早已對柏楊虎視眈眈的特務像發現新星球一樣大喜過望,這是一個邀功請賞的絕好題材和機會。柏楊自上世紀50年代末開始在台北《自立晚報》撰寫雜文,十年間發表了大量不為當局所喜卻深受各階層民眾衷心喜愛的抨擊時弊,揭露陰暗面以求改良社會的文章。為此,柏楊多次受到警告和威脅,可天性使他面對社會流弊不吐不快,終於招致當局忌恨意欲除之。《大力水手》只是充當了導火索的作用。柏楊被捕後,當局為抹去文字獄的痕跡絕口不提《大力水手》,調查局全力以赴要獲得的口供為“被俘”和“加入叛亂組織”。柏楊終於屈打成招,被判十二年徒刑,後逢台灣刑事犯特赦減刑為8年,刑期滿後轉到感訓大隊繼續監禁,實際上終身難獲自由。柏楊入獄後,他的朋友和讀者科學家孫觀漢在美國發起了聲勢浩大的營救運動。十年牢獄期間,國際性的專門營救政治犯的人道團體----國際特赦組織也發起世界性的援救攻勢。在訪台的美國眾議院議長伍爾夫的干預下,柏楊囚禁9年又26天后(1968年3月7日----1977年4月1日)獲釋。但台當局仍提出以下四個條件加以限制:(1)不許提及往事;(2)不許舊調重談;(3)不許暴露台灣社會黑暗;(4) 不許揭示人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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