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國河流

多國河流分屬於各沿岸國所有,各國對流經本國境內的河段享有主權,由於多國河流涉及各沿岸國的共同利益,沿岸國在行使主權時必須顧及其他各段沿岸國的利益,不得濫用。

定義

多國河流(multi-national river)是流經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領土的河流。如我國雲南省的元江,歐洲的萊茵河、多瑙河,非洲的剛果河、尼日河等。多國河流流經各國的河段分別屬於各國領土,各國分別對位於其領土的一段擁有主權。但多國河流的使用一般涉及流經各國的利益,因此,對多國河流的航行、使用、管理等事項,一般都應由有關國家協定解決。每一沿岸國在對該河流行使權利時,都應顧及其他沿岸國的利益。各國不得有害地利用該河流,不得使河流改道或堵塞河流。國際實踐中,多國河流一般地對所有沿岸國開放,而非沿岸國船舶未經許可不得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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