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9月任隨縣涼亭公社團委書記;
1970年1月任隨縣五豐公社黨委委員、團委書記;
1971年7月任隨縣水電局負責人;
1972年8月任隨縣團委副書記;
1974年11月任隨縣縣委常委、革委會副主任;
1975年9月任隨縣縣委常委、革委會副主任兼厲山公社黨委書記、革委會主任;
1981年6月任隨縣革委會副主任、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1983年11月任隨州市委常委、副市長;
1984年11月任宜城縣委副書記;
1987年2月任襄樊市樊西區委書記;
1987年12月任隨州市委常委、副市長;
1988年11月任隨州市委副書記;
1989年7月任襄樊市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政府辦黨委書記,其中1989年9月任市委委員;
1994年9月任襄樊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是市第七、八次黨代會代表,市第十二屆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