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預算法

增量預算法

增量預算方法,又稱調整預算方法,是指以基期成本費用水平為基礎,結合預算期業務量水平及有關影響成本因素的未來變動情況,通過調整有關原有費用項目而編制預算的一種方法。 這是一種傳統的預算方法。

假設前提

(1)現有的業務活動是企業必需的;

(2)原有的各項開支都是合理的;

(3)增加費用預算是值得的。

特徵及缺陷

首先,資金被分配給各部門或單位,然後這些部門或單位再將資金分配給適當的活動或任務。

其次,增量預算基本上都是從前一期的預算推演出來的,每一個預算期間開始時,都採用上一期的預算作為參考點,而且只有那些要求增加預算的申請才會得到審查。然而,這兩個特徵都可能產生一些問題。

1、 增量預算往往缺乏針對性

當資金分配給企業內部的各部門以後,在一個部門內部區分活動的優先次序變得困難起來。因為,企業各個部門通常具有多重目標和從事多項活動,但增量預算並不考慮這種活動的多樣性,它們只管把資金分配給部門而不是分配給活動或任務。對於具有多重目標的部門或單位,一般都會存在這樣的問題:即一些目標比其他目標更加重要和達到不同目標的難易程度往往存在差異。而增量預算對此不加區分。因此,作為一種計畫工具,增量預算方法缺乏有效的針對性。

2、 當管理層希望用預算來控制成本或提高效率時,增量預算的缺陷顯得更加嚴重

事實上,增量預算最容易掩蓋低效率和浪費。其中,最普遍的問題就是,在典型的增量預算中,原有的開支項一般很難砍掉,即使其中的一些項目已沒有設立的必要了。這是因為在編制新年度的預算時,會首先參看上一期的資金是怎樣分配的,然後部門管理者再加上對新活動的預算要求和通貨膨脹率,而最高管理層往往只審查那些增加的部分,對於原有的各項撥款是否都應該繼續很少考慮,結果是某些活動分配到的資金遠遠超過其實際的需要。

3、增量預算往往缺乏結構性  4、增量預算往往缺乏靈活性  5、不利於控制成本或提高效率  6、增量預算往往缺乏系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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