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親

堂親 -堂親可分為“親堂”和“遠堂”,而遠堂又分為同房遠堂和異房遠堂。在父系社會,堂親一般都是同姓。指自己與祖父、祖母、父親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的親戚關係。在三代直系同輩親屬稱謂系統中,“堂”與“表”相對應。

親堂

“親堂”與自己共有同一祖父。父輩為親兄弟。

2.1 堂同輩

堂同輩包括父親之兄(伯父)或父親之弟(叔父/叔)之兒子或女兒,合稱“堂兄弟姊妹”,再按其與自己之年紀與生殖性別差異分稱“堂兄”、“堂弟”、“堂姊”、“堂妹”,英文:Cousin。

2.1.1 堂兄

叔叔或伯伯的兒子中,比自己年長的稱為“堂兄”,口語又稱“堂哥”,粵語口語又稱“堂大佬”。

2.1.2 堂弟

叔叔或伯伯的兒子中,比自己年幼的稱為“堂弟”,粵語口語又稱“堂細佬”。

2.1.3 堂姐

叔叔或伯伯的女兒中,比自己年長的稱為“堂姊”,粵語口語又稱“堂家姐”/“ 堂姐”。

2.1.4 堂妹

叔叔或伯伯的女兒中,比自己年幼的稱為“堂妹”,粵語口語又稱“堂細妹”。

遠堂(同房)

同房之“遠堂”與自己並非有同一祖父,但共有同一曾祖父。同房之定義為:

自己之曾祖父的所有兒子、女兒、孫/孫兒(含孫兒子及孫女兒)、曾孫/室(含曾孫兒子(室仔)及曾孫女兒(室女)),均皆同屬一房。

自己之同輩共有同一位曾祖父,均皆同屬一房。

自己之父親、伯父與叔父共有同一位祖父,均皆同屬一房。

自己之祖父、伯公與叔公共有同一位父親,均皆同屬一房。

自己之父親與以下人士之祖父為同一人,均旨同屬一房:

自己之兒子/女兒、

自己之侄兒子/侄女兒。

自己之祖父與以下人士之曾祖父為同一人,均旨同屬一房:

自己之兒子/女兒、

自己之侄子兒/侄女兒。

自己之堂侄兒子/堂侄女兒。

自己之父親與以下人士之曾祖父為同一人,均旨同屬一房:

自己之孫兒子(兒子之兒子/兒子之女兒)、

自己之孫女兒(兒子之兒子/兒子之女兒)、

自己之侄孫兒子(兒子之侄子/侄子之兒子/侄子之兒子)、

自己之侄孫女兒(兒子之侄女/侄子之女兒)。

3.1 堂長輩(同房)

同房之遠堂長輩包括:

父親之伯父或叔父,即祖父之兄或弟,合稱“叔伯公”,再按其與自己祖父之年紀差異分稱“伯公”、“叔公”。

父親之堂同輩,合稱“堂叔伯”,再按其與自己父親之年紀與生殖性別差異分稱“堂伯”、“堂叔”、“堂姑”。同房之遠堂長輩與自己有同一曾祖父。

3.1.1 伯公

父親之伯父,即祖父之兄、比自己祖父年長的稱為“伯公”。

3.1.2 叔公

父親之叔父,即祖父之弟、比自己祖父年輕的稱為“叔公”。

3.1.3 堂伯

父親的堂兄稱為“堂伯”。

3.1.4 堂叔

父親的堂弟稱為“堂叔”。

3.1.5 堂姑

父親的堂姊妹稱為“堂姑”,粵語口語中又按其比自己父親之年紀較大(即父親之堂姊)或較小(即父親之堂妹)分稱“堂姑媽”、“堂姑姐”。

3.2 同姓堂同輩(同房)

同房之遠堂同輩包括堂伯或堂叔之兒子或女兒,合稱“再從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再按其與自己之年紀與生殖性別差異分稱“再從兄”(堂兄)、“再從弟”(堂弟)、“再從姐”( 堂姐)、“再從妹”(堂妹)。同房之遠堂同輩與自己有同一曾祖父。

3.2.1 再從兄堂叔或堂伯的兒子,比自己年長的稱為“再從兄”,口語又稱“再從哥”、“堂哥”,粵語口語又稱“再從大佬”/“堂大佬”。

3.2.2 再從弟

堂叔或堂伯的兒子中,比自己年幼的稱為“再從弟、”、“堂弟”,粵語口語又稱“再從細佬”“堂細佬”。

3.2.3 再從姐

堂叔或堂伯的女兒中,比自己年長的稱為“再從姊”、“堂姊”,粵語口語又稱“再從家姐”/“再從姐”。

3.2.4 再從妹

堂叔或堂伯的女兒中,比自己年幼的稱為“再從妹”、“堂妹”,粵語口語又稱“再從細妹”。

遠堂(異房)

異房之“遠堂”與自己並非有同一祖父及同一曾祖父,但共有同一高祖父或更先輩,以下暫述及與自己共有同一高祖父之親屬。

4.1 堂長輩(異房)

對自己而言屬異房而對自己父親而言屬同房之堂長輩包括:

父親之伯公或叔公,即祖父之伯父或叔父,即曾祖父之兄或弟,合稱“曾叔伯公”,再按其與自己曾祖父之年紀差異分稱“曾伯公”、“曾叔公”。

父親之堂伯或堂叔,即祖父之堂兄或堂弟,合稱“族叔伯公”,再按其與自己祖父之年紀差異分稱“族伯公”、“族叔公”。

父親之再從兄或再從弟,合稱“族叔伯”,再按其與自己父親之年紀差異分稱“族伯”、“族叔”。

上述對自己而言屬異房而對自己父親而言屬同房之堂長輩與自己有同一高祖父。

4.1.1 曾伯公

父親之伯公,即祖父之伯父,即曾祖父之兄,比自己曾祖父年長的稱為“曾伯公”。

4.1.2 曾叔公

父親之叔公,即祖父之叔父,即曾祖父之弟,比自己曾祖父年幼的稱為“曾叔公”。

4.1.3 族伯公

父親之堂伯,即祖父之堂兄,比自己祖父年長的稱為“族伯公”。

4.1.4 族叔公

父親之堂叔,即祖父之堂弟,比自己祖父年幼的稱為“族叔公”。

4.1.5 族伯

父親之再從兄,即祖父之堂兄弟之子稱為“族伯”。

4.1.6 族叔

父親之再從弟,即祖父之堂兄弟之子稱為“族叔”。

4.2 堂同輩(異房)

族伯或族叔之兒子或女兒,合稱“族兄弟姊妹”,再按其與自己之年紀與生殖性別差異分稱“族兄”、“族弟”、“族姐”、“族妹”。上述異房之遠堂同輩與自己有同一高祖父。

4.2.1 族兄

族叔或族伯的兒子,比自己年長的稱為“族兄”,口語又稱“族哥”,粵語口語又稱“族大佬”。

4.2.2 族弟

族叔或族伯的兒子中,比自己年幼的稱為“族弟”,粵語口語又稱“族細佬”。

4.2.3 族姐

族叔或族伯的女兒中,比自己年長的稱為“族姊”,粵語口語又稱“族家姐”/“族姐”。

4.2.4 族妹

族叔或族伯的女兒中,比自己年幼的稱為“族妹”,粵語口語又稱“族細妹”。

堂姻親稱謂

5.1 親堂姻親

伯伯之妻子為“伯母”/“伯娘”/“姆”。

叔叔之妻子為“叔母”/“嬸”。

堂兄之妻子為“堂嫂”。

堂弟之妻子為“堂媳婦”/“堂媳”。

堂姊之丈夫為“堂姊夫”,粵語口語又稱“堂姐夫”。

堂妹之丈夫為“堂妹夫”,粵語口語又稱“堂妹夫”。

5.2 同房遠堂姻親

伯公之妻子為“伯婆”。

叔公之妻子為“叔婆”。

堂伯之妻子為“堂伯母”/“堂伯娘”/“堂姆”。

堂叔之妻子為“堂叔母”/“堂嬸”。

再從兄之妻子為“再從嫂”。

再從弟之妻子為“再從媳婦”/“再從媳”。

再從姊之丈夫為“再從姊夫”,粵語口語又稱“再從姐夫”。

再從妹之丈夫為“再從妹夫”,粵語口語又稱“再從妹夫”。

5.3 異房遠堂姻親

曾伯公之妻子為“曾伯婆”,粵語口語又稱“伯婆太”。

曾叔公之妻子為“曾叔婆”,粵語口語又稱“叔婆太”。

族伯公之妻子為“族伯婆”。

族叔公之妻子為“族叔婆”。

族伯之妻子為“族伯母”/“族伯娘”/“族姆”。

族叔之妻子為“族叔母”/“族嬸”。

族兄之妻子為“族嫂”。

族弟之妻子為“族媳婦”/“族媳”。

族姊之丈夫為“族姊夫”,粵語口語又稱“族姐夫”。

族妹之丈夫為“族妹夫”,粵語口語又稱“族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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