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團伙伙

團團伙伙

團團伙伙是指在利益集團內部,掌權者為了私利而抱團合夥。2014年11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告誡:廣大黨員幹部應當銘記,黨內決不允許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利益輸送,絕不允許自行其是、陽奉陰違。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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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4日,中紀委通報:江蘇省委原常委趙少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其中,首次使用了“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的表述。

隨即,在10月被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趙少麟之外,被查官員通報中,2015年還沒有出現第二次“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的表述。

基本案情

2015年8月14日,中央紀委發出通報,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在黨內搞團團伙伙,大肆進行利益交換、利益輸送,拉攏腐蝕領導幹部,公開散布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被開除黨籍。據媒體報導,趙少麟的兒子趙晉被稱為“最牛開發商”,通過開設私人會所,拉攏腐蝕了一批領導幹部,包括武長順王敏何家成等在內的多名高級領導幹部因被其腐蝕而先後落馬。

條例分析

《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團團伙伙”是封建人身依附關係和江湖幫派文化的產物。事實表明,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導致一些領導幹部喪失了黨性,漠視了國法,在相互的稱兄道弟、抱團扎堆中滋生腐敗,將分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將上下級關係看成人身依附關係,將國家資源當成自己的私產,將下級幹部當成“家臣”,在選人用人上奉行“一言堂”,黨員幹部之間的關係被異化、政治生態被嚴重污染,其結成的“團團伙伙”,不僅成為不法分子和不正之風的保護傘,更為“塌方式腐敗”的形成埋下禍根。

《條例》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撈取政治資本”作為違反政治紀律的重要條款增加進來,對強化廣大黨員在思想上、組織上、行動上與中央保持一致的紀律要求起到了關鍵性作用。這也是總結十八大以來“打虎”實踐固化為黨紀條規的重要成果,時刻提醒廣大黨員幹部不可編織“小圈子”。

危害

壞了政治紀律

本屆中央從嚴治黨的一個關鍵字,就是“紀律”。中紀委二次全會強調政治紀律,三次全會強調組織紀律。在剛剛召開的這次政治局會議上,同樣強調“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搞團團伙伙,正是跟守紀律、講規矩的要求背道而馳。當關係替代信念、山頭替代組織、圈子替代班子、商業原則替代組織原則時,黨性原則何存,黨組織的戰鬥力何在?

在利益網和權力鏈的操縱下,形式上的團伙帶來的不是戰鬥力而是對黨的肌體的深度腐蝕,帶來的不是向心力而是對“領導核心”的蟻食啃噬。

壞了政治紀律

維護黨的團結統一,黨員要服從黨組織,是我們黨最根本的規矩。團伙則恰恰相反,它割裂了黨的一致性,黨員幹部聽命於某小團體。

遠有瀋陽的慕馬大案,中有廣東茂名的窩案,近有山西官場的塌方式腐敗,案案驚心。團伙式的腐敗滲透力很強,即便在反腐高壓下,紀檢隊伍也曾出現“燈下黑”,向嫌疑人通風報信。

同樣地,基層的團團伙伙也值得警惕。2012年,安徽蕭縣一縣委書記的落馬,牽出百名幹部倒下。可見,剎住團伙風,必須嚴格政治紀律。

壞了組織紀律

幹部選拔任用,遵循任人唯賢而非任人唯親。團伙最直接的就破壞了“賢”的標準,多了“親”的成分。

這種“親”除了親屬關係,更重要的是利益交換,買官賣官之風見長,行賄受賄之氣更盛,衡陽賄選案則是其中的一個縮影少數地方賣官鬻爵的涉案資金達數千萬元,邊腐邊升,令人大跌眼鏡。

近日(2014年12月),全國組織部長會議就喊話,“凡是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凡是私自說情、打招呼干預選拔任用幹部,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剛剛發布的《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也明確黨政領導班子要從嚴要求,強化紀律建設和黨風黨性教育。

病灶不除,頑疾難醫。周永康徐才厚令計畫蘇榮,每一隻大老虎背後都刮著團伙、山頭、圈子的不正之風。中央政治局會議聚焦團團伙伙,來年反腐勁風如何吹、嚴明紀律如何堵住團伙風氣的“風穴”,更可期了。

媒體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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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毛澤東同志曾經指出:“我們都是來自五湖四海,為了一個共同的革命目標,走到一起來了。”他多次告誡各級黨員幹部:“我們要搞五湖四海,不要搞山頭主義。”這意味著,既然是為了一個共同的革命目標,在黨內就決不能容忍搞什麼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利益輸送,更不允許自行其是、陽奉陰違。黨內向來主張同心同德、清清爽爽的同志情誼,反對“圈子文化”和“山頭主義”。

特別是“團團伙伙”是封建人身依附關係和江湖幫派文化的產物。唐朝晚期,面對“牛李黨爭”的亂局,唐文宗曾經發出“去河北賊易,去朝廷朋黨難”的無奈慨嘆,留下了“朋黨興,政事亂”的歷史警思。我們黨歷史上這樣的教訓也很多,譬如:羅章龍搞小圈子和小組織派別活動,張國燾搞小圈子分裂紅軍、分裂黨甚至另立中央,高崗饒漱石搞小圈子夢想成為國家副主席,等等,都給黨的事業造成了極大的危害。現實之中權力圈子的腐敗事件也是層出不窮,“秘書幫”“石油幫”“山西幫”等幫派的毀滅,就是典型的例證。

事實表明,正是由於這種搞團團伙伙的“山頭主義”“圈子文化”,讓一些領導幹部喪失了黨性,漠視了國法,在相互的稱兄道弟、抱團扎堆中滋生腐敗,將分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將上下級關係看成人身依附關係,將國家資源當成自己的私產,將下級幹部當成“家臣”,在選人用人上奉行“一言堂”,任才舉賢只看自己圈內人,對圈子外的人極力排斥,黨員幹部之間的關係被異化、政治生態被嚴重污染,其結成的“團團伙伙”,不僅成為不法分子和不正之風的保護傘,更為“塌方式腐敗”的形成埋下禍根。

故此,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黨內決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決不能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那一套,決不能搞門客、門宦、門附那一套,搞這種東西總有一天會出事!”現實中也確實如此,在我們黨內搞團團伙伙就是死路一條。湖南第一女巨貪蔣艷萍,仗著“有的是關係”,公然打擊舉報者,迎來的只有死緩;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僥倖地認為“即使出了事,組織上查,也會有人替我擋一下”,結果是死刑加身。至於“秘書幫”“石油幫”“山西幫”等幫派的毀滅,更不在話下。

現如今,已退休多年的趙少麟又成為新佐證,不僅給那些還在想著搞團團伙伙、尋求人身依附的個別黨員幹部敲響警鐘,也再次表明黨內真正的“護身符”,不是“哪條線”“某圈子”“誰的人”,而是黨的紀律、黨的規矩。正像習近平總書記所告誡的:“幹部都是黨的幹部,不是哪個人的家臣。”黨內搞團團伙伙、攀龍附鳳、拉拉扯扯,是一場人身依附的“政治賭博”,其最終後果都逃不脫拔出蘿蔔帶出泥、樹倒猢猻散的命運。要想做一名錚錚鐵骨的黨員幹部,就必須守定心中那把遵紀守法的戒尺,抱定清清白白做人、乾乾淨淨做事、坦坦蕩蕩為官的信念。否則,就等於打開了滑向深淵的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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