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聯盟

國際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聯盟

國際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聯盟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 -- IUCN) (world conservation union) 於1948年10月5日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法國政府在法國的楓丹白露聯合舉行的會議上成立,當時名為國際自然保護協會,1956年6月在愛丁堡改為現名。總部設在瑞士的格朗。它與世界野生生物基金會、聯合國各機構、各區域性組織和其他重要團體密切合作,開展全球性自然資源保護活動,屬下有包括116個國家的537個會員組織。

簡介

國際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聯盟國際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聯盟
國際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聯盟,由有志於自然保護的各國家成員、其他合作機構和有關的科學工作者組成。建於1948年。多年來,它與世界野生生物基金會、聯合國各機構、各區域性組織和其他重要團體密切合作,開展全球性自然資源保護活動,屬下有包括116個國家的537個會員組織。每3年召開一次大會。至1998年11月,該組織由74個政府成員,110個政府機構,706個非政府組織組成。1996年10月20日,中國成為該組織的政府成員。

機構設定

IUCN 主席 General Julia Marton-LefèvreIUCN 主席 Julia Marton-Lefèvre
聯盟大會、理事會和各專業委員會是其管理機構。執行機構為秘書處,總部設在瑞士的格蘭德。下設由150多名專家組成的6個專業委員會,即:生態委員會,教育委員會,環境規劃委員會,環境政策、法律、行政管理委員會,國家公園及保護區委員會;另外還有各種特設小組或由著名專家為審議重大問題而組成的顧問小組。聯盟在非洲、中南美洲、北美洲與加勒比海、東亞、西亞、澳大利亞及大西洋、東歐、西歐等 8個地區還設區域顧問。聯盟秘書處負責指導、督促各委員會及各區顧問的工作;推動各項計畫的實施;支持各種項目的實施;組織制訂保護法規等。全體會員代表大會每3年召開一次,選舉新的主席和執行主席,研討各種有關自然保護的技術問題。1979年,中國以國務院環境保護辦公室的名義參加這個國際組織。1984年10月 5日聯盟理事會第15次會議,通過決議接納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為聯盟非政符團體會員。

宗旨任務

通過各種途徑,保證陸地和海洋的動植物資源免遭損害,維護生態平衡,以適應人類目前和未來的需要;研究監測自然和自然資源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根據監測所取得的情報資料對自然及其資源採取保護措施;鼓勵政府機構和民間組織關心自然及其資源的保護工作;幫助自然保護計畫項目實施以及世界野生動植物基金組織的工作項目的開展;在瑞士德國和英國分別建立自然保護開發中心、環境法中心和自然保護控制中心;注意同有關國際組織的聯繫和合作。

工作語言

英語法語、西班牙語。

主要活動

每4年召開一次世界自然保護大會,規模為3000人左右。

會員設定和組織規模

會員類型

A類會員:(A)國家和政府機構;(B)政治和(或)經濟綜合組織;

B類會員:(C)各國非政府組織;(D)國際非政府組織

C類會員:(E)聯繫會員

會員現狀

截至1996年6月,IUCN有會員915個,遍及133個國家,按地區分,非洲122個,中南美172個,北美(加勒比)98個,東南亞86個,西亞37個,大洋洲62個,東歐、中北亞44個,西歐259個。按成員分類統計,非政府組織699個,分支機構34個,主權國家77個,政府機構105個。

主要出版物

《世界保護戰略》 (worldconservationstrategy);《國際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聯盟公報》(季刊)(iucnbulletin);《聯合國國家公園和保護區目錄》(unlistofnatureparksandprotectedarea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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