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網際網路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和規範對國際網際網路使用的管理,保證計算機及網路處於良好的狀態,保證國際網路和信息安全,充分合理利用網路資源,特制定本規定。

檔案全文

第一條為規範黨政機關國際網際網路(以下簡稱:外網)的使用和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外網的開通和使用,實行方便工作和保障安全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某某單位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是外網管理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外網的網路管理和維護保障工作,以及網站日常工作的管理。辦公室負責外網上網指引、登記備案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第四條 特殊工作崗位實行定崗管理,特殊工作崗位可開通外網。其他工作崗位需要開通外網的,實行配額管理。

第五條申請開通外網的程式是:填寫“開通外網申請表”,經部門領導同意後,報辦公室提出審核意見,審核通過的,進行登記備案後,由辦公室辦理開通事宜。

第六條超出配額的,申請部門應提出撤銷原使用人員名單,否則,申請不予受理。被停止使用外網人員的上網設備由辦公室負責拆除。

第七條接入網際網路的電腦應與區域網路物理隔離,嚴禁在外網計算機上處理涉密檔案和敏感的工作信息。

第八條在外網計算機上使用的移動存儲介質禁止在區域網路和涉密網中使用,杜絕發生隨身碟交叉使用(混用)的現象。嚴禁在外網計算機上使用存有涉密信息的優盤、移動硬碟等移動存儲介質。
第九條上網人員要自覺接受身份認證和IP綁定技術對個人上網活動的安全監督檢查,嚴禁擅自改動單位分配的IP位址。

第十條上網人員要提高自身的惡意代碼防範意識,在接收檔案或郵件之前,必須先進行惡意代碼檢查。及時對計算機作業系統補丁和防病毒軟體病毒庫進行更新,定期對計算機進行全盤掃描、防毒。

第十一條嚴禁在網際網路上瀏覽反動、淫穢等國家明文禁止的信息。違反規定者,按國家有關法規和相關紀律處分規定追究責任。各部門負責人要加強對本部門計算機的使用管理,如操作人員違反制度,造成不良後果的,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某某單位負責解釋。

實施日期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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