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技重大專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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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重大專項是為了實現國家目標,通過核心技術突破和資源集成,在一定時限內完成的重大戰略產品、關鍵共性技術和重大工程。《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確定了大型飛機等16個重大專項。這些重大專項是我國到2020年科技發展的重中之重。

重大專項的基本原則

一、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培育能形成具有核心自主智慧財產權、對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具有重大推動作用的戰略性產業;
二、突出對產業競爭力整體提升具有全局性影響、帶動性強的關鍵共性技術;
三、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瓶頸問題;
四、體現軍民結合、寓軍於民,對保障國 家安全和增強綜合國力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五、切合我國國情,國力能夠承受。

分類

目前進行的項目規劃分為13類:
1 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晶片及基礎軟體產品專項
2 極大規模積體電路製造裝備與成套工藝專項
3 新一代寬頻無線移動通信網專項
4 高檔數控工具機與基礎製造裝備專項
5 大型油氣田及煤層氣開發專項
6 大型先進壓水堆及高溫氣冷堆核電站專項
7 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專項
8 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專項
9 重大新藥創製專項
10 愛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專項
11 大型飛機專項
12 高解析度對地觀測系統專項
13 載人航天與探月工程專項

重大專項的實施

重大專項的實施,根據國家發展需要和實施條件的成熟程度,逐項論證啟動。同時,根據國家戰略需求和發展形勢的變化,對重大專項進行動態調整,分步實施。重大專項的組織實施將注重與國家重大工程的結合,與國家科技計畫的安排協調互動。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在確保中央財政投入的同時,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機制,突出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對於具有明確產品和工程目標的專項任務,主要由企業牽頭實施。建立責權統一的責任機制,按照誰牽頭誰負責的原則,加強監督,確保實效。集成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廣泛調動科技界、企業界、經濟界等各方面的積極性,突破事關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重大關鍵技術,著力培育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戰略產業,有效提升我國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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